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令退学通知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勒令退学告知书”。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
学生学业成绩通知单
要求:
1、学校定于公历 年 月 日放假,与 年 月 日开学报到,日正式上课。
2、放假前以班为单位发放到 学生手中,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看后加注意见。
3、下学期开学全体学生凭借家长加注意见的通知书报到注册。陕西xxxx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1月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当您满怀喜悦的将自己的子女送到我校深造时,我们谨向您表示诚挚的祝贺,并感谢你对我校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把您的孩子培养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您的孩子从现在起进入一个与初中阶段相比有很大不同的学习阶段,为了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借此机会,我们将校纪校规等情况向您作一个简单介绍,以使您放心,并配合我们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我校是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技工院校。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技能成才,技能就业,重振xxxx雄风,发展技工教育为己任。特别重视教学质量。因此,我们请您经常督促子女发奋学习、积极上进。我校学生来自全省乃至全国各地,近年来,我们发现少数学生忽视学习,特别是忽视理论学习。为了端正学风,鼓励学生学好基础理论和基本技术,学校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向国家为你的子女申请了国家助学金,那么他的部分生活费不需您负担。所以,希望您一如既往严格要求孩子,这样,既能让他切实学到真实的本领,又减轻了你的经济负担。学校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在校累计十门功课不及格者,作退学处理。历年来,我校因成绩不合格被退学、留级或拿不到毕业证的同学虽然极少,但确实有。我们希望您的子女能以优异的成绩从我校毕业,并安置到象“上海外高桥造船厂”、“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达电子公司”、浙江“意尔康集团”、西安“比亚迪汽车制造厂”、“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国家企业实习就业,由此使孩子走上人生辉煌之旅。
学校还要求学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您的子女上技校后,远离父母,生活自理。在经济上有了“自由权”,我们希望您不要对子女“有求必应”,要控制子女在校期间的经济费用。我校学生生活费一般每月400元左右,学校因上级规定或活动需要收费时,会向您通知。学生在校外实习时,企业会给孩子发放2000——3000元的生活费,您也不必另外给孩子增加生活费用。钱给多了,往往会养成挥霍浪费,大手大脚的恶习,结果精力用在花钱上,美德丢在酒桌上,品德坏在衣着上,到时后悔晚矣。
尊敬的家长,我们培养好学生的心情与您们希望孩子有出息的愿望是一致的。相信您能理解、支持并配合我们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我们每年寒、暑假都会给您寄去贵子女的学习成绩,思想表现通知书,希望您重视学校评语及孩子的成绩。对学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平时加强与学校的联系。直接写信到校学生处或班主任处了解学习、生活情况。特别是您有机会来校时,一定要与班主任、学生处同志见面,互通情况、共同探讨教育良策。我们相信,家庭与学校紧密配合,孩子定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谢谢合作 陕西xxxx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1月5日篇2:关于对段海涛等同学的勒令退学的申请
关于对段海涛等同学予以勒令退学的请示
赣药校新学字(2005)第009号
校领导: 段海涛,男,南昌人,16岁,原系我校04药剂2班学生。该生自入校以来屡次违反校纪校规。2004年10月20日参加打架事件;2004年10月22日晚上熄灯后翻爬围墙出学校上通宵网;2005年3月9日晚在学校和其他几名学生在校参与打架事件后擅自离校3月22日才返校,学生科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2005年4月30日又伙同04药剂9班杨剑在男生寝室3、4、5楼浴室故意放火,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杨剑,男,南昌人,16岁,原系我校04药剂9班学生。该生自入校以来屡次违反校纪校规。2004年10月22日,翻爬围墙出学校被校保安当场抓获;2004年10月26日逃课被学生科老师发现;2004年10月21日和同班同学发生打架事件;2005年3月9日晚自习后和04药剂2班段海涛殴打04药剂(3+2)1班徐辉同学,事后逃离学校,直到3月22日才返校,学生科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2005年4月30日又伙同04药剂2班段海涛在男生寝室3、4、5楼浴室故意放火,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以上两名同学在留校察看期间,学生科及班主任多次对其耐心教育,并通知其家长到校,但仍恶习不改。
鉴于以上两名同学入校以来的一贯表现,在留校察看期间仍然违反校纪校规,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为严肃校纪,根据《江西省医药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七条第五小条、第七小条,拟对段海涛、杨剑两名同学勒令退学处分。
当否?请批示。
学生科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篇3:关于给予范芸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范芸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
范 芸,女,1994年11月生,互助县第四中学2010届高中一年级二班学生。
该学生于2011年4月22日中午时间,在学校操场排练高一年级团体操时,不认真训练,在队伍内嬉笑捣乱,致使正常的节目排练无法进行下去。当排练教师对其行为制止批评时,该学生非但不接受批评,反而对该教师进行辱骂,拳打脚踢。在场师生及时劝导,但范芸得寸进尺,挣脱劝架,再次踢打老师,在场其他教师随即制止其行为并严厉批评,范芸不但不思悔改,还口出狂言,扬言报复,跑出了校门。范芸殴打、辱骂教师的行为性质相当恶劣,影响极坏,给该教师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
学校于2011年4月25日召开校务会,就此事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取证。根据《互助四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范芸勒令退学处分。
尊敬师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有“天地君亲师”之说,可见老师是仅次于父母的长辈。作为学生,范芸竟然殴打自己的老师,实为不该。希望全体学生以此为戒,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正确对待老师的批评与教育,如有不同意见,应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获得解决,绝不容许跟老师起矛盾和冲突。
互助四中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篇4:施工停工通知书 篇5:辍学生返校通知书
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存根)同学到册,因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望家长督促该同学于 年日时分前到松绿小学报到注册,逾期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由政府部门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监护人签字: 松绿小学 班主任: 年月日
辍学生返校通知书 同学到册,因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望家长督促该同学于 年日时分前到松绿小学报到注册,逾期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由政府部门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