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职工生育险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海南省城镇职工生育险
一、生育险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缴费工资总额的0.6%缴纳;
二、要享受生育险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2、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三、生育险待遇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四、妻子未就业,丈夫参加了生育险,那么妻子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五、女职工参保,享受以下待遇:
1、生育的医疗费用报销,包括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等,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比例是全额报销。
2、计划生育的费用报销,包括放、取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等符合规定的手术。
3、生育津贴,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生育津贴,如果以丈夫名义报销医疗费,则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六、不能报销的生育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有:
1、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2、不符合本省生育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3、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发生的费用;
4、因医疗事故发生的;
5、按照国家或本省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七、到外地生孩子时,参保人在省内的其它县市可以自行选择医院,不用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如果是到省外生育的,需提前向省社保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以上两种情况都是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在治疗结束后到社保局报销。
申请资料: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在外地生孩子报销费用时须提供: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产妇身份证
4、盖有医院公章的相关医疗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5、盖有医院公章的出院小强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6、女方未就业在男方报销的,还需要结婚证和男方身份证
7、持外省生育服务证的还需要户籍地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八、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者参加后中断缴费且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其从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随担。注:补缴不算正常缴纳。
关于生育津贴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
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补助,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
二、哪些情况可以领取?
女方参保,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不含放节育环; 男方参保,男方实施输精管结扎手术时。
(以男方名义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没有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的标准
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而不是个人的月平均工资;当年成立的用人单位,其从业人员的生育津贴月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四、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1、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计算。难产的增加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半月计算;
3、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1个月计算;
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1个月计算;
5、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五、申领津贴的手续办理
1、由用人单位的社保专办员携有效证件到社保局办理;
2、生育津贴须转到参保单位的帐户上,不能转入个人帐户;
3、在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由专办员一次性申领。申领期间参保人是正常缴费状态。
六、申领津贴需要的资料
1、《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签字及盖章;
2、办理人员有效证件
3、参保人《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七、津贴如何发放?
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给予补足,按实际工资额发放;高于其实际工资的,单位不得截留,全额发放。
其它产假和手术休假、护理假,未规定给予生育津贴的,工资由单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