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庄园税收管理问题的调查_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原因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6 19:15:0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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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庄园税收管理问题的调查

付永生

近年来,井陉县抓住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西部山区绿色屏障建设等惠农政策时机,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调整种养植结构,初步形成了旱作农业、特色养殖和绿色林业并重,具有山区县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庄园。为此,我们就我县农业产业化庄园的现状、特点以及其涉及的税收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现状及特点

(一)现状。截至目前,我县产业庄园已达500多家,形成了“能人、龙头、品牌”三带动的产业化经营发展方式,主要包括:

1、以原种场为龙头的高效农业,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8万亩。

2、以中药材协会为龙头的依托省会建设“中国药都”的中草药种植基地,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

3、以大青山生态庄园、香树沟生态庄园、洞阳坡生态庄园、长峪生态庄园等21家为龙头的集绿化、美化、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绿色庄园,涉及山场开发面积26万亩。

4、以南秀林、金柱、南陉、白王庄等四个奶牛养殖小区和井陉清泉特种鱼养殖服务中心等为龙头的12个特色产业庄园,奶牛、肉牛存栏达3万头,柴鸡和鸡鸭规模养殖分别达到20万只和100万只,以及全国最大的冷水鱼养殖基地。

5、以外贸进出口公司、天山绿色食品、河北六环美迪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龙头的井陉特色小杂粮产经销体系。

(二)特点。

1、龙头带动与精小发展并存。我县农业产业化庄园呈现不同经营类型、不同结构模式的龙头带动和小规模遍地开花的发展格局。如以“苍岩山”牌特色小杂粮的初加工为纽带,带动了柴鸡、核桃等不同规模的小庄园业户的发展,“井陉红”红小豆出口,年销售各种农产品万余吨。

2、单一经营和链条发展并存。分布全县域内的各类干鲜果品的种植,就其种植、养殖规模和抗风险能力,均不具备单一优势,而大青山、香树沟、洞阳坡等生态产业庄园以生态绿化、种养、观光为一体的链条经营模式则强化了自身的发展意识,抗御风险的能力也得到增强。

3、规范管理与粗放管理并存。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格局的庄园,管理存在差异。如河北六环美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无论从经营战略、经营思路、经营理念等角度,都漳显其规范管理。而多数小规模庄园管理粗放,缺乏必要的科技引导和支持。

二、农业产业化庄园的税收管理问题

(一)户籍管理缺位。以我县为例500多家产业庄园中只有形成产业链条经营的少数经营者办理了税务登记。主要原因:

1、长期以来,庄园的组建形式一般以投资者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定土地(山场)的使用协议,一般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批准)。

2、从投资经营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投资初期一般经营范围单一,没有形成规模经营机制和规模经营效益,比较粗放。

3、做为税务部门而言,由于普遍重视工商业户的税收户籍管理,而对涉及农业税收经营项目的产业庄园的管理普遍存在缺位现象。

(二)税源特点管理缺位。

1、区域分布特点不清。由于产业庄园涉及高效农业经济作物种植、特色养殖、山场开发等多个方面,缺乏日常的管理积累,没有及时跟踪,基础情况掌握不清。

2、税源结构不够明晰。产业庄园不仅涉及农业税收的调整对象,同时也涉及投资项目建设、劳务佣工、规模公司等不少工商税收的调整对象。

3、税源信息采集不健全。相关资料一般由一些职能部门掌握,导致信息资料的采集机制不畅,不能进行有效地管理。

(三)税收管理的监控缺位。主要表现在:

1、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主要是雇佣农村小施工队,而且其结算方式、票据使用不规范,导致建筑业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流失,如某生态园区投资60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款项的结算均为非法票据或者白条支付,导致万余元的税款流失,难以追缴。

2、产业庄园的劳务佣工的报酬支付也不规范,亦无合同约束,涉及的相关税收游离于监控。

3、产业庄园的票据使用不规范,其销售产品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交往或者以市场购买的收据,或者打白条,或者使用其他不规范的票据,没有纳入发票管理范畴。

4、涉农税收管理受方方面面的影响,管理不到位。如初加工和深加工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我县鸡鸭牛羊等养殖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预测分析年应征收10多万元个人所得税。虽然有的基层单位先后制定了不同类型的征管办法,但由于纳税意识淡薄、部门行政干预等影响,征管质量和水平不能令人满意。

5、承包(租赁)的关系建立产生的涉税事项,由于日常对村民委员会的涉税项目控管监督不够,导致相关税收征收不到位。

6、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管理缺位。省局印发的《 农业和粮食企业(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中比较全面系统的明确了对农业产业化庄园的税收优惠,由于前述的种种因素,导致无论税收优惠的政策落实、优惠措施的实施成果以及程序管理等方面都难以准确进行统计分析。

三、强化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户籍管理,规范基础资料。由政府牵头,地税部门加强同农、林、牧、水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例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个一号文件对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关扶持政策,正确看待取消或者降低农业税税收激发的社会投资农业产业的积极性。通过有效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正确处理好扶持农业产业发展与加强税收监控的关系,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二)强化法制宣传,转变观念意识。结合产业庄园的发展特点,通过灵活多样的税收法制宣传形式,帮助产业庄园投资者纠正对税收管理的认识偏差,引导他们接受税收管理,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合理引导其健康发展。通过行之有效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正确处理好增强法制教育和引导农业产业发展的关系。

(三)强化税收管理,实现科学精细管理。产业庄园的涉税项目的有效监控是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既要做到应征税收及时征缴到位,又要做到税收优惠贯彻落实到位。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处理好日常税收监控和落实税收优惠的关系。

(四)加强部门协作,构建顺畅信息机制。通过加强与农口部门以及所在乡镇、村的协作联系,切实掌握农业产业化庄园的发展、变动情况,深化产业庄园税收的跟踪监控。通过加强综合协调,处理好专业税收管理和部门协调配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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