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引进人才如何申领居住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引进人才如何申领居住证
本报讯(记者杨晓慧)日前,本报报道了关于本市推出《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新政策,引起市民的普遍关注,很多读者向本报询问有关具体问题,为此,本报记者专程采访了市人事局有关负责同志,下面以问答的形式予以说明。申领须提交哪些材料问: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用人单位需要的国内外高技能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创业的,均可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问: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须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须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学历证明。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件(复印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在本市创业的申领人,提交投资或开业的相关证明;
(五)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已入境的境外申领人,提供有效护照和签证。具体手续如何办理
问: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须办理哪些手续?
答: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市或区县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办理通知书》。申领人凭《通知书》,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申请领取《居住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问:需要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须向哪一级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答:需要申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其中,各区县(含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下同)人事局负责审核本地区所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的其他用人单位提出的申办《居住证》申请;市人事局负责审核市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以及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但用人单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提出的申办《居住证》的申请。
问:办理《居住证》是否需要交纳费用?
答:办理《居住证》,不需交纳任何费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收取各种手续费。可享受哪些待遇
问:持有《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各类人才,在津工作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答:持有《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各类人才,在津工作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⑴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以及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服务等方面,享受本市同等人员的同等政策待遇。⑵可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并享受本市有关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领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海外留学人员到本市留学生创业园投资创业的,享受创业园的相关优惠政策。国家及本市对外籍人员创办企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⑶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请有关资助,申报科技奖励。提供的科研成果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在我市转化或投产使用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转让费或奖励;贡献突出的,可参加天津市科教兴市杰出人才奖评选。⑷可在本市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统筹保险。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保险关系和个人保险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离开本市时,其保险关系和个人保险账户储存额转至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⑸境内人员可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在户籍所在地缴存的,可将余额转入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原缴存的年限和余额,可与在本市缴存的年限和余额累计计算。离开本市时,可办理存储余额转移手续。⑹可申请子女在津入托、入学。除已加入外国籍的持证人外,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凭证明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联系就读学校,办理相应的入学或转学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可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高中;其子女取得高中毕业资格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可按本市生源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持有《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本市中考的,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其子女需从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本地区有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其子女需从外省市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本市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就近安排。已加入外国籍的持证人,其子女需在津就读的,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⑺可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和存量住房。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⑻可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外籍人员可申请办理长期居留手续和与居留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签证手续,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办理长期暂住加注和与暂住加注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签注手续。⑼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境外人员可持税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银行兑换外汇,并汇出境外。有效期满如何换领新证
问:《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对在我市受聘时间不满三年的,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办理相应期限的《居住证》。
问:《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新证的,怎么办?
答:《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申请新的《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在有效期满15日前,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持原《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的市
或区县人事部门和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续办新证。逾期未续办新证的,原《居住证》自然失效。工作居住等变化怎么办
问:持证人工作单位、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怎么办?
答:《居住证》持证人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向原审核的人事部门办理《居住证》相关情况变更手续,同时报告新的用人单位所属市或区县人事部门及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
问:《居住证》遗失的,怎么办?
答:《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及时向市或区县人事局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并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领取新证。
问:用人单位与持证人中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居住证》怎么处理?
答:因中止、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及时收回《居住证》,交回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注销,同时报告同级政府人事部门。
问:《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落户的,《居住证》是否收回?
答:《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落户的,由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收回《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