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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石春山(金昌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这是党中央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定位和目标要求。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为全市农村工作的六个行动计划和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作为 今年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如何才能把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件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求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出发,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放到“三农”工作的全局中,统筹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一、要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放到农业“一特两化”的战略中来谋划。实施农业“一特两化”是市委市政府按照建立市场农业、现代农业的要求,紧密结合金昌实际制定的农业发展战略,是被近年来金昌农业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了的正确决策。我市的“三农”工作必须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围绕“一特两化”来展开。“一特两化”不是简单的“1+1”组合,它有着具体的、联系的、丰富的科学内涵。在生产上,要求跳出一味追求农产品数量的圈子,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按产品的入市标准组织农业生产,发展优质、特色、高效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打造特色品牌,促进传统农业向质量、安全、效益农业转变。在经营上,要求突破一家一户分散的、无组织的、盲目的经营格局,按照工业化的理念和营销原理经营农业。把分散农户的种植、养殖和销售通过专业合作组织这一载体组织起来,再与加工企业进行联接,织成一张“网络”,使加工企业、合作组织、生产农户成为农业的不同车间和班组,真正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
在此基础上,才能使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有了具体的抓手,特色农业有了做大做精做强的具体途径。在“一特两化”中,特色高效农业是目标和方向,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基础和前提;标准化生产是措施和手段;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实施农业“一特两化”战略的重要基础和组织载体。这是由合作经济组织的“民办”性质和“民管、民享”原则决定的。在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如果合作组织这一中介出现“缺位”,就会产生中间商对农民利益的“盘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链条”就会失去本来的意义和价值。因此,必须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放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格局中,放到促农增效、助农增收的大局中来整体谋划,统一构思,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快发展。目前,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了金昌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六年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整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步骤措施。经过努力,从今年开始到“十一五”末,在全市形成以三大行业协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农产品营销协会、农民经纪人协会)为龙头,以县(区)、乡(镇)专业协会为载体,以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经纪人为主体,上下贯通,纵横联接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网络体系。
二、要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放到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突出位置来研究。
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从“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的工业化起步阶段,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工业化更高阶段。金昌市一、二、三产业10:71:19的结构,对“两个趋向”的要求更为迫切。然而我市“三农”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的最佳途径和渠道何在?需要我们深入地研究,理性地回答,科学地实践。
我市“三农”问题的集中表现是农业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从深层上分析,“三农”问题的根源总括起来一句话:农业农村农民适应市场、走向市场的能力弱。具体来说,一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一家一户的农民始终处于分散的弱势,很难在千变万化的市场上取得优势效益;二是农产品竞争能力弱。农民出售农产品基本上是原品原卖,没有任何附加值,这是造成农产品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三是农村缺乏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农民处于一种分散的、被动的、无序的和盲从的状态,市场风险随时威胁着农民的利益。在农民与市场、农民与龙头之间,组织载体缺位,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缺少有形的组织实施,政府对农民的扶持缺乏直接的渠道,农村资源得不到最佳配置和发挥。
不难看出,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建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必须在市委提出的“两个坚定不移”(即坚定不移地实施农业“一特两化”、坚定不移地培训农民)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解决“三农”问题上至少可以起到这样几个作用:一是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特别是把从事同一产业种植的一家一户农民,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织成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并逐步引导其向跨村、跨乡(镇)、跨县(区)的行业协会发展,把分散的弱势整合为专业化的规模优势,让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走向市场。二是通过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与龙头企业联接起来,使“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得以实现。这样以来,农民不仅可以得到产业化经营带来的规模效益,而且可以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的协调,取得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利润的让渡,实现二
次分配。同时,也分散和弱化了市场对农民带来的风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才得以建立。三是可以构筑遍布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随着各个优势产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建立,在一定的区域就需要建立横向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以加强农业内部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和服务,由此自下而上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网络体系的形成。四是为政府扶持“三农”、工业反哺农业提供一个可靠的途径。由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直接是农民,而且对农民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宗旨和遍布农村各产业的网络体系,决定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是农民最放心、政府最信任、企业最可靠的纽带和桥梁。使党和政府支农、助农和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有了一条最佳途径。
三、要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放到农村经营机制的创新中来运作。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面对农村现实,充分挖掘、整合现有农村的组织资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物质基础。一是大力推广“支部加协会”模式。“支部加协会”这种模式,使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结合起来,能够充分发挥农民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突出作用,把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通过合作经济组织体现到助农增收的工作中来,对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市委组织部和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始组织实施,必将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大力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实行的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双层经营中以家庭为主的分散经营层面积极性高,运转良好,而村级统一经营层面却十分薄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与整合利用现有的村级组织结合起来,经过改革、重组和完善,改造其为真正的农民合作组织。在改造完善中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不
要简单地认为搞合作组织就是“归大堆”、集体化。合作组织实质上是农民联合的互动组织,非常灵活,根据农民的需要,可以按照松散型联合的方式办成协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投入股本的办法办成紧密型的合作社。只要为农民能够带来实惠,哪种方式都可以搞。二要必须坚持自愿、平等、互利的合作制原则。坚决不搞强迫农民入社、损害农民利益的合作组织,真正把合作组织办成符合农民愿望、解决农民问题、维护农民利益,为农民带来实惠的合作组织。
三是大力改造农村基层供销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应该说这是现成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着健全的网络和良好的经营设施。关键是通过开放办社和整合改造,大力吸纳农民资金和人才进入供销社,还供销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本来性质。基层社的改造,应朝着办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的方向发展,使其成为农村乡(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统领者、联合者,发挥农村各类合作组织间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扶持职能,促进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