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科研流动岗项目”指南 (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科研项目指南”。
山东大学“科研流动岗项目”指南(试行)
(2013年)
一、项目宗旨
为落实《攀越计划》,服务学科建设,通过聘请国际高水平学者来校合作研究,解决科研难题,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特在原“流动岗位特聘教师项目(教学流动岗)”基础上,设立“科研流动岗项目”。通过聘请国际高水平学者来校合作研究,解决科研难题,以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立项(一)申报要求
1、引智项目申请人要结合本人负责的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计划与项目需求,并考虑项目的连续性和扩展性,以及引进智力项目的契合度与互补性。
2、所聘外国专家学者应为相关领域国际著名或知名专家学者,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含英联邦国家高级讲师及以上),有助于解决相关科研难题,实质性推动重点研究方向和重大研究项目的进展。
3、项目申请人申报的项目要有国家级重大研究项目(如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或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或学校立项的重大项目作为依托。
4、在校工作内容明确,预期成效显著。
(二)立项程序
1、学校每年集中下达项目数,各单位组织申报。
2、符合立项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山东大学“科研流动岗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推荐项目。
3、原则上为每学期末集中受理下一学期的项目申请,集中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12月30 日和6月30日;如项目特别重要可不受申报时间限制,但应提前3个月申报。
4、申请材料:填写《山东大学“科研流动岗项目”申报表》,同时提交已获立项的科研项目批准书。
5、国际部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并会同校内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发布入选项目和资助额度。
三、项目执行
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执行,所聘外国专家每次来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周,不超过1个月。
项目执行单位应同应聘专家商定详细的学术活动计划,明确其承担的任务,并在其来校后认真执行。
四、项目经费
该项目经费来源于国际事务部从学校专项基金中列支,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学校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承担外国专家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最捷径)、城市间交通费和生活津贴,其中生活津贴资助标准为4000元/周,开支范围包括:外国专家食宿生活费、市内交通费、零用费等。学校给聘请单位提供1000元/周的接待费,实报实销,超出部分由聘请单位配套。此外,要求受聘来校工作的专家来华前自行购中国境外医疗保险,并且所购险种确能覆盖在华工作期间所发生大病、住院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门诊费用由个人自理。
各单位可根据需要确定聘请人数,并做好详细的经费预算。各执行单位先行垫支有关费用,在项目执行完后根据评估结果核销经费。项目经费使用方面国际部提供指导,各项目执行单位应接受校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经费报销及项目评估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进行自检评估,填写《山东大学聘请外国专家效益总结表》(附件2),并附外国专家来华机票发票和登机牌原件、专家护照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入境章页)、有专家签字的《山东大学专家费发放表》(附件3),以及专家工作新闻网络报道稿和相关照片等,报送国际部核销相关费用。
国际部将组织学校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效益评估。
六、本指南由国际事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大学“科研流动岗项目”申报表》 附件2:《山东大学聘请外国专家效益总结表》 附件3:《山东大学专家费发放表》(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