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_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6:10: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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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 期末教学及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

根据学院安排,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定于 2011年 7月 12日 结束。现将期末教学及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课与考试

1.各年级课程于2011年6月30日 前结束。2011年7月6日—7月12日进行期末考试。

2.2010级《高等数学》定于 7月6日上午考试。2009级《公共英语》、《公共日语》、《公共俄语》定于7月6日下午考试。2010级《公共英语》、《公共日语》、《公共俄语》定于7月7日上午考试。2009级《大学汉语文》和2009级《大学语文》定于 7月7日下午考试。2010级《大学语文》定于 7月8日上午考试。具体安排见《期末考试安排表》。

《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体育》、2010级《大学汉语文》、2010级《民族理论》、2009级《毛泽东、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010级《马克思主义原理》、2010级《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考试于6月底随堂进行。专业课考试于7月9日-12 日由各系自行确定时间,各系最后一门考试不得早于 7月 12 日。

3.公共课考试时间分两个时段进行,上午开考时间为 9:00,下午开考时间为 3 :00。专业课考试在7月9日—12日安排,可根据考试科目数排在8:00-10:00,10:10-12:10,14:30-16点30,19:00-21:00。考试时长由制卷教师确定,(原则上为120 分钟),并在试卷上标注时间。

(二)巡查与考试安排

1.期末考试期间,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巡视检查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期末考务工作,研究解决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巡视检查组负责检查各系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及考风考纪情况,对违纪学生和教师及时汇报学院考试领导

小组。各系也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本系考试工作。凡是本系学生参加考试的,系领导小组须有成员在办公室值班。

2.各系办公室按照《考试日程表》格式将本系考试日程安排、本系考试领导

小组名单、巡视及值班安排电子版(u盘或发邮件至782938414@ qq.com)于 2011 年 7月 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考试日程表排定之后,不得更改,各年级的考试应严格按照排定的时间进行。擅自提前或推后考试,考试成绩无效。

(三)试题命制与管理

公共必修课及两个教学班以上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

题,其它课程由课程组或主考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命题。考试命题须报系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审定。各系主任对本系考试命题进行严格审定,对命题质量负责。每门课必须拟定A、B两套试题。A、B试题雷同率不得超过30%,各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严格把关。教师在制卷时,要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用计算机打印。试卷经命题教师校对、教研室主任签字密封后于6月 20 日前送教务处印制,过期不予接受,责任自负;无教研室、系主任签字的试卷或只有一套试卷,教务科不予接受。试卷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在打印室印制。试卷的送取及保存由各系指定专人负责。

教师在命题时同时制定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式两份,交系办公室一

份,留存一份。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请勿封入试题袋。

(四)考试组织

公共课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负责提供监考人员(30人以下考场,安排 2 人监考; 30 人—70人考场,安排 3 人监考,71 人以上的考场,监考不少于 4 人)。专业课考场、监考人员由各系自行安排。学生参加考试时必

须拉开座位,持学生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期末考试期间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学院有关考务文 件,严格执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考试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五)评卷和成绩登报

各系应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教师应按《评卷人员守则》,对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公正地评阅每份试卷,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得分情况进行标记,并对学生学习课程情况和课程成绩进行简要综合分析,填写《课程成绩分析单》。

1.评卷教师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课程成绩的录入、将试(答)卷、《课程成绩登记单》和《试卷分析报告》交系办公室。流水作业的成绩由各系办公室主任在全校考试结束一周内录入成绩,要认真核对,对错漏情况及时予以修正。一周后,教务管理系统关闭成绩录入界面

2.各系要组织评卷教师对答卷评阅情况、分数计算情况及成绩登记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率不得小于5%/班,发现错误及时修改,并由教研室主任及评卷教师在修改处签字。

3.各系打印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单,经录入人、审核人、评卷教师签字后报教务处。全校考试结束一周后还未录入成绩的课程,须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批准进行补录。

4.试(答)卷由系办公室整理装订后按照规定归档保存。下学期开学后,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对各系的试卷、答卷等进行检查。

本学期起将继续使用《试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卷分析报告》、《监考守则》、《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审批表》等相关文件及表格做好,望各系根据以上安排做好期末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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