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思源实验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恩施市思源实验学校”。
武穴市思源实验学校
省级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讨论稿)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13〕8 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实施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教师〔2013〕10 号)及《黄冈市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实施方案》(黄教办[2013]8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省级骨干教师补助制度顺利实施,现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进一步发挥农村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村教师社会地位与待遇,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鼓励优秀教师在农村长期从教、毕生从教,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
二、补助发放对象及标准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骨干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骨干教师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和市级财政共同承担。比照省级政策,武穴市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经费按5:5的比例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共同分担。
骨干教师补助制度暂行办法从2013年1月1日实行。补助项目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管理。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全校教师。骨干教师评选名额:本校教师108人,按中心学校下拨15%的指标计算,我校此次骨干教师评选共有16人的名额,经研究分配如下:校级干部1人,小学部6人,中学部9人。
四、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长期扎根农村学校,在农村教育教学岗位上发挥教育教学骨干示范引领作用。
(一)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10年以上,在岗在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本次教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
(二)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在“比教学、访万家”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熟悉学科课程标准,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推进率高,位居同类前列。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
(四)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并较好完成岗位任务。
(五)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六)市教育局规定的其它条件:
1、在农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任教且获得过镇(处)级及以上表彰的教师可以申请参评,在此前提下确保每个教学点1人。
2、在镇(处)所在地学校任教自愿申请到偏远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优先考虑(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3、镇处所在地学校任教确认为省级骨干教师补助对象后三年内至少到教学点或薄弱学校工作1年。
4、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处罚期内的不得申报。
5、凡借用到城区学校或其他部门的教师一律不得参评。已经借调进城(或私立学校)的教师本人自愿返回原镇(处)学校任教的,可以纳入参评,但在城区学校工作的年限剔除。非农村一线教师及教育教学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得申报。
五、评选程序
1、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8月6日上午)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评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确保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不漏掉一人。
2、教师本人申请。(8月6日下午)
教师对照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凡具备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参加农村骨干教师补助的评审申请,并由本人填写《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候选人申请表》。
3、学校民主推荐。(8月7、8日)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由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遴选实施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学校要将政策文件、分配指标数、教师本人填写的申请表、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校内评审办法、校内评选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评审结果要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告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并将调查核实过程、结果存档备查。经学校公示无异议,上报相关评审材料和评审结果。
六、材料要求
(一)镇(处)中心学校、部分相关学校推荐人员公示及推荐报告一式3份;
(二)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候选人申请表1份;
(三)2013年武穴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情况表一式3份;
(四)武穴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教师名单汇总表一式3份;
(五)武穴市省级农村骨干教师补助工作评分细则;
(六)附件1本:各种证书复印件,论文、专著及其它教科研代表作的复印件,附件应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复印件由学校(镇处中心校)审验盖章。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各校在上交附件材料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交各项证书材料原件,要求原件材料按照复印件目录顺序整理,单独装袋,以备查验。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员:
2、严格程序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规范实施,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政策文件、分配指标、评审办法等内容要公开,评选结果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加强监督 对投诉举报要进行调查处理。对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实取消该项分数;对评审人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及相应主要领导责任。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