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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政府机构减少15个,精简幅度近1/3,首次整合决策、规划职能设立七大委员会„„从起草到正式发布,历时1年时间后,作为珠三角纲要和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最耀眼的行政体制改革核心内容——— 深圳大部门制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昨日正式出炉,为各界关注的深圳行政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向境外媒体介绍深圳的大部制改革时表示,深圳此轮改革,将在中国地方区域行政体制改革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省委常委、深圳代市长王荣认为,这一次政府机构改革,注重特区之“特”的要求,涉及面之广,目前在全国还不多见。
即便是已经历过七次行政体制改革,对大部门制度其实并不算陌生的深圳政府官员,在拿到昨日公布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时,仍连连感慨“这次动真格的了。”
委、局、办并行
根据改革方案,深圳政府部门设置将打破现有的局、办模式,按照政府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市政府实行委、局、办并行,各机构将统称工作部门,根据部门的职能定位作出区分,其中: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称为“委”;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机构称为“局”;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办”。各委、局对市政府负责。一部分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局,由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的委归口联系。
设31个政府部门
此次机构改革最大的看点,是首次出现了“委员会”这一政府部门架构,对不同职能部门领域进行了分拆合并。设立的7个委员会包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委员会、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
此外,整合原有的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原文化、旅游、体育局为文体旅游局。成立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卫生局饮食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责整合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述三局不再保留。
据了解,根据方案,深圳政府现有直属机构中除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口岸办、台办共7个机构暂不作调整外,此次机构改革后,数量将减少15个,设置31个工作部门。此外,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有关驻深单位管理的政府职能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驻深单位党的工作职责划入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
10月前基本完成据改革计划,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从今年7月开始正式部署实施,各部门商定规定,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和加强责任,理顺职责关系。计划到10月1日以前,改革基本完成。
架构:委、局、办并行
委
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
局
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机构
办
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各委、局对市政府负责。一部分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局,由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的委归口联系。
【整体架构】“委”、“局”、“办”政府架构初步建立 早在2003年,深圳就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建立起了大交通、大文化、大城管、大经济的格局。然而,当时所设想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互相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一直以来并未能够实行。
2008年的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深圳明确提出将以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在随后获批的《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与《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深圳的行政体制改革都被置于重要地位。
在这一次改革里,深圳建立起了“委”、“局”、“办”的政府架构:“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这一番调整组合,使得原来的46个工作部门减少到31个,机构精简的力度、涉及的范围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在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王荣看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刻不容缓”,这一次政府机构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深圳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王荣表示,中央和省对深圳率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寄予厚望,“只有勇于先行先试,在机构改革中大胆创新与突破,深圳才能在全国新一轮改革发展中继续走在前列,才能为全国城市政府改革提供示范,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路子”。
经过近30年来的高速发展,深圳正面临着空间、资源、人口、环境等方面的制约,也较早地遇到了社会管理、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方面的诸多挑战,“要实现新一轮科学发展,必须深化改革,靠制度创新”,只有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才能消除影响深圳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强化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自主性功能,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特区成立以来,深圳已进行过七次政府机构改革,但王荣坦陈,深圳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包括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机构设置不够合理,部门职责不清、权责不对称等现象依然存在。王荣表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
【功能组合】
宏观上厘清边界,微观上改革审批制度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并不是对机构进行简单的拆分。”王荣说。据记者了解,与深圳以往的7次行政体制改革相比,此次的改革重点更加明确,既从宏观上重点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又从微观上改革现行审批制度,既克服了城市政府这个“大基层”的特点,又注重特区之“特”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强化服务质量。
另外,这次改革也打上了“纵深推进”的标记。2003年,网文《深圳你被谁抛弃?》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深圳已经没有改革的激情,引发了许多深圳人的深思。随着《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推出,不少专家纷纷表示,深圳再次点燃了改革的激情,并跨出了在经济、行政体制、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先行先试的步伐。
深圳在进行机构改革动员时明确表示,此次机构改革不是简单地完成地方机构改革任务,而是着重解决制约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既着重解决行政运作不协调、效率低下的问题,又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政府定位,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既强调完善经济管理,又把加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放到突出的位置;既着力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又重在解决特区内外二元化发展问题,促进城市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
机构整合解决“九龙治水” 产业管理,5个部门被整合为一个委员会 此次改革中,和产业发展相关的贸工局、科技局、高新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个部门被整合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被整合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此次改革中最大的亮点之一。
记者从深圳市有关部门获悉,在改革前,深圳涉及产业管理的部门较多,资源分散,多头管理,聚合度不高,存在着宏观与微观管理不分,在实际工作中微观往往冲淡宏观,批钱批项目重于产业政策、发展计划的问题。另外,相关产业管理部门在产业准入审批、项目引进、资金扶持、配套服务等方面政出多门、职责交叉等问题十分突出,而现行的园区管理体制增加了企业的办事环节,弱化了为企业服务的职能。
为此,深圳此次改革在统筹发展和产业能力提升上进行了突破。为加强发改部门的宏观统筹功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有效性,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将物价局属于宏观调节的“定价”职责,统计局承担的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密切相关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职责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委员会的重点也转向统筹深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交通管理,地域上二元化将走向终结
深圳和新加坡、香港等世界名城相比,最大的差距是什么?不少深圳人会给你这样一个答案———城市建设和管理。以交通运输为例,深圳交通运输管理系统情况错综复杂。一方面在地域上存在二元化管理,特区内及光明新区的交通管理由市交通局垂直管理,宝安、龙岗两区则实行分级管理;另一方面,城市市政道路和公路在种类上存在二元管理,市政道路由不同部门实行规划、建设、管养三分离体制,公路则是由另外一个部门实行三者一体化管理。
在执法方面,公路路政执法由交通部门承担,市政道路执法由城管综合执法队承担,既割裂了道路管理的整体性,也不利于城市化水平提升。另外,道路管理域交通设施管理也是脱节的,道路上的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由城管部门负责,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牌、标识、护栏等交通设施则由交通部门负责。
在本次改革中,深圳力争谋求在整体协调发展上取得突破。首先,新组建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统一负责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综合协调与平衡各职能部门编制的专业规划,强化政府对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掌控。
同时,成立交通运输委员会,统筹负责特区内外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管养、执法以及运输管理,特区外的交通、公路也由原来的分级管理调整为市垂直管理。重组城市管理局,实现林业和园林的统一管理,统管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
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局统一承担多部门职责 一瓶罐头质量出了问题,到底找哪个部门投诉?可能难免遇到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等多个部门互踢“皮球”的无奈状况。此次,深圳的改革将致力于杜绝这种现象。
改革前,深圳市场监管多个部门参与的现象很普遍。在商品质量方面,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等多个部门对食品链的不同环节或不同品种进行监管;在知识产权方面,商标和专利、版权管理职能分离,分别由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承担。
改革后,新成立市场监管局,统一承担由原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职责,以及卫生局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这将使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由5个减少为卫生、农业、市场监管3个部门,知识产权交由市场监管1个部门负责。
另外,新成立的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降低企业注册登记门槛,将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社会组织承担。
可持续发展,由“三废”治理为主转向全面加强生态建设
深圳河、布吉河、坪山河、龙岗河、观澜河、茅洲河个个被人戏称“黑龙江”,灰霾天气愈来愈多„„深圳的环境保护一直受到市民的诟病。在环境保护中,也存在着多头管理的现象,深圳的水污染治理由水务局主管,其他环保事项则由环保局负责。在此次改革中,深圳专门增设了“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统筹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止、生态保护、建筑节能、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等工作,力图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由“三废”治理为主转向全面加强生态建设。
同时,与涉及人居环境的建设、水务、气象等部门,也由该委员会归口联系。
专家访谈
此次机构改革力度最大
听闻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的消息后,广东省社科院丁力教授语气中有难以掩饰的兴奋,“这是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
制定与执行分设能有效避免寻租
“深圳的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在我看来是一次了不起的变革。”丁力认为其中两项变革的意义很大,第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第二就是分设制定政策部门和执行部门,“一旦成功有可能在珠三角推广”。
“政府机构转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增强服务功能,削弱利益功能,尤其是精简了这么多的部门,削弱了这么多部门的利益”。另外,丁力认为很重要的是“深圳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将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部门分开”———制定政策的“委”与执行政策的“局”分设,“这能够有效避免寻租现象”。
一直关注深圳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圳大学马敬仁教授表示,这是深圳启动行政体制改革以来,出台的一个比较理想的方案,基本上体现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实现了决策和执行两个部门之间的分开,“就目前而言,部门裁减和机构调整是比较大的动作,现在已经架起了一个架构,关键是以后相关制度的完善。”
区一级政府改革将面临更多困难
对于这次机构改革可能存在的困难,丁力认为,部门合并,“口子少了”,“委”和“委”的跨度大了,每个“委”管理的人也多了,可能会面临人员的压力。丁力表示,深圳的这次改革是“大部制”改革,“大部制”改革是要减少中间环节,增加效率,减少工作量,那最后就是要减少人员。
丁力认为将有三个方面考验着深圳这次机构改革能否成功:一是能不能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二是能不能减少腐败产生的可能,三是能不能降低公共管理的成本。
至于如何解决可能面临的人员安置问题,丁力表示可以借鉴中央大部制改革的方法,一部分年龄较大的公务员提前退休,年轻的公务员出去学习或者分流到一些国有企业。“官员的合理利益要保证,但改革也要牺牲一部分利益。” “与深圳市一级政府机构改革相比,未来在区一级层面上的改革将面临更多困难”,丁力认为,“市里面机构改革对于公务员还有一部分包括国企的分流空间,而区一级分流空间更小,改革任务更重,作为深圳的区一级政府来讲,未来变成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有大量公务员需要解决,人员将是机构改革很主要的压力。”
盘点深圳前7次行政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借助先行先试的优势,深圳先后进行了4次审批制度改革和7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推进了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次:1981年底到1982年初
基本思路是精兵简政,通过改革撤并了10多个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和20多个行政单位,建立了各类经济实体,为特区迅速启动、加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前提。
第二次:1984年
围绕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需要,在政府体系中建立“四委五办”,将计划委员会改为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并设工业发展委员会领导工业引进,加快建设外向型经济的速度。
第三次:1986年
改革使特区的行政管理开始形成特色,即将一级政府普遍实行的三级管理改为二级管理,整体上减少了一个行政层次。并在全国率先成立行政监察局,完善了行政监督体制,并新组建贸发局。第四次:1988年
行政改革重点是调整经济发展和基本建设的管理机构,浓缩其管理实务,以经济发展局替代原有的贸发局、工业办和引进办,以建设局和建筑工务局替代原有的基建办、规划局和国土局,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架构了一个比较合理的管理体系。
第五次:1992年至1993年
改革内容是在政府部门普遍开展“三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编制),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微观干预。同时进一步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把一些社会性事务从政府的职能中转移出去,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第六次:2001年至2002年
参照国务院1998年进行的机构改革,深圳主要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部门和市区两级关系中进行了改革微调,同时还对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开始逐步完善了大部门体制机制;
第七次:2004年
改革的重点是整合政府机构和转变政府职能,在总编制量不变的情况下,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5个减少为35个。同时市直机关4个编制以下的处室进行归并,实行“大处制”。此次改革进一步将政府职能转向公共领域,加强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改革开放以来,借助先行先试的优势,深圳先后进行了4次审批制度改革和7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推进了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次:1981年底到1982年初
基本思路是精兵简政,通过改革撤并了10多个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和20多个行政单位,建立了各类经济实体,为特区迅速启动、加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前提。
第二次:1984年
围绕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需要,在政府体系中建立“四委五办”,将计划委员会改为社会经济发展委员会,并设工业发展委员会领导工业引进,加快建设外向型经济的速度。
第三次:1986年
改革使特区的行政管理开始形成特色,即将一级政府普遍实行的三级管理改为二级管理,整体上减少了一个行政层次。并在全国率先成立行政监察局,完善了行政监督体制,并新组建贸发局。
第四次:1988年
行政改革重点是调整经济发展和基本建设的管理机构,浓缩其管理实务,以经济发展局替代原有的贸发局、工业办和引进办,以建设局和建筑工务局替代原有的基建办、规划局和国土局,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架构了一个比较合理的管理体系。第五次:1992年至1993年
改革内容是在政府部门普遍开展“三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编制),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微观干预。同时进一步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把一些社会性事务从政府的职能中转移出去,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第六次:2001年至2002年
参照国务院1998年进行的机构改革,深圳主要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部门和市区两级关系中进行了改革微调,同时还对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开始逐步完善了大部门体制机制;
第七次:2004年
改革的重点是整合政府机构和转变政府职能,在总编制量不变的情况下,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5个减少为35个。同时市直机关4个编制以下的处室进行归并,实行“大处制”。此次改革进一步将政府职能转向公共领域,加强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深圳大部制改革实现行政权力间相互制约
http://news.QQ.com 2009年11月08日20:51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1月8日电 从7月30日深圳市公布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到9月8日精简后的31个工作部门正式挂牌,再到10月各个部门工作人员基本就位,不到3个月时间,深圳建市以来最大规模、最大力度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因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深入改革,深圳此次改革更受到人们的瞩目。新任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邱宣告诉记者:“金融危机并不能挡住深圳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的脚步,而且通过部门合并整合,政府机构运作效率高了,服务改善了,有助于更好应对金融危机。”
此次深圳行政机构改革,力度之强、范围之广、进度之快,前所未有。原先46个政府工作部门减为31个、“瘦身”近1/3,80%的工作部门纳入整合范围,涉及的600多项行政审批事务减少近200
项。
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为例,这一新机构就是在撤并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税区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多家机构基础上重新整合组建而成,原先55个处级单位,整合后变成29个,公务员从原先400多人减少近百人,变化最大的是正处级岗位,从42个减少到29个。
邱宣说,创业板近期在深圳启动,对深圳中小科技企业赴创业板上市是个很大的促进。整合后的委员会十分重视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前的辅导和培训工作,下一步还将安排专门上市辅导培训资金,力争企业实现“零成本”上市,更好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实行“大部制”后,大大减少了原先各个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现象。这里的一位处级干部告诉记者,深圳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很多项目审批上,既牵扯到贸易工业局,又与科技和信息局有关,以前部门间容易扯皮推诿,整合后变成一个部门,大大简化了审批程
序,提高了政府效率。
不只是部门间的整合,一些内部事项的处理也在这次改革中加深了整合。从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来看,因为新部门现有15个处有对外审批许可业务,为方便企业办事,委员会新设立“业务受理处”,对全委所有对外行政许可业务集中受理,对企业而言,就变成了“一站式”的窗口,办事不需要往每个处室跑,大大方便了企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深圳此轮机构改革核心就是对行政权进行“三分”改革,分别设置委、局、办三种机构。其中“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局”是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机构;“办”是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委”“局”之间最终将形成“行政合同制”,以此来考察绩效,实现行政权力间的相互制约。深圳此次共成立了7个像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这样“大部制”的委员会。其中,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入价格综合管理、国民经济统计分析等职能;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由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合并而成。此外还设立了财政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的率先突破,为其他地方的改革提供了参考“样本”。仅在珠三角,今年以来,继深圳之后,珠三角的佛山顺德区、广州市、珠海也都相继启动了“大部制”改革。
对深圳而言,此次“大部制”改革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的第7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是“行政权三分”的“深圳模式”继200
3年之后再次上路。
有调查显示,“政府职能转变”是近年来企业家们最迫切希望推进的改革之一。不少企业经营者意识到,深化改革的关键是政府职能转变,只有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其他改革才能更加顺利地推进。
不过,此次改革的效果有多大,邱宣说现在还很难判断,可能还要等2到3年后才能看出。“但通过近一段的实践,能深切感受到,这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绝不是简单的精兵简政,而是通过优化组织结构,整合资源,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力争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参与采写(韩洁车晓蕙王传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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