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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 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各相关部门:
•XX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1年12月20日
XX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十一五”期间,全镇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地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效推进,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较大提升,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初步形成。为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XX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仪陇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为创建平安和谐法治XX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扎实推进法治实践,促进全镇公民法律素质大提升,全体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大提升,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和其他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大提升,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大提升,实现法治XX建设新突破。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根据不同地方、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对法治实践的引导作用,以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保证法律公平公正实施。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执法谁治理”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的法律普及和依法治理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大治理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入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狠抓宪法的执行和遵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财税、金融、投资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和执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和执行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和执行推进科技进步、自主创新、教育改革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学习宣传和执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全镇城乡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4.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现实问题,学习宣传和执行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和执行房屋、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和执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和执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公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构建平安和谐XX的总体要求,从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三个方面入手,学习宣传和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和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法律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和执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和执行,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公正司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树立良好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和执行。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反腐倡廉。
(二)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1.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健全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法律培训考核计划,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课程。把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每年制定并落实与自身工作相关的专门法律的培训考核计划。各部门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法律知识学习,全年不得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各级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以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情况列入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其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法用法不合格者不得提拔使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政府法制部门不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2.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法制副校长“五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创建“法治学校”纳入工作目标,着重完善校长负责制,将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列为教师、学校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警校共育,发挥中小学校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乡村(社区)干部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行政矫正,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3.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宣传与农民和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在农村(社区)的普法主力军作用,对“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每半年不少于1天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学法讲法、法制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深化农村“法制赶场”活动,丰富坝坝电影、院坝会、红白喜事、田间地头宣传的形式和内涵。将普法教育纳入外出农民工培训重要内容,突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劳动工资、治安管理、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普法教育。建立农民工与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机制,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
4.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国有、民营、个体、社团等各类市场经济主体要加强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自觉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对合同的审查预警作用。加强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转变领导观念,改进领导方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机制,推行党务公开。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保障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2.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项目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机制。完善法律服务体系,降低司法救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加强诉讼程序改革,推进警务公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树立打防结合、严打整治与权益保护并重的理念,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建设“平安仪陇”。
4.深化基层民主建设。完善以村(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群众参政意识,进一步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努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5.推进经济法治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加强金融监管,改善投融资环境,努力提高我镇的经济竞争力。
6.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正当合理诉求,依法处置违法上访行为,规范信访秩序。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衔接管理和帮教措施,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积极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加大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力度。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城乡环境、校园周边秩序、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网络管理、治安管理、建筑建材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健全完善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指导和督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并落实行业依法治理规划和工作措施,加强检查考核。
(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积极打造法治文化教育品牌。将法治文化广泛融入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网络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化产品,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创立法治文化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类传媒要主动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定期办好法制专栏(版),每年不少于12期;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办好普法网或网页;有计划地建设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茶园、法治橱窗、法治公益广告;依托行政机关、学校、司法机关、反腐倡廉基地、各类教育(服务、活动)中心等建设一批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类别的法制教育基地;在社区设立法律图书角,在农村开办农家书屋,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制演讲、法制影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3.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宣传日(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和重大节假日等时机,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2月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行业、部门、单位的五年规划、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制订“六五”普法规划,报县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2月至2015年12月。其中: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执行;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13年上半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2013年下半年至2015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调整部署、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部门负责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司法机关实施、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党委和镇政府把“六五”普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镇委、镇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人大、县政协通过执法检查、代表和委员视察、听取汇报、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规划的实施工作。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履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核等职能。
(二)严格考核奖惩。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在量化目标管理中占分比例不得低于3%。要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考核评估机制,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表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目标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对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惩处建议。
(三)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普法经费列支不低于人均0.3元/人〃年,切实保障并加强审计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必要的普法经费,保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不少于1—2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人员稳定、定岗定责、定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