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专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
职业健康监护定义: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检查和档案管理)
用人单位的职责:
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经费。(检查视员工正常出勤)
携带:
1、单位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接触人员名册;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估结果情况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卫生检查
检查包括: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检查、离岗时检查、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上岗前检查:
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包括转岗到本岗位的劳动者
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在岗期间检查: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按周期进行定期检查
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1、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出现与职业病相似的症状的;
2、劳动者出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职业中毒症状的情况;
离岗时检查:离岗前30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离岗前90天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员工的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劳动者未进行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相应措施:
1、对于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暂时脱离相应劳动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应妥善安置;
3、对于职业健康检查需要复查的,要按检查报告要求定时复查并留院观察
4、对于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要按建议观察或者诊断
5、对于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应该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措施,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
业病防护用品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档案的内容:
1、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职业病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资料;
5、其他有关资料
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凭执法证件)
主要监督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建立情况;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的制定和经费 的落实;
3、用人单位是否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时所需的材料;
4、在劳动者上岗前、岗位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5、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及建议的告知义务;
6、用人单位是否针对职业健康检查的报告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7、对于发现的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是否进行了上报;
8、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在劳动者
离岗时是否无偿提供档案复印件;
10、其他情况。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
1、未建立、落实监护制度;
2、未制定计划、落实经费;
3、冒名参加健康检查;
4、未如实提供文件资料;
5、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措施;
6、不承担检查费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
1、未组织检查、建立档案或未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
2、未在劳动者离岗时提供档案的复印件。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可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
1、未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2、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档案或者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时拒不提供资料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提有关人民政府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用人单位:
1、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安排孕期、哺乳期妇女从事对其或者其婴儿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4、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职业禁忌的作业。限期整改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有关人民政府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未报告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可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弄虚作假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