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水费征收工作保驾护航_水费征收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6:39:4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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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水费征收工作保驾护航

—浅谈我处水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弊端

摘要:我处灌区范围内的水费征收工作存在诸多不利因素,需要寻找出一种切实可行、有效的方案来改变这种局面,以便为我处打造一个综合、高效的节能灌区的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关键词:水费征收 弊端 变革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我国做为一个农业生产大国,水利更是与我们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自然状态下的水,通过水利工作者的调配,利用水利工程设施的拦、蓄、引、提等,水参与了商品生产的过程,变为了人们生产、生活的经济资源,具有了商品的属性,所以农业灌溉用水是商品。

那么,农业灌溉用水既然是商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而我处做为一个准公益性事业水管单位(目前改制工作还尚未完成),有对全灌区范围内农业生产用水提供供水服务的义务,和对水费进行征收的权利。

我处做为一个水管单位拥有职工790人,除离、退休外现有在职职工641人。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处机构较为臃肿,体制改革又尚

未完成,单位的性质还未确定,到目前,还是一个自收自支的单位,说直白一点就是“自找自吃”的单位,没有财政上的补贴,经济全靠水费的征收加上一部分综合经营的收入来维持全处的日常工作。因此水费就是我处的经济命脉。根据四川省物价局、水利厅对我处灌区的水价测算,供水成本为每标亩105.04元。而我处执行水价按川价农[2002]122号文件规定,简阳市人民政府以简府发[2011]17号文件批准执行,即灌区水费实际执行标准为每标亩40.37元。并且在这每标亩的40.37元中,包含了干渠、枢纽工程整治维修及灌区基本建设配套经费5.39元,支渠整治维修费3.3元,斗渠材料补助费1.8元,返灌区原小型水库水费0.4元,伤残补助费1.15元,库区发展基金1.46元,三岔水库渡口补助费0.4元,库周农民生活粮补助费2.4元,灌区管理协调费0.34元,管理处运行管理费17.13元,其他费用6.60元。可见,真正供我处可支配水费是非常少的。但是水费作为我处的主要经济来源,水费的征收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着全处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这使得水费的征收工作成为我处(特别是下属各渠道站)的核心工作任务。

而历年来,水费的征收工作是异常的艰难。2002年以前,水费的征收工作是与各乡、镇政府直接衔接,水费当时由乡、镇政府先为代收,再交由我处。由于各乡、镇政府十之八九为负债乡镇,2

均府挪作它用。特别是97年农村基金会的倒闭,更使得97年、98年两年各乡镇累欠我处水费约一千万元左右(至今还未解决),使得当时我处日子更是举步维艰。直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农税的取缔,2004年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试点运行(2005年由我处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下设分会),灌区范围内大面积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分会,我处水费的征收工作由过去的同各乡、镇政府衔接,变为同各用水户协会、分会直接联系,进行水费的征收,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费征收工作难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虽然水费的征收工作难度逐年减小,在水费任务完成的时间上也大大提前。但是,由于在水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种种的弊端及诟病,因而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我处经费紧缺的实际困难。我个人认为这是由以下几个弊端造成的:

一、“历史惯例”导致水费的大量流失

我们无论是在成立协会之前同各乡、镇政府衔接水费,还是从2005年开始全面从用水户协会征收水费,我们总是爱说按“往年”、按“去年”、按“过去”或按“惯例”去办。众所周知,我们过去在乡、镇政府收水费时,总是避免不了要产生很多接待费用、差旅费用、手续费用,特别是手续费用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过去水费的征收要到每年农历腊月底,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还要给乡、镇领导 3

费尽口舌、说尽好话,才能勉强完成,甚至多数乡镇因为我们要从他们手里拿钱,除了要返给他们正常的手续经费外,他们还要找各种理由、借口,没有任何依据的讨价还价,把我处当作一块香饽饽,都想来咬一口才甘心。并且完成水费任务后还要对相关主管领导进行现金奖励。虽然我处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却又苦于无奈、毫无办法、还要被迫就范。现在成立了农业用水户协会后,由于协会成员全由过去各乡、镇下面的各村、社的村支书和村主任组成,他们这些会员由于受各各乡、镇政府直接领导,与我处说好听点是“一家人”,协会属于我处分管,但实际上,我处根本无法左右这些村、社干部(他们只受各级乡、镇政府领导),一切都只有对他们许以丰厚的手续经费,以此来换取水费的按时、按量完成。他们同样“继承”乡镇领导的“优良传统”,什么都按惯例来进行,我处下属各渠道站要想提出什么新的建议、主张,或改变往年的惯例,根本无法得到他们的认同(特别是在有损他们既得利益下),我个人认为这一种畸形的水费征收模式,好比“伤敌三千,自损八百”。

二、水费征收工作中所返手续费百分点过高

我处对各协会水费按时完成的,按12个百分点的手续费返给各协会(其中的2个点子返给协会会长)。举例说明:假如一个协会的水费任务总额为20万元的话,那么我们收到手的水费就只有 4

20万元-20万元×12%=17.6万元,还不包括我处下属各渠道站,在各协会水费任务完成时,按惯例要对协会成员进行招待,有些个别协会的会长一样会学过去乡镇领导找各种理由,提条件、提要求,要为他们考虑这样、那样的费用。可以想象一下,全处范围内所有协会都是按这种操作模式进行水费征收,真正到我处手上的水费又有多少(何况水费中本身就含有工程维护、伤残补助、三大水库库周百姓的粮食补贴等一系列的费用。)我个人认为这是我处水费征收中的最大的弊端,也是急需改进的地方。如果不能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对于我处提出“一年脱困,三年见效益,五年创辉煌”目标,会产生极大的阻碍作用。

三、水价的严重偏低也是一个重要弊端之一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对我处灌区水价的测算,供水成本高达每标亩105.04元。而今年我处执行的水价是按川价农[2002]122号规定,经简阳市人民政府以简府发[2011]17号文件批准按每标亩40.37元执行,仅占供水成本的38.4%左右。并且在这些水费中除去伤残补助金、库区周边粮食补贴的返还等一系列的费用后,用于我出的日常运行管理费只有17.13元/每标亩,这部分钱就是我处用以解决我处641名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全处及下属各单位日常工作的运行。显而易见,这些水费对我处来说根本就是 5

杯水车薪。这几年我处历任领导想尽了办法,除了自身努力发展我处的综合经营(如:渔政、旅游、电站等),增加了一定收入以外,到处向各级领导、主管部门哭穷、求助,申请各种资金补助,才得以勉强维持至今。但是以这种方式下去,我个人认为是没有出路的,解决不了我处资金短缺的根本症结所在。虽然这几年中央出台了不少政策,三令五申地强调要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讲究社会的和谐。近几年来,老百姓可以说是负担已经相当轻了,有些甚至可以说没有负担,对于中央的“减负”政策我是举双手赞成的。但是在这里我只想知道水做为一种商品,为什么水价不应该让它随着市场经济规律的变化来浮动呢?为什么要人为地控制它的价格呢?我处现在执行的水价与2005年经四川省物价局和水利厅就测算出供水成本为105.04元相差甚远。这几年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伴随着各种物价也在大幅上涨,但是我们的水做为一种商品水价从未上调,并且还以远远低于供水成本的价格进行征收。这难道不是与市场规律背道而驰吗?至少我本人不太理解。

以上这些种种弊端提醒着我们这种水费的征收模式已经不能再延续下去了,它造成了我处水费的大量流失,我们迫切需要一种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征收模式来替代它。我个人认为要找出一种可行、有效的征收机制,要改变目前的这种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 6

方面来考虑。

一、增强我处对灌区范围内受益乡镇的制约能力

我处在水费征收过程中水费之所以流失严重最根本的一个原因就是对乡镇缺乏一种有效的约束能力。虽然我处是一个县级单位,但是和灌区范围内的各级乡镇是两个不同的机构,没有行政上得上下级关系,无论是在放水工作还是在水费征收工作中都只能依靠各级乡镇配合、协调,而不能直接安排、部署他怎样去做。这就造成了有的乡镇在水费征收过程不作为的现象发生,当我处不能满足某些乡镇提出的一些要求、条件时,他们就会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为我处的水费征收工作带来认为上的阻碍,使得水费无法按时、足额完成。因此我觉得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如都管局、水利厅等)可以和相对应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研究,能否出台一些可以增强我处对各级乡镇的制约能力的政策、措施。从而使我处在水费的征收过程中处于一种主动的位臵。比如:我处曾经有一任领导在调任我处任一把手的同时也担任了我市的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这就使我处对各级乡镇大大提高了制约力,我处不论在放水工作中还是在水费的征收过程中都减少了许多阻力,并圆满的完成了水费的征收工作。可见,起关键因素的是因为我处的一把手在市委、市政府挂了一个可以制约各级乡镇领导的职位,我处现在的主 7

管部门为什么不可以继续这种任职模式呢?

二、大力发展灌区范围的供排水的水利设施,尽量做到计量用水、计量收费,从根本上加大对灌区内受益乡镇的制约能力

近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在各个灌区实行计量用水、计量收费的方法。我认为这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模式,在支渠或斗渠的取水口设臵计量设施,让受益的农田按实际灌面的需水量进行取水,一方面减少了谁的浪费,另一方面也便于供水单位对水的控制、管理。这就好比现在城市的供水、供电、供气的管理模式,如果你未交费就可以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的措施,直至你缴费为止。虽然我处目前的水利设施要达到像城市的水、电、气那样的管理模式还有一定的难度,但计量收费的这种模式是值得推广的。今年中央、国务院把关于水利改革发展作为1号文件,第一次把水利的发展放在首要位臵,我处应该借这股东风大力发展我灌区范围的相关水利设施,设臵计量设备,只要水源控制好了,我处在水费征收中就占有了有利位臵,水费的征收难度也就相应降低了,随之水费的流失也就减少了。

三、变现在的先放水后收费或者边放水边收费的模式为先交费、后放水的征收模式

以前,我处实行的是先放水后收费的征收模式,这种征收方式直接造成的弊端就是当你把水放完以后,去找政府部门收费时就失去了主动权,说直白一点就是缺少了制约他的筹码,你就是说尽好话也无济于事,必须对他们许以高额回报才行。近几年我处正在逐步改变这种局面,现在实行的是便放水便收费的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水费征收过程中我处的被动局面。但我觉得这还不够,还应该推行先收费后放水的征收模式。虽然这有一定的难度,但这是值得我们去努力推广的。

四、积极推进水价的改革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物价也在不断上涨,供水成本、我处的日常运行成本也在不断升高,目前的水费价格已经远远低于实际的供水成本。比如水利工程的正常维护、维修,放水工作中各种协调费用等都在不断增加,我们不能因为要减轻农民的负担而忽视了水作为商品的属性,不能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所以我认为水价的改革刻不容缓,让水价随着市场规律的变化而变化,解开它不应有的束缚。

综上所述,水费做为我处的主要经济支柱,水费的征收工作也成为我处目前的核心工作任务。我们是应该在改革中谋发展、找出路呢?还是又像以前一样按“惯例”继续这种水费征收的模式呢? 9

曾经水费的征收模式由向各乡、镇一级政府征收,变革为成立农业用水户协会来进行征收时,的确对水费和征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水费征收任务的完成时间上大大地提前了,以及水费征收过程中产生的工作经费也有小幅降低。),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水费征收的模式和体制严重制约了我处的发展。俗话说“穷则思变”,我们如何来改变这种现状,是人为地等待上级部门的文件政策,还是主动出击寻求出路来清除这种种弊端呢?

今年,中央的1号文件就是加快水利的改革和发展,这对我处是一个极大的鼓舞。我处要把握好这次难得的历史机遇,为带动我处灌区范围内水利更好、更快地发展,为朝着我处新任李建中处长提出的“一年脱困,三年见成效,五年创辉煌”把我处打造成一个多功能的综合型灌区的目标前进。水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就更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思索、去变革、去解决。让谁来为我们的水费的征收工作保驾护航?这是我们当前所面临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周锐,生于1977年6月,大专学历,现为龙泉山灌区管理处芦葭管理站职工。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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