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习课程:怎样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创新”。
怎样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崔茂虎 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前言
根据培训班的安排,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探讨怎么样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这两类组织的健康发展,党的建设工作在这两个领域也得到了比较好的发展。
根据我们的研究情况,就这些问题和大家一起交流,主要讲十个问题:
一、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建国以前已经存在,在建国以后的相当长的时间之内也得到了比较好的发展。但是由于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认识以及经济体制的原因,在这个过程当中,经历了一些曲折,怎么样认识这样一个问题呢?
(一)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经历的阶段 1.阶段是限制发展时期。
也就是1949年到1978年,我国对私营经济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并且在1956年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私营经济在中国一段时期基本绝迹,这主要是受到姓社姓资观念的束缚,以及受到认识的局限以及经济体制的体现。2.恢复发展时期。
主要是1979到1991年,在这个阶段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逐步的恢复和发展,1982年的时间,党的十二大报告当中强调,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之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87年党的十三大首次承认和肯定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第一次明确指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利的补充,并且提出,要在公有制经济的前提下,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3.快速发展时期。
主要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谈话,提出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扫除了思想障碍。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至此个体私营经济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地位上升到了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这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扫清了障碍。就我们省而言,2009年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了39.1%,从业人员达到了400万人,对于这样一个在经济社会生活当中起着举足轻重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新社会组织,如果不加强党的建设,那么不仅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而且会影响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
二、关于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当中的定位
一段时期以来,在一些单位、一些人员当中,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当中要不要建立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如果说建立了党组织,就是党组织在里面会发生什么样的作用?这样一些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一些单位和一些同志当中并没有完全解决好。所以我就这个问题做一些介绍。
从我国的宪法来看,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施监督和管理。宪法第十八条当中讲到:在中国经营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党章里面第五章第32条当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一个准确的定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当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联系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个规定不仅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职责和任务,而且指明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而且这一规定的实质是党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这种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也就是宏观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具体到非公有制经济,基层组织主要是保证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合法经营,团结群众,推动企业发展,实现各方共同富裕。
在《公司法》第十九条里面讲到:在公司当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须的条件。
通过这几个法律条文和党章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无论是在国营企业还是在非公有制企业,无论是在经济组织还是在社会组织当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都应该在这些单位设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是法律和党章明确规定的。所以它的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一段时期,我们一些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特别是股份制企业老在纠缠这个问题,我觉得如果对《公司法》《党章》做了认真研究,就不会产生这些疑问,是依法成立的党的基层组织。在去年10月份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当中,也进一步的强调,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三、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主要是从几方面:第一、从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经济地位来看,从全国来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私营企业已经达到了657.4万家,个体工商户达到了2917.3万个。截至2008年底,全国经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已经达到了41.4万个。对于规模这么大,它的经济比重就全国来讲已经达到了三分之二,就云南来讲已经接近了40%,而且税收已经达到了一半,新增就业人员90%以上都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领域。对这样一个对经济社会起着举足轻重的领域,如果党的组织不健全,党的工作上不去,党的力量不强,党组织不去占领,可想而知,一方面会影响到两类组织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会让各种非组织力量甚至是非法组织或者是一些不正常的、不好的思想观念去占领这个阵地,最终就会削弱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反过来也会影响到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新疆的“75事件”,来的很突然,表现的也非常残忍,而之所以发生这样一个突发事件,从大的方面讲是境内外三股势力互相勾结策划煽动的结果。但是如果反观一下基层党组织的状况,也有教训需要总结。为什么成千上万的人在同一个时间聚集到同一个地方,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非法活动,甚至打砸抢烧,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事前不掌握足够的信息,为什么这些人会游离在组织的视野之外,为什么没有人来报告,为什么这些人不在管控当中,若干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如果我们的基层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当中,在新社会组织当中,在社区当中、流动人口当中都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问题不至于这么严重。也就是说,即使发生了类似的情况,也会即时发现、即时报告、即时阻止,问题会得到即时解决。如果党的基层组织在这些领域没有足够的力量,再加上某些业主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党的政策,这些地方就会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也会成为社会非组织力量或者是黑恶势力聚集的地方,那就非常可怕了。无论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业主、员工还是其他领域的公民,都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
在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认真的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就是我们强调在两类组织当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绝大部分业主是非常支持的,而且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这些工作搞好了,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而推动两类组织自身的健康发展,对企业发展有很大的好处,这是绝大部分业主的认识,但是也有少数的业主可能不完全这样认为。比如说有的就认为,成立不成立党组织与我没有关系,我的任务就是赚钱;有的业主就认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学习文件,还占用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时间,还要花费企业的费用,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对企业的发展没有多大好处。持这种观点的人至今仍然是有一部分,通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如果把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与没有建党组织的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建了党组织的企业发展的资源要比没有建党组织的资源更多,发展的态势要更为健康,发展的眼光要更远大一些,可持续性更强一些,违规的事项更少一些。说到底就是它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如果说一个企业所有的思路、所有的精力都盯在了短期的经济利益上,那就不可能有长远的战略谋划,如果没有党组织在其中,不可能获得那么多的政治资源、政策信息,时间一长,也会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我觉得,党建工作在企业里面,从政治意义上是强基固本工程,从经济意义上是生产力工程,从社会意义上是凝聚力工程,从文化的意义上是理论武装工程。所以我觉得在这方面需要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引导业主正确认识,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它的重大意义以及对企业本身发展带来的好处。
前一段我到德宏州瑞丽市去看了非公有制企业,也看了瑞丽的珠宝一条街,发现一个现象,瑞丽市珠宝一条街搞了很多的党建展板,那些卖珠宝的老板是共产党员的都挂出了党员示范岗的牌子,最后他们告诉我,凡是挂了这个牌子的生意就好。为什么?共产党的信用就是最大的品牌,就是最大的广告,还有什么广告能够比的上共产党的政治信用。因为共产党员就意味着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味着热情服务、周到服务,意味着不卖假货,但是反过来它虽然是卖的价格不高,不卖假货,在有些人看来好象是没有他们赚的快,但是这个信用一好,薄利多销,买的人多了赚的就更多。而实际证明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也出现,而且效果还非常好。
2003年在螺蛳湾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开展云岭先锋工程,很多人就实行挂牌上岗,实行承诺服务,结果生意就非常好,甚至出现了需要对这些业主是不是共产党员要进行认真的清查打假,防止不是共产党员的冒充共产党员进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