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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后勤员工考评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校后勤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了解和正确评价员工的素质和工作绩效。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对后勤临时
工进行评优活动。
第一条 考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由后勤管理处为主,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员
工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考评小组由后勤处、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经理构成。由后
勤管理处陈旭东处长任考评小组组长。
第三条 考评对象为天津职业大学后勤管理处各部门、中心下的后勤临时工作人员。第四条 评优比例为全体员工的2%。第五条 考评标准
1:政治表现。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守法纪,团队精神。
2:工作能力。完成本职工作能力,实际操作熟练程度,组织管理和处理问题能力,工作创新能力。
3:工作表现。工作责任心强,充分利用上班时间,服从领导安排,出勤率。
4:工作绩效。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实绩。(注:各中心可根据不同技术工种,进行专门考评)
注:以下人员应参加考评但不作为评优对象。
1、参加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
2、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失误引起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
第六条 考评程序 先由各部门进行互评推优,再由后勤处审核、批复,公示评优结果。第七条 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的先进个人,给予颁发证书和300元物质奖励。第八条 评选所需资金建议由各外包单位合力出资。第九条 本办法由最终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