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办专本科毕业证工作的通知_毕业证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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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

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的通知

通知:办理本科毕业证的同学务必在2014年5月27日前将一下材料交邓老师

1、本科毕业证网上申请注册打印单2张,2、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需复印)3张,放入

考生档案;

3、PVC卡12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4、2寸蓝底登记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

5、专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

一、毕业证办理时间

2014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网上注册时间:5月20日~5月26日。

2.信息确认时间:5月26日~5月28日。

二、办证工作要求

一、请遵守办证通知上的交档时间,不得推迟交档时间。

二、要求考生上交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需复印),放入考生档案;

三、办理毕业证时,考生申报毕业的姓名须与准考证、申报表、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上的姓名一致,如果考生本科申办毕业证的姓名与专科毕业证姓名不符,一律不予办证,作退档处理。

除此情况外,考生若需要更改姓名,原则上是不予更改。

1、身份证与成绩总库内姓名不一致,属更名换姓的情况,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需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证明外,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或换姓的公证书原件。先由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再由市、州及主考学校自考办提出更名报告,到省自考办考藉科办理,经经办人赵晶晶审核无误后,报科长复审,分管主任签批后才能更改。

2、考生报名注册时姓名输入有误,需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

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再由档案所在地的市、州自考办提出更名报告,主考学校提交的报告不仅需要自考办的公章,还需要加盖继续教育学院的公章,并持毕业考生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到省自考办考藉科办理,经经办人武文翔审核无误后,报科长复审,分管主任签批后才能更改。

3、考生需改回与专科毕业证姓名一致的姓名时,需考生本人

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体现出曾用名专科姓名),再由-2-

档案所在地的市、州自考办提出更名报告,到省自考办考藉科办理,经赵晶晶审核无误后,报科长签批后才能更改。

四、办理毕业证时,考生的准考证原件、免考单、转考单一定

要放入考生的档案袋中。如果准考证丢失,由各自考办为考生出具贴有相片的准考证遗失证明,或在考务系统里打印准考证,加盖自考办公章;如果考生的免考单遗失,必须按正常程序到省自考办计划科重新办理免考。

五、已经通过网上办理免考的考生无需提供免考单,但我省原

来已审签的纸质免考表仍需放入档案袋;如果纸质免考单未办理成绩入库的,请考生提供原纸质审签原件(一式两份)于2014年5月12~16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103室办理课程免考成绩入库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请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已经通过网上办理本科

毕业资格认定的考生无需提供签审的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但对于持有我省原来已审签的纸质学历复印件的考生,请考生提供原纸质审签原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4年5月12~16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202室办理本科毕业资格认定数据入库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七、现场确认时,考生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必须严审考生的信息

及图像,避免出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的错误以及贴错照片的现象。(因为国家考试中心是按毕业生人数下发空白毕业证书)。按照国家规定,毕业数据一旦上报国家,所有信息一律不予更改。

八、如果考生申报毕业的专业与上交准考证的专业不符,必须

由主考学校出示报告,助学科审批签字,方可更改。

九、5月29日办证收档开始后,一律不接收实践成绩的上报,实践环节成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完毕。三级审核办理毕业证时,缺少实践环节成绩,作退档处理。

十、这次办证三级审核审出成绩或资料不合格的档案数量如果

超出交档数字的10%,根据2013年自考总结会上座谈会会议精神,我们将会通知学校自考办考籍分管院长;省考籍科通知学校解决问题时间不得超出一周,否则不合格档案则作退档处理,下届再办理。

十一、因笔迹问题退档的情况,请各地市州自考办、主考学校

自考办妥善及时回复考生,如果有需要申诉的考生,考生须在档案所在地自考办或主考院校自考办提交笔迹鉴定申请书,并上缴鉴定费用(每门课程600元),鉴定费用由各市州自考办或主考院校自考办代收,若通过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定该考生为代考,则费用上缴省考籍科,概不退回,待省考籍科与司法鉴定部门结算费用后,再将鉴定发票返还给上缴的自考办,并对该考生做停考三年处罚;若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认为考生本人笔迹,考生所在档案自考办将费用退还考生。笔迹申诉期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2日,鉴定结

果可在2014年9月10日进行查询;若笔迹鉴定确认为考生本人笔迹,省考藉科将立即发放当次毕业证给考生;如果考生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在2014年8月22日之后报送申诉,由省考藉科通知司法部门鉴定结果,若是代考,则按规定处罚,若为考生本人笔迹,则考生在下一届正常毕业。

请各自考班主任积极配合继教院圆满顺利完成此次毕业证的网上办理工作,谢谢!!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毕业生档案材料送交时间安排

一、助学班毕业生档案材料送交时间安排

2014年5月29日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为:中南民族大学、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30日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为:海军工程大学、空军预警学院、军事经济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湖北理工学院、江汉大学、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武汉商学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3日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为: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湖北经济学院、汉口学院、武昌理工学院、长江职业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武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师范学院。

2014年6月4日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为:中南民族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仙桃职业学院、鄂州职业大学。

2014年6月5日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为:武汉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二炮兵指挥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6日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为: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长江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警官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湖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广播电视大学、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2014年6月7日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为:中国地质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三峡大学。

2014年6月9日送交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科技大学。

二、面向社会、系统开考毕业生档案材料送交时间安排

2014年6月8日统计局、学习服务中心、湖北省广播电视大学

2014年6月10日武汉市、卫生厅、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

2014年6月11日黄石、恩施、黄冈、潜江、油田、神农架

2014年6月12日咸宁、荆州、十堰、宜昌、天门、荆门

2014年6月13日随州、鄂州、襄樊、仙桃、孝感

2014年6月14日市场协会、湖北经济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电力局 2014年6月16日华农、司法厅、农业厅、湖北警官学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市场协会、中小企业全国项目办湖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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