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管法律部工作规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律事务部工作计划”。
民管法律部2013年工作规划
2013年,民管法律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省总工会民管部、省总法律工作部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项目建设、服务职工群众为切入点,以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为重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进一步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维权机制建设,提高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能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保持职工队伍与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2013年民管法律工作将遵循“依托工作职能、赋予新活内容、突出部门特色、展现维权效果”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职工法律工作
一、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和《省总工会“两个普遍”工作考核办法》 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1、加强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按照《黑龙江省总工会推进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标准》和《黑龙江省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基本标准》,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规范协商程序,完善协商内容,提高协商实效上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2013年,我们将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省总考核办法进一步开展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提质扩面上。一是在提高合同质量上下功夫。针对已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内容简单、规定不完善的现状,我们将努力提高合同质量,充分发挥协商指导员的作用,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利用续签工资集体合同的有利时机,补充完善合同内容,使得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更具操作性、更符合职工的实际需要。二是在提高合同履行效果上下功夫。针对目前工资集体合同履约难的情况,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指导基层工会提高履约效果,引导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行政方和职工方积极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签订的合同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在提高签约率上下功夫。对于尚未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未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加强宣传、分类指导等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使这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采取的具体推进举措是: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协调市人大在适当时机开展全市贯彻实施《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的执法检查活动。推动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按照《黑龙江省工资集体协商考核标准》要求,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性上下功夫。针对部分工资集体合同内容简单、规定不完善的现状,努力提高合同质量,使得工资集体合同更具操作性、更符合职工的实际需要。二是在总结经验,典型引路方面下功夫。认真总结和疏理依安县总工会分类确立协商主体的做法,在各县(区)宣传、推广、借鉴。进一步探索和总结选聘职业化工会主席为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员的实践和做法,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论文研讨活动,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践。三是抓好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建设。按照《黑龙江省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标准》,对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开展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指标,提升工作层次,实施目标化管理,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联检活动,开展地区、行业之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互检互评。借鉴交流工作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单位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对216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的工作指导。四是拟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选树、培育、总结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典型,召开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以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发展。五是以劳动关系三方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检查的通知》。10月份由市三方领导分别带队,组织对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督促检查查发现问题、发掘典型、指导规范,促进工作质量提高。六是各县(市)区总工会也建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年度考核制度、职工方协商代表培训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提高了基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水平,初步形成了该项工作的长效机制。七是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培训。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县级以上工会进一步健全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完善专职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作用。拟三方文件形式召开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认真抓好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专业化队伍的咨询服务、参与协商、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项职能作用。按照分级分层次培训的工作原则,培训市总本级和县(市)区级总工会负责集体合同工作的专职工会干部、县级以上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健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指导员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八是按照“三年规划”的目标要求,在第四季度深入开展“百日要约”、“百日攻坚”行动,实现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方位启动、全方位覆盖、全方位建制、全方位达标。
2、促进点面结合,扎实做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商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全市县级以上工会着力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全市县级以上工会普遍形成全方位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作局面。在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行业被确定为全省重点推进的工资集体协商行业基础上,确定“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深入、全面铺开”的工作方针,从培育典型入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效果。今年,我们选取了碾子山区麦饭石行业、建华区餐饮行业、龙沙区汽车销售行业作为典型推开试点,进一步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采取的推进工作的方法是:一是在3月份省总工会召开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议的基础上,4月中旬召开的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暨推进会议上,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2年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要求每个县区至少形成一个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二是注重总结不同类型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经验,召开全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推广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有效推动全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广泛开展。三是强化对下一级工会组织的考核评价,充分发挥激励约束建制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强力牵导作用。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加大对各地、各系统推进工作的检查和督导,进一步形成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强有力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一、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
1、进一步扩大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合同建制面。全面落实全总、省总总体部署,深入实施《武汉市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和“要约行动月”活动,动员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全面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到2012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世界500强在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
2、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总工会在完善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基础上,争取在全市再选择1-2个行业(区域)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各区重点在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以区域性、行业性为主要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争取做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漏一家,不掉一户。同时,在中小型及微型企业全面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其中街道以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主,将行业特点相近、产品内容相同的企业组织起来,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社区在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将相对分散、工作内容不同的企业组织起来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力争实现建立工会组织的地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工作全覆盖。
3、继续推进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巩固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成果,拟在2月份召开“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评估座谈会”对《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以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实施的效果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好第二轮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各项工作,组织指导协商双方续签全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4、引导全市已建工会企业规范程序,提高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质量。通过在一批建制早、基础好、认识高的国有及其控股企业、集团公司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规范化建设,引导全市广大已建会企业切实重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注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及时性、操作性、实效性,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平等协商、共享成果、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
5、加强集体合同工作监督与管理。继续推行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的实名制,分类建立和规范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电子档案,重点做好区域性、行业性和餐饮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电子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加强集体合同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奖励机制。
6、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组织部分区、集团公司、大单位工会法律工作干部参加全总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按照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大中型企业、街道工会法律工作干部参加专业培训。市总工会计划组织三批基层工会干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
7、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机构。调整充实完善市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指导基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各区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机构,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机构作用。在培训的基础上,分市、区、街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加强动态管理。适时出台《武汉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组织的意见》。
8、以理论创新促进实践创新。开展一次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邀请全总、省总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专家学者、劳动关系三方相关人员参加研讨活动,探讨工作思路、研究工作定位、把握工作着力点,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化与发展。编辑印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手册》。
二、大力推进三方机制建设
一要按照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和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文件要求, 进一步拓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培育和选树一批基础工作扎实、领导重视、有特色有亮点的典型。同时,注意总结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那些创新性的、能够普及推广的新经验新做法,做好经验交流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和谐企业和标兵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其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要筹备迎接省总工会与省人社厅、省企联对《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彩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三年规划”总结验收活动。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对以前年度评选的和谐企业进行复查。
三要进一步充实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内容,细化创建标准,健全创建评价、激励、长效机制。今年市总工会将考虑牵头开展“职工最满意企业”、“职工最信赖的经营管理者”评选活动,适时举办“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论坛。
四要按全总要求,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专项督查活动,落实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50%的组建率,着力推进小微型企业调解代表工作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人社部门主导,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性、集体性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
二、以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为抓手,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9、继续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调研,分析研究当前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的方向,提出政策建议。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重点指导基层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适时召开全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10、做好和谐企业创建评选表彰工作。3月份,召开武汉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创建工作,做好第二届武汉市和谐企业和十佳和谐企业的评选表彰工作。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协助做好推荐评选全国和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工作。10月份,启动第三届武汉市和谐企业和十佳和谐企业的评选表彰工作。
11、加强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武汉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工作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
12、推动工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工会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途径、措施和手段,督导和推动各级工会提高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水平。积极总结和推广典型,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建立全市工会系统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信息反馈月报制度,督促各级工会及p
三、继续做好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13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二年,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动员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全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按照我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指导工会“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律师服务企业活动。开展工会“六五”普法工作的中期检查、督导,做好全国工会“六五”普法先进表彰的推荐工作。
三、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工会法律工作
13、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12年工会和职工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确保工会“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
14、协助配合劳动关系相关的执法检查。根据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依法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推动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15、建议和配合市政府出台《武汉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按照市总工会与市政府第九次联席会议议定的内容,与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武汉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的调研、起草和出台工作。
16、继续做好职工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市、区两级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式,严格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质量,积极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17、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动利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平台,就三方的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通报、沟通和协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区工会积极参与区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网络,加强对职工总体利益的宏观维护。
18、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加强和完善区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各区要帮助和指导街道、社区全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街道、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可以联合司法部门、人社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同组建,分工协作,合作共赢。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19、进一步规范区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按照省总工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区全面建立工会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及时跟踪指导建制情况。开展《湖北省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细则》落实情况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细则》予以调整和完善。继续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双月”报表制度,组织完成省总下达的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目标任务。
20、做好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和管理工作。按照全总制定的《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规定的程序,做好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和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工会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民管工作
一、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建设,深化创新发展
1、继续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活动。按省总民管部要求,力争2013年全省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100%,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90%以上。按省总要求,部署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做好专项自检自查工作,适当时机市厂务公开办公室将到单位进行抽查。
2、加强对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市总将制定下发《职代会工作规范》、《非公企业推行职代会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规范和推进职代会制度。进一步规范职代会制度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健全完善职代会报告制度、职代会预审制度等,严格规范职工代表选举、职代会议事、职代会表决、职代会监督等程序和规则。各企事业单位要抓住年初开局的有利时机,集中精力开好首次职代会。
3、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制定《国有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职代会运行质量评估办法》完善申报备案和质量考评两项制度。提高职代会的运行质量。要发挥大型国有企业在职代会制度建设中带头、辐射作用。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坚持企业改革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的原则,维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4、加大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企业在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及重要规章制度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充分提交职代会讨论;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保障非公企业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
二、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认真参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维权工作,严把职代会审核关,对涉及企业职工安置的职代会,坚持各级工会下管一级,到现场监督、指导。在研究改制方案过程,对企业工会召开职代会提出了具体要求,至始至终坚持职工安置分流方案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的意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企业改革的关键环节加大厂务公开的力度。要求国有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必须做到改革目的、企业资产、经营状况、相关政策、实施方案“五公开”,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二是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等问题,必须按照《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的意见,严格审理改制企业的职代会程序。真正做到为职工负责,维护职工应有的基本权益。
三、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新发展
1、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按照三年创建工作的要求,今年是创建工作最后一年,也是重点工作年。要继续做好示范单位的考评验收和命名工作,以及对往年示范单位的跟踪复查工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实施办法。
2、总结和推广示范单位的创新经验和成功做法,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加强上下沟通和工作交流,抓好信息传报工作。制定齐齐哈尔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百分考核办法
3.为省总工会召开2013年表彰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模范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大会,做好推荐典型单位在大会发言准备工作。
四、职工维稳信访工作
根据省总和市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并指导各级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通过送法进企业、与职工座谈、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推动法律实施。与司法局紧密协调,借依法治市普法平台实现与职工维权有效嫁接,在依法治市大框架内融入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律师进企业等职工维权要素。今年,适时召开律师进企业总结表彰大会,在融入党政大局中探索职工依法维权新路径、新方法。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维稳和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继续在县(市)区、产业(局)、市直企业实行职工信访目标管理考评,量化考核内容,使信访目标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收到实效。认真做好初信初访的接待,妥善处理集体访。进一步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和责任目标的执行与完成。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验收。这里我考虑还是应注重维权与维稳相结合,积极发挥律师作用,一般的信访问题,能帮助解答的,帮助提供咨询解答,能帮助解决的帮助沟通协调、许多是工会职责解决不了的问题,那么利用聘请的律师直接介入代理程序、诉讼环节,这样避免领导把大量时间和精力陷入纠缠于依靠工会自身难以解决的纷繁复杂矛盾纠纷问题中,把无序纷争纳入到有序法律途径,引导广大职工依法维权。
关于完成工作任务的思路和想法
今年的工会法律和民主管理工作,部门要在认清形势的基础上,积极落实“两个普遍”的工作要求,争取常规工作有新进展、新成效,攻坚性任务取得新亮点、新作为,推动工会法律和民主管理工作再创佳绩。
一是促进点面结合,在个体典型对象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取得很好的工作成效。
二是突出工作整合,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中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工会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时,注重普治并举,通过普法宣传促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注重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促进形成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设中注重体现工会优势,促进工会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积极作用。
需要注意思考的是,集体协商机制和职代会制度是紧密相联、不可分离的两项制度,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核心。两项制度在代表产生、议题确定、协商和履行情况监督等多个环节存在密切关联,应同步予以推进。在大力宣传贯彻《职代会条例》的同时,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以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契机,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工作中指导各县(市)区要合力研究推进方法,拟订推进计划,确保实现“两建制”的各项具体目标。
三要加强资源整合,加大联动力度。搭建劳动关系三方沟通平台,形成长效性、经常性沟通机制,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研究解决重大劳动关系问题。进一步发挥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体制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工会作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创新形式,调动各成员部门参与厂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整合工会组织内部力量,形成部门间的联动,合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至于我个人,我深知,工作是我的职责所在,我会摆正位置、端正心态、努力推动部门工作平稳、有序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