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冤假错案”大讨论(案管部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浅谈防止冤假错案”。
“杜绝冤假错案”大讨论活动情况
根据市院《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杜绝冤假错案”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我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学习**、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科室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政法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并就学习内容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了集中讨论和专题交流,现将讨论情况总结如下:
一、防止冤假错案重要意义
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每一起冤假错案,损害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是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危及的不仅是检察机关的形象,而且是党的执政地位;影响的不仅是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而且是国家的长治久安。
防止冤假错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冤假错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适用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必须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防止冤假错案,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冤假错案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侵犯人权。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肩负着保障人民权益的神圣职责,必须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放在重要位臵,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坚决杜绝冤假错案,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防止冤假错案,是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形象的必然要求。冤假错案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冤假错案不仅伤害群众感情,而且有可能引发一些不理性的声音,甚至质疑我国的司法制度,给检察机关带来被动。我们要深刻认识防止冤假错案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法治权威。
二、防止冤假错案关键在于依法取证
诉讼证据是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生杀予夺的大事,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最重要的基础。案件出了问题,追根溯源都有证据上的问题,防止冤假错案,关键是把好证据关。
要严格按证据的证明规则办事。修正后的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央政法委的《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以下称为规定)从根本上说,是要求检察机关强化证据意识,严防生产刑事诉讼“废品”。要达到这个要求,必须严格按证据的证明规则办事。关于证据的证明规则,修正后的刑诉法中已作了具体规定。另外,在办案实践中,不论在侦查、起诉、审判哪个环节,都应严格遵守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都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要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必须坚决摒弃“罪从供定”、“口供主义”的办案思维,切实做到按照法定程序和办案规则收集证据;主动及时收集证据;客观全面收集证据;深入细致收集证据;依靠群众收集证据;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证据;抓住本质、分清主次收集证据;严禁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要严格审查判断认定证据。重点审查判断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均已查证属实;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是否得到合理排除;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否唯一,是否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为正确适用法律奠定坚实基础。
三、以案件管理为中心,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案管部门以案件集中管理为突破口,通过不断加强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羁押期限预警、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严格规范办案程序,着力探索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有效杜绝冤假错案发生。
1、切实加强流程监控,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上线运行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实现网上办案,这就要求办案人员要规范填录案件信息,从源头上防止数据造假。每个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各环节都需要在系统上录入案件信息,每个法律文书都需要在系统上制作、审批。案管办在进行案件统计分析同时,要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督作用,发现业务部门在运用系统办案的过程中存在案件未上系统、办案程序不合法、办案超期、法律文书使用不当、侵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等问题时要及时督促整改,解决了传统办案方式中可能存在的法律文书制作较为随意、办案程序不严格的问题。案管办依靠统一业务系统中涉案财物管理模块,依据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办案部门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监督管理,通过系统上反查、线下排查等方式,监督办案部门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不及时移交保管涉案财物以及文书制作不规范等违规处理涉案款物问题。
2、健全评查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主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开展案件实体监督的有效方式。案管部门通过对本院业务部门办理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使办案过程中的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甚至非法执法等情形得到及时纠正,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检察案件的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办案人员提高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实现提高办案质量和规范司法的目的。
3、以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促进阳关检务透明化。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法律在阳关下运行,有效杜绝案件暗箱操作,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措施。案件信息公开要求能够实时体现检察机关办案的全过程,及时反映检察活动的整个状态,这就要求业务部门要严格依照规定予以公开。案管办作为审核、发布案件信息的部门,要严把信息出口关,认真审核案件是否符合公开的条件,法律文书中是否存在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对于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不规范、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等问题都要督促办案部门及时整改,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4、维护律师参与诉讼权利,加强对案件办理的监督。我院始终把接待律师工作作为我们对外服务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坚决防止各种无故拖延、推诿甚至刁难的现象。建立律师预约机制和主动告知机制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对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申请调取证据、改变强制措施提交的书面材料,及时移送办案部门并跟踪处理情况,对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提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及时提供或安排,通过保障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执业权利,保证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客观全面收集证据特别是无罪、罪轻证据,维护司法公正。
冤假错案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通过开展杜绝冤假错案大讨论活动,让我们充分认识到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性,深刻分析产生冤假错案的根源,吸取经验教训,帮助我们不断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