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湖泊必须寸土不让(《长江日报》0714)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长江日报头版”。
保护湖泊必须寸土不让
□ 李建华
12日,向月湖倾倒建筑渣土的当事人被责令“还湖”——填了多少土,就挖走多少。6月28日晚,我市发生严重的渣土倾倒填湖事件。数台拉土车集中向琴台大剧院附近的月湖倾倒建筑渣土,一共倾倒四万立方米渣土,场平30余亩。
事发后,市政府态度坚决:对填湖者一个都不放过。除了责令当事人恢复现状,对渣土来源地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处罚10万元,成为我市建筑垃圾整治的“最大罚单”。“填湖者一个不放过”,掷地有声,这是政府向全市人民公开宣示保护湖泊寸土不让的决心。武汉素有“百湖之城”之称,湖泊众多是我市最有特色的宝贵财富。然而,不必讳言的是,由于长期以来的填湖造地,我市湖泊的数量和面积已经大为减少。据悉,上世纪50年代初,七个主要城区共有大小湖泊127个,目前仅存38个;上世纪50年代,湖泊面积达1581平方公里,到上世纪80年代已经缩减为874平方公里,近30年来,又减少了228.9平方公里,相当于3万多个标准足球场。
在大量的填湖造地之下,我们的城市面积扩大了,楼房越来越多了,但是,独特的优美宜人的湖泊景观也越来越少了,对气候的调节作用也大大减弱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湖泊天然的雨水调蓄优势大为降低,前不久,我市出现的严重内涝,其中固然有降雨太强、排水能力不足的因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与湖泊调蓄优势下降有关,不少渍水地段原来就是湖泊。不少城市人工修建雨水调蓄池,而我们拥有天然的调蓄池却没被珍惜。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以往对湖泊的保护意识薄弱,造成了湖泊数量和面积的锐减。过去的事情不可逆转,今日之计在于吸取教训,保护好现存的湖泊,杜绝再发生填湖造地的事情,在每一个湖泊的保护区域内,不仅是水体,还有湖岸的法定距离内都寸土不让。在此基础上,改善湖泊水质,优化湖泊的功能,充分发挥其效益,从而造福于全体市民。
如今,我们已经认识到湖泊之于武汉的独特价值和重要意义,湖泊保护力度日益强化。早在2003年,我市就出台国内第一个地方性涉水法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2008年武汉市水务局成立湖泊保护处。近几年,湖泊保护的成效较大,但是,填湖现象仍时有发生,月湖事件警示我们,保护湖泊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唯有完善法规、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才能保住现有湖泊。
目前,在政府的重视下,受利益驱动的填湖行为不再明目张胆,而变得隐蔽和诡异,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每个湖泊的保护责任单位提高警惕,睁大眼睛,不给违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与此同时,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湖泊保护,举报填湖、污染行为。相信政府与民间合力,我们能够保护好上天赐予的这一无比珍贵的城市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