《新闻出版法律与法规》考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闻出版类法律”。
1、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
2、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广义的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系统。狭义的法律,在我国就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现代法律的基本特征
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可诉性;程序性。
4、法的渊源
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不同形式的各种规范性的法律文件。
5、我国有新闻法吗?
没有,有相关的法规,是法律规范的集合体。
6、新闻法律关系
由新闻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当事人在新闻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7、在我国,可以设立出版单位的必须是单位。(P27)
8、新闻自由
公民的一种民主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体现和运用,是公民政治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采访自由;传递自由;出版自由;批评自由。
9、犯罪构成的概念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10、行为犯(P59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11、煽动
是一种言论方式,可以通过口述(讲演)、文字乃至广播、影视、戏剧、书画等方式来表现,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言论,其特点是:一是表述方式的非理性,就是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的语言;二是内容的非事实性,如虚张声势,夸大其事,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有的还要进行造谣诽谤;三是直接面向公众,即公然散布;四是具有导致反常行动的目的,不是“书生空议论”,而是希望激起他人反常狂热,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
12、国家秘密
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3、司法与新闻的一致性
一、新闻自由与司法在价值追求上有统一性
1、新闻自由与司法在价值追求上有统一性
2、在保障权利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性二、二者相互依存
1、司法需要新闻媒介介入
(1)新闻监督是保证司法公正的有力武器
(2)媒体介入司法有助于满足公众知情权
(3)媒体介入司法有助于保障嫌疑人、被告人权利
2、新闻自由需要司法保障
传媒在司法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一、公布法律文件
二、对草案发表意见,对立法过程进行报道
三、旁听和报道审判过程
14、新闻审判
原初是西方新闻传播伦理中的一个术语,意指新闻媒介报道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时超越法律规定,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侵犯人权的现象。
15、结合实际论述新闻报道如何防止“新闻审判”(P96—P104)
司法机关作为国家机关必须接受人民监督,这种监督包括新闻舆论监督。维护审判独立和公正、反对“新闻审判”不是不要对司法的舆论监督,而新闻舆论监督也不意味着新闻可以干预司法,在两者之间要有一个合理的平衡。
一是依法。案件报道除了避免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之外,还应当依照司法程序进行。
二是平衡。当某案件成为公众关注的议题的时候,新闻媒介最好的办法就是客观的、平衡的报道或发表不同的代表性意见。
三是理性。就是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进行报道和评论,避免那种煽情的、鼓动性的报道和评论。
四是善意。媒介关于司法审判的报道,应当是为了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国方略,为了提升中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水平,为了促进整个社会的正义和公平,而不是出于某些局部的利益考虑。
16、新闻侵权
特指新闻媒体因传播新闻作品或其它作品而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行为。
17、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
1、侵权言论已经发表
2、言论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质
3、言论具有特定指向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18、名誉权
名誉,是对特定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就是公民、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19、侵害名誉权的方式(P141)
诽谤和侮辱
20、诽谤和侮辱的区别
在学理上通常把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成为诽谤。
侮辱是从语义上来说,就是使人蒙受耻辱。方式包括暴力方式、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
1、侵害客体不同
诽谤是贬低他人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的社会评价,造成名誉减损。侮辱则是贬损他人的整个人格和人格尊严。
2、言论性的侮辱在方式上同诽谤有很大不同
(1)诽谤的主要特征是虚假陈述;侮辱的主要特征是辱骂和丑化。
(2)诽谤是散步关于特定人不良表现的虚假事实,在言词上甚至可能是规范而洁净的;侮辱则是以粗鄙、下流的词语或 图像施加于特定人,而不一定要有特定人的行为事实的陈述。
(3)诽谤通常具有理性的表现形式;侮辱是不讲道理的。
(4)诽谤造成的是公众对受害人的憎恨;侮辱造成的是公众对受害人的轻蔑。
(5)诽谤所散布的事实真假难辨,往往不胫而走,使受害人百口莫辩;侮辱所使用的词语或图像毫无修饰,一目了然,因而容易识别。
(6)诽谤既有故意的,也有过失的;侮辱都是故意的,而且侮辱性言词还可以作为认定行为人具有恶意的根据。
21、隐私权
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隐私权,就是个人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22、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方式
1、公布、宣扬隐私
(1)披露纯属个人信息
(2)在报道公共事件中涉及个人隐私
(3)披露假事件中的隐私
2、侵入私人空间
(1)侵入住宅
(2)窃听电话和偷拆偷看他人的信件
(3)侵入公共场所的私人场合(4)互联网也有重要的私人空间
22、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可能发生对他人的人格损害,主要是新闻传播的内容不当造成的。
23、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正当的关切”(P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