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浅议优化纳税服务任建宾.3.17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完善纳税服务平台”。
浅议优化纳税服务
一、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三个三”要求中三个服务,即“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新的经济社会形势下,税务机关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税务部门的执法状况和服务水平,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部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其次,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法遵从,只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相辅相成,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再次,纳税服务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促进税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二、目前基层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工作的现状
1、纳税服务工作范畴不清
当前一些基层税务干部总是认为纳税服务工作是纳税服务科或者办税服务厅单个科室或单个部门的工作,与管理环节、稽查环节、评估环节、政策法规等环节无关。把纳税服务工作简单地等同于微笑服务、“一杯茶、一把伞”和文明礼貌等低段层次。根本不知道纳税服务工作是贯穿于整个税收工作全过程之中,纳税服务科只是起到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日常具体工作都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具体体现,都属于纳税服务工作的范畴。
2、税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由于新招年轻人员少,现有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税收业务素质不高,业务技能偏低,根本无法适应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制和纳税人高层次的服务需求,导致在接受纳税人纳税咨询或纳税辅导时,不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纳税服务,从而导致部分税务干部工作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作风拖沓,实在无法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了,只能以“我不知道,你找**科室吧”等借口敷衍打发纳税人,使得纳税人对税务人员轻视,进而造成纳税人对税务部门不满意。
3、部分办税程序复杂
目前,纳税人在在基层税务部门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注销、发票审批等业务时,需要一个一个环节过,一个一个部门来回跑,费时费力,纳税人有怨言,也不敢吱声。如一般纳税人在办理临时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需先到税源管理人员处领表填表,还需提供资料,税源管理人员实地核查后才签署意见;再到分局长处审批;然后到政策法规科审批;最后主管局长或局长审批。这些纸制材料全部审批完毕后,才能到办税服务厅制作电子文书,然后纳税人再跑一圈办理电子文书审批后才能领购成发票。如果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因种种原因未能审批,那末纳税人办理的时间将更长,致使纳税人花费了大量时间奔波于各部门、个环节跑手续,从而给纳税人带来了诸多不便,苦不堪言。
4、纳税服务意识缺乏
目前,虽然大多数基层税务干部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和部门规定尽力作好本职工作,尽可能地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帮助和纳税服务。但是在很大程度上仅限于按规定动作行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由于自身业务素质不高,对于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和困难无法解决,只能推三阻四,一问三不知,不能涉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积极想办法解决纳税人的难题,缺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主动意识。
三、优化纳税服务的举措
1、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环节纳税服务工作
纳税服务工作牵动全局工作,涉及每个部门、每个岗位。要树立全局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如办税服务厅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转变服务态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税综合服务能力;分局税收管理员要把纳税服务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宣传税收政策要有针对性、及时性、准确性,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纳税辅导,及时提醒纳税人足额申报纳税;税政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税收政
策解释和答复工作,从而使纳税人全面了解和准确执行税收政策;稽查人员要文明稽查、限时稽查,统筹安排稽查工作,避免重复检查,把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与税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赢得纳税人对违反税收政策受到处罚的理解和支持,又能了解税收政策的求知欲望;非税收业务部门人员也要结合本职工作职责,提高纳税服务意识,为作好纳税服务工作献计献策。
2、建立纳税服务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由纳税服务科牵头,参照各科室、各单位和各岗位工作职责为基准,制定纳税服务工作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制定细化、量化的服务标准,层层落实纳税服务责任,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全局上下形成人人为服务、科室为服务、全局为服务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局纳税服务意识,进一步有效地提高纳税服务工作。
3、简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负担。
优化业务流程,要以纳税人的需求和反映的问题作为切入点,理顺管理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涉税审批管理,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阳光审批,解决好审批程序繁琐、办税效率不高的问题,让纳税人办税更加方便、快捷。简化办税环节,审批程序前移即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部门审批或审核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办理,办税服务厅安排专人负责将业务信息向有关部门传递与反馈,将原由分局、相关科室、主管局长层层审批的事项直接改为前台窗口受理、办理、审批完结,真正作到“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切实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制度,既提高了办税效率,又减少了执法风险和廉正风险。
4、注重人员素质培训,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 作为基层的税务工作人员,常年与纳税人打交道,自身形象的好坏、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纳税服务质量的好坏。因此,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就是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根本。只有素质高的税务人员才有可能进行质量高的税收管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针对当前税务人员素质不高、年龄不一的情况,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分岗位、分层次、分年龄经常性开展岗位职责体系、实务操作、税收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等业务培训;另一面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业务技能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升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
综合业务素质,提高税务人员综合执法水平。
5、建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专门机构。
税务机关要专门成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 机构,负责受理纳税人的举报、投诉以及税务行政争议,并为纳税人提供法律救济和维权服务;大力开展纳税人维权宣传,增强纳税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维权中心通过直接受理或通过电话、信件、网站等多种方式受理涉税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专人负责将调查结果限时答复投诉举报人。维权中心定期将受理的各类举报、投诉等事项通过梳理,向全体税务人员通报,进一步督促税务人员纳税服务意识的提升。
6、建立全员交流轮岗新机制,激发全员纳税服务水平的提高。
为便于现有人员的优化组合,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潜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培养“复合型”和“领军型”专业税务人才,应积极建立全员交流轮岗新机制。通过定期在征管、稽查、大厅、税政、分局等不同岗位交流轮岗,促使每名税务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掌握两个以上岗位的具体业务,力争成为业务操作的多面手,进一步完善业务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提高综合业务素质,进一步大幅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任建宾
201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