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函〔〕50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税函20041199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鲁国税函„2011‟50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省局 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省局决定组织开展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参加此次自查的企业有: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泰开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三角集团有
作计划,于2011年3月31日前,同时报送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市级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省局大企业处。自查工作计划包括参加自查的成员企业名单、人员安排、职责分工、自查业务培训、自查进度安排、内部监督、政策业务处理、总结上报等内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组织对成员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要召开专门会议,将自查要求、自查内容、方法步骤、上报要求等内容传达培训到每一个成员企业,确保自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2、全面落实自查任务。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可参考《山东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辅导材料》,但自查的范围不限于自查辅导材料中列举的内容,各定点联系企业应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补充自查范围。
各企业要深入细致地查找涉税问题,对需要作纳税调整的,必须添加相关附件加以说明。在制作附件时应注意:一是简易性问题可以选用分税种的通用附件,该附件分增值税、消费税、居民企业所得税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四类(见附件3);二是对于复杂问题可用会计核算数据类、原始凭证资料类、文字说明等反映,具体可参照《山东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自制附件参考格式》(见附件4)加以说明。
同一问题可制作多个附件,以便能够准确描述企业目前的会计、税收处理方式,按照税法规定正确的处理方式、涉及的各项调整金额、补(退)税款等情况。
在市的市国税局负责。督导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企业自查工作督导。为了保证企业自查工作质量,各市局应成立督导工作小组,加大督导力度,要按照事先确定的督导工作底稿进行督导,确保工作成效。各地要制定督导工作计划,跟踪企业自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听取企业自查工作情况汇报,下户走访、实地了解企业自查情况等方式,督促企业按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解答企业在自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集团公司总部是否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是否对成员企业进行培训和专题部署。各成员企业是否按照集团总部要求,成立自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是否包括财务部门、税务专岗、销售部门、采购部门、人事部门等。成员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进行自查。
2、企业自查工作辅导。在成员企业自查期间,各市国税局要深入现场进行自查辅导,解答企业提出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帮助企业进行全面自查。
3、企业自查工作质量评价。自查工作初步结束后,由各成员企业向所在地的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上报自查结果。各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以省局预警评估系统和其他软件的相关指标为依据,参考从各成员企业采集的数据,对企业自查质量逐一进行评价,包括:
(1)企业自查是否认真,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如企业自查调整后,其增值税税负率、销售毛利率等指标是否仍严重低于同行业指标等。
导和自查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并将这次企业自查及市局督导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印发 打字:刘伟娟 校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曲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