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新思路_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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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新思路 日期:2012-5-16 17:08:07来源:固始网作者:佚名

2012年,固始县将按照分类指导、规划先行、群众自愿、就业为本、尽力而为、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县乡村和农民主动投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性,力争通过二、三年努力,在城镇规划区建设一批人口与产业集聚的城镇化农村新型社区;在村镇体系内建设一批人口适度集聚、地方特色明显的中心性农村新型社区。“城中村”、“城郊村”纳入城市规划,“镇中村”、“镇边村”纳入小城镇规划,“园中村”纳入产业园区规划,合理布局布点,科学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一)强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1、定期定人,联席办公。为加强对全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建立固始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县委、县政府主要分管同志为副召集人,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试验办、县发改委及其他城乡一体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和解决涉及影响全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有关问题,对涉农部门的项目整合实施工作,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

2、优惠政策,激励奖励。2012年县政府将设立新型农民社区建设专项奖补资金,对新型农民社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对全县新型农民社区,根据规模档次,分别给予不同补助,制定实施新型农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建房补助政策。金融部门和可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的有关部门均要对新型农民社区建设给予强力支持。对参与新型农民社区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和建筑施工企业,金融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提供贷款。对符合条件、申请按揭贷款的,金融部门给办理新型农民社区居民住房按揭贷款。涉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建筑营业税,施工方先行垫付,凭票据由县政府据实给予奖补。

坚持“大干大奖、快干快奖、先投后奖”的原则,即投入多、行动快的优先给予相应奖励,乡村两级和农民要先期进行投入,待任务完成验收后再进行奖励。奖补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是县政府确定新建的新型农民社区建设项目。所有项目建设,都要达到规定的任务量和要求的质量标准。奖补可在项目完成后适时进行,也可在项目完成的基础上,根据全年工作安排,按季或半年进行。对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不积极、没按时完成年度新村建设任务的实行年底“一票否决”。

3、广泛宣传,规范实施。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改革试验的重要内容、加快发展的工作举措,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主体意识。逐步炒热广大干群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激情。在程序方面,一是规划审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建设过程严格依据布局规划,乡(镇)和项目村在动工建设之前,要先将规划设计部门精心制作的规划上报县联席办和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由“两办”备查,以安排涉农项目集中倾斜,施工完成后,“两办”还要对照规划文本,严格审查工程。二是程序申请。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之时,乡(镇)和负责施工的单位及个人要向“两办”写出书面申请,以便对其一是安排项目倾斜;二是确定对口帮扶。三是考核监督。县联席办和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要确定专人对口负责农村 1

新型社区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定人到现场督查,写好督查日记,发现问题,立即向“联席会议”汇报。负责项目对接的相关委局,也要明确专人抓,定期实地督导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四是考评验收。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完成后,要向县“两办”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由“两办”派人和相关对接项目委局组成考评小组,现场验收工程,并向联席会议提出奖补意见,同时,根据项目打捆和对口帮扶情况,提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奖惩意见。

(二)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1、捆绑资金,集中力量。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整合使用,形成合力”的总体要求,原则上将各类涉农资金捆绑、项目整合,着力优先用于解决新型农民社区生产、生活及人居环境建设,包括各级各部门投资用于农田基建、乡村道路和农村能源、水土保持、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广电网络、科教文卫、扶贫开发等基本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面的涉农项目资金。各乡(镇)涉及上述内容的项目在申报、实施时,除按正常渠道运行外,同时报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审核后,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其他项目打捆申报。

2、专项投资,市场运作。县政府成立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投资公司,注入资本金,有序推进,滚动发展;采取赋予冠名权和命名权的办法,吸引企业或社会有识之士投资、捐资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3、对口支持,援助帮助。由县委办公室和县委统战部牵头开展“百企帮百村”和“百局委对口帮扶”活动,鼓励企业帮扶中心村、局委帮扶对口村,为对口帮扶村新上一个项目,协调一笔资金,落实一项惠民工程。同时,鼓励各乡(镇)积极探索筹集资金的有效办法,引导项目村多渠道筹资,引导群众拆除旧房迁建社区,特别是各级领导牵头负责的示范村,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五件实事”要件件有落实,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率先启动,真正起到“抓点带面,典型引路”的良好作用,让群众尝到甜头,增加积极性,让一般村看到方向,推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纳入重点项目管理

建立完善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对农村新型社区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1、加强领导,完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对每个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明确项目业主、责任人,每个项目确定一名县级领导为联系领导,另一方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听汇报,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一线督导,优化社区建设环境。县发改委、县督查局要根据农村新型社区项目责任目标,加大现场督查力度。对重点农村新型社区项目建设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采取通报表扬、督办、通报批评、警告、黑名单等制度,促进项目单位改进工作。在农村新型社区项目建设中,主管部门、项目业主、施工企业、施工所在地等相关单位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遇到问题不推诿、不扯皮,谁的问题谁解决,为农村新型社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3、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效益。坚持建项目与管项目并重,抓质量与促进度并举,全面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施工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确保上一个项目成一个项目。

4、完善考评奖惩制度。年终,县委、县政府对当年确定的重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情况进行考评,兑现奖惩,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项目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追究责任。对多次批评、整改不力的项目单位,要通过暂停项目审批、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严肃予以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县级领导要将所联系的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四)积极向上争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引导资金

我县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三农”问题更加突出,高标准规划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农村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它不仅对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就近就业有直接推动、促进作用,而且更加有利于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我县既是省直管试点县,又是省加大支持力度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县市之一,今年省政府拿出5亿元资金作为省政府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先进县市进行奖励,实行“以奖代补”。我县将乘势而上,抢抓机遇,争取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从而获得省政府的更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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