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守法要求和证据的收集与识别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属于环境证据的有”。
环境守法要求和证据的收集与识别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应准确地识别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4.3.2要素),并按照该要求进行环境管理(4.3.3、4.4.6、4.5.1)和自我评价(4.5.2),组织在合规性自我评价过程中应有效地收集有关合规或不合规的证据,以便发现问题,持续改进。
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应判断组织识别的法律法规要求是否适宜、收集有关合规或不合规的有关证据、验证组织合规性评价的有效性、评价受审核方是否承诺并实施了其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求。
受审核方是否承诺并实施了其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求,是认证机构评价受审核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重要内容之一。CNAS—CC3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IAF GD 6:2003)明确指出认证机构在一阶段审核时(包括文审)至少应获取以下信息:适用法规(包括许可)的总体情况以及与政府部门的任何协定;组织在对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时所依据的记录(包括事故记录、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以及与政府部门相关往来信函的记录),且在第二阶段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