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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问责制提高作风效能
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税 收执法、廉政风险,提高税收执法和服务工作效能,按照市、区 纪委和省、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张店分局从规范工作流程、梳 理权力事项、排查执法廉政风险点入手,探索推行了工作人员行 政过错问责制,并着力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措施,促进了机关作风 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区领导的高度关 注,新华社《高管信息》、市委《决策参考》、《淄博工作》分 别以专刊形式进行了介绍,并在全市地税系统进行了推广。
一、健全各项制度,规范程序运行机制健全各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要有科学的管理方法。
当前工作中,由于工作 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程序不规范、纪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的 “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时有发生。表面上看,上述问题和行为在短时间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达不到违犯党纪、政纪的标准;但从长远来看,上述问题和行为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地税机 关的行政、执法和服务效能,也造成干部队伍工作不扎实、作风散漫以及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从当前对上述问题和行为的约 束机制来看,存在明显缺位,尤其是对“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现象缺乏科学有效的制约措施。为此,张店分局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根据税收管理的各个不同环节,制定出台了 工作人员行政过错问责制度。
(一)健全问责制度。对过错事项分类、责任界定原则、问责方式、工作机制、问责程序等要素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并采取正列举的方式,明确了具体过错行为、责任认定方式、依据以及过错程度界定标准等内容。
(二)明确问责内容。应作为而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的过错进行问责,着重对日常工作中出现过错,但又达不到违犯党纪、政纪标准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理,重点突出对工作事项落实质效的责任查究。
(三)细化问责标准。采取正列举的方式,对问责标准进行了细化。应当说,明确问责标准的过程,也是对所有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分析的过程,一方面明确了应当怎样做,一方面明确了不这样做将如何处理,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问责标准的确定,为工作人员行政过错问责制的组织实施,提供了规范和依据。
(四)规范问责程序。该局严格按照问责发起、问责审核、问责启动、调查核实、问责审理、问责执行、结果公示的工作流程执行,并引入了处罚告知、稽查审理、法律救济等理念,充分保障被问责人陈述、申辩权利,坚持集体审理的原则,确保问责结果公平公正。为推动行政过错问责制的顺利推行,该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巡查和受理问责申请、启动问责程序等日常工作,从机制上畅通过错行为的发现渠道,确保及时 发现、纠正过错行为,准确界定、追究过错责任。行政过错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工作落实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明确过 错事项、过错责任人、过错程度等,提出启动问责建议。同时,将各级部门组织的审计、纪律检查、税收(稽查)检查、工作考核等结果,作为启动问责的重要依据,随时启动问责程序。
二、加强教育引导,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加强教育引导,(一)加强执法廉政风险预防教育。该局聘请 2 名检察院专 家作为法制辅导员,每季度举办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提 高干部对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程度和防范意识。设立了廉政教育 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日常性廉政法制教育辅导和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干部“有限权力、无限责任”的执法观念,筑牢防范税收执 法风险的思想防线。
(二)加强执法、廉政风险知识培训。将问责制度相关内容 编印成册,分发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结合税收实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采取专题培训、重点辅导、交流研
讨等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定期组织考试,检验 学习成果,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税收法律规范,自觉遵守 税收法律规定,提高执法水平,规避执法风险。
三、建立监督网络,实现对税收执法的全方位监控 建立监督网络,加强监督制约是提高作风效能的重要保障。按照“人脑+电 脑”“内部+外部”的工作思路,该局进一步拓宽税收执法监督方、式,努力开辟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新阵地。
(一)拓宽外部监督方式,开发“网上在线交流服务平台”。该局充分利用信息网络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在互联网上建 立了“网上在线交流服务平台”。该平台突出“监督”与“服务” 两大功能,一方面通过在线交流平台受理涉税举报,主动接受纳 税人
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在线交流的方式,为纳 税人提供网上涉税咨询、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通过“网上在线 交流服务平台”,赋予纳税人实时监督税收执法情况的权力,使税 收执法过程始终处于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 会各界的肯定与认可。该平台开通以来,共在线解答网民提问 128 人次,受理预约服务 33 次,纳税人满意率 100%。近期,新华社 《每 日电讯》 《中国现代企业报》等中央级媒体对该做法给予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监督载体建设,形成浓厚的监督氛围。一是深入开 展了“廉政承诺”公开公示活动,所属 8 个基层单位、税收征管一线干部职工,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向社会及纳税人做出廉政承诺; 在税务检查工作中,要求税收管理员将廉政承诺书与稽查文书、稽查通知书一并送达纳税人,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二是要求党 组成员每人选择 3—5 户纳税业户,作为联系点,定期和不定期沟 通联系,实现零距离接触,了解真实情况;三是从社会各界聘请 36 位特邀监察员和执法监督员,明确了监察范围、职责、任务、权力,并定期召开座谈会,采取各种联系方式征求他们的意见和 建议;四是在机关和办税厅等醒目的地方设立了投诉箱,公开了 投诉电话和网址。同时公开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十条禁令”和“三 个不准”,使监督渠道畅通无阻,为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提高执 法、服务效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是推行了监察员派驻制,在 各中心税务所内部确定一名中层干部作为派驻监察员,充分发挥 他们亲临一线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有利条件,及时发现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监察建议的形式书面上报区局分管 领导,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起到强化税收管理,防 范执法隐患的作用。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过程中,张店分局坚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 错必究的工作方式,坚持制度的严肃性,反对主观随意性;坚持 公开、公正,反对循私舞弊;坚持惩教结合,使有错者心服口服,无错者引以为戒。通过日常巡查、在线监控、重点抽查等方式,发现并记录在案各类过错行为 42 项,内容涉及上下班纪律、着装、财务报表采集、重大项目基础信息录入、税务登记、减 免税申报等项目; 其中,“未按规定审核减免税申报” “未 共对、及时处理国地税联合办证系统信息或随意强制办结有关信息” 等 9 项过错行为进行了问责,对 7 名税收管理员、2 名前台工 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发能级补贴 2600 元;对其余 33 项 达不到问责标准的过错行为记录在案,并及时对责任人进行了提 醒警示;对在问责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责成责任科室 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管理措施,防止类似过错行为的发生。目前,张店分局干部职工严于律己、高效行政蔚然成风,在提高各项工 作管理水平方面成效逐步显现,五、创新权力制衡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创新权力制衡机制,去年以来,该局以规范征管业务流程为主线,以强化纳税评 估为重点,以健全税源管理体系为载体,整体形成了“前台窗口 受理、后台核查反馈、内部流程传递、限时出件办结”的管理格 局。通过改革,建立起了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 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取消了专管员与纳税人“一一对应”的 关系,实现了税收管理员由分片管户到分岗管事与管户相
结合的 转变,税收管理员以岗定事,按事项实现对纳税业户的管理,由 过去一个人说了算变成了多个人说了算,由个人说了算变成单位 说了算,从制度上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使税收执法更加公平 公正,从机制上减少了为税不廉的问题,真正做到了“谁的权力 谁行使,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责任谁承担,谁出问题追究谁”,提高了收入质量和征管质效。该局被省局确定为淄博市唯一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