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税局操作实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
操作实务
(一)登记受理
按照“登记管理组”—【设立登记】—【登记受理】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1.选择登记表类型。系统提供《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三个选项,操作人员根据纳税人填写的税务登记表类型通过下拉框选择相应的税务登记表选项。
2.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检测并判断该纳税人状态。如果该纳税人已存在且不是登记受理状态,则出现“该纳税人已存在,纳税人状态不是登记受理状态,你不能对该纳税人进行登记受理操作”的提示信息,不能继续操作;如果该纳税人不存在,则可继续操作。
3.录入登记表中的有关内容(即:税务登记证件打印内容),检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需要再次确认纳税人识别号,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确定]按钮,如果纳税人识别号通过校验,则系统提示登记受理成功。对于逾期申请登记的,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开业登记逾期”,并自动登记违法违章案源。登记受理保存成功后,对于登记界面中为灰色的项表示该项目不能再修改,对于其它颜色可以再次修改。
(1)工商机关标志:分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对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持其他部门核发的执业证件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选择“其他部门”。
①当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时,“工商机关名称”、“证件名称”、“证照号码”和“工商发照日期”项目为必录项;“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项目为非必录项。
②当选择“其他部门”时,“工商机关名称”、“证件名称”、“证照号码”和“工商发照日期”项目为不可录入项,系统自动置空数据;“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项目为必录项。③工商机关标志选择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时,系统根据“工商发照日期”判断是否逾期办理设立登记;选择为“其他部门”时,系统根据“开业设立日期”判断是否逾期办理设立登记。
(2)登记注册类型:已领取营业执照的,根据营业执照的内容确定;按规定不需领取营业执照的,根据其他执业证件内容确定。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类型,按照其总机构的登记注册类型确定。
(3)临时税务登记类型:分为领取临时营业执照、承包租赁经营、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异地非正常户五个选项。
(4)临时登记证有效期起、临时登记证有效期止:领取临时营业执照的,临时税务登记期限为临时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期限;承包租赁经营的,临时税务登记期限为承包租赁期;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临时税务登记期限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期。
(5)总机构标志:分为总机构、分支机构和非总分机构。总机构标志为“总机构”的,必须录入其分支机构,总机构标志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录入其总机构。
(6对于国地税联合办证中,由地税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的,选择“联合发证(地税发证)”,此时“是否需要调查”单选项为灰色,不可选择,[证件领取通知单]、[文书受理通知书]和[证件发放]等按钮为灰色,不可操作。
注意事项
1.一个纳税人只能选择一种税务登记表类型。
2.联合办证试点单位其联合办证标志根据发证情况分别对应选择“联合办证(国税发证)”或“联合办证(地税发证)”。非联合办证试点单位其联合办证标志暂时均选为“单独发证”。
3.纳税人附送资料不完整或者登记表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纳税人(该文书点击保存后,系统自动产生文书号),要求纳税人调整后再办理。在此模块中,先选择登记表类型,再点击[不予受理通知书]按钮,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系统自动删除该纳税人的相关数据。
4.在录入表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录入项:
(1制数据维护单,申请对系统自动产生的违法违章案源信息进行清理(模块:“违法违章数据(2)对于实行“同城通办”或“城乡通办”模式的机关,逾期登记系统产生的违法违章案源在县区局无法检索处理,处理方法一:设置一套同级的违法处理操作权限用户进行案件的处理;处理方法二:不受理逾期登记的税务登记,通知纳税人回主管县(区)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县区局用本级用户组进行逾期税务登记的登记。(3)对于不同的登记表类型,录入项也不一样,系统会自动根据登记表类型来设置哪些为必录项,哪些为非必录项,如果背景颜色为灰色,则表示该项不可录入;如果背景颜色为白色,则表明该录入项为非必录项。
5.对于纳税人资料有疑点,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将“登记受理”界面的“是否需要调查”标志选为“是”,系统自动缴活《文书受理通知书》,录入预计领取日期(不得超过30天)后保存,打印送达给纳税人;同时,将相关资料传递给税源管理部门。
6.若当场不能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应当制作《证件领取通知单》送达纳税人,预计领取证件日期不能超过30天。在此模块中,先点击[证件发放]按钮确定发放证件类型,再点击
[证件领取通知单]按钮,录入“预计领取证件日期”,点击[保存]按钮,打印《证件领取通知单》。
空格。
8.对纳税人资料完整、税务登记表填写符合要求以及不需进行调查核实的,可不经过登记受理环节,直接通过开业登记界面录入税务登记表信息,发放证件。
9.关于“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和填写方法
“纳税人识别号”应严格按照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编码,同时,按照综合征管软件管理要求,增加“特殊纳税人识别码”(见特殊纳税人登记)和“纳税人临时识别码”两种编码方法。
(1)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义务人登记)并需发放相应登记证件的纳税人:A、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B、以“业主身份证件”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2)临时发生纳税义务办理临时登记的纳税人:A、以组织机构代码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B、无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由“F”+“操作员所在税务机关的6位行政区划码”+“3位纳税人居民身份所在国家或地区代码”+“5位顺序码”组成。
(3)自然人登记的纳税人:A、以中国居民身份证为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B、以中国护照为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C”+“4位年份码”+“156”+“9位顺序号”+“1位校验码”组成;C、以外国护照为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W”+“4位年份码”+“3位国籍或地区数字码”+“9位顺序号”+“1位校验码”组成;D、以军官证、士兵证为有效身份证明的自然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J”+行政区划码+8位顺序码;E、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港、澳、台地区自然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所在地区拉丁字母码”首位字母+“4位年份码(登记年份)”+“3位国籍或地区数字码”+“9位顺序号”+“1位校验码”组成。
10.如出现内控提示,同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多个税务登记证件,请纳税人重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1.如使用“同城通办岗”办理逾期税务登记处罚事项,处罚税务机关为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