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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注意事项
1、《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申请明细表》中个人信息的核对、确认期限为2013年01月11日~01月24日。
2、请员工务必认真阅读《申请表》背面的《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领用协议》,一旦签字,视为认可。
3、“申请人签字”和“拼音姓名”两栏须由员工本人亲笔签署,不得以加盖个人名章的形式提供。“拼音姓名”均以大写字母形式填写,请注意所有字母务必清晰可辨,不能连笔。“填表单位盖章”一栏由单位(中京通信服务中心)负责盖章,各部门不需加盖部门公章。
4、如员工发现个人信息有误,须立即通过电子邮件(仅限企业邮箱,发送简信无效)告知我部联系人,员工可以暂不在申请表上签名。
5、每位办卡员工都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同时注意:
(1)不能使用第一代身份证复印件和身份证临时证件的复印件;(2)请将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信息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3)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区域的大小须与身份证原件等同;(4)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6、身份证复印件的排列顺序须与申请表的名单顺序相同。
7、请注意保持《申请明细表》的干净整洁(此表随后会提交给联名卡经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