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式经济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态发展促进经济发展”。
小作坊式经济在促进生产力发展、解决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征管条件和征管手段的限制,加上其经营的分散性和交易的灵活性,对小作坊式经济的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一直是税务部门较为薄弱的环节。
一、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中的主要问题
(一)漏征漏管户现象比较突出、难于制约
小作坊办理税务登记比例较低,大量存在一些未税务登记但实际已开展生产经营的个人,税务机关对他们的数量和生产经营状况也掌握得很少。如我局辖区内水泥砖制造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只有13户,但实际从事这一行业的小作坊远远大于这个数字。从调查看,我们发现具体包括一下几种情况:
1、按规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由于不需要发票而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对税务机关的登记管理能躲一天算一天;
2、不如实申报纳税,采取虚假填报收入或虚假申请停歇业和隐瞒实际经营收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3、采取流动经营频繁更换经营地点的方法与税务人员打游击,逃避税务机关管理。
(二)纳税人意识淡薄
从目前小作坊商户整体状况看,存在经营地址分散、行业性质多样、纳税意识薄弱的普遍现象。由于其经营特点、文化素质、纳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小作坊商户按照《征管法》规范地进行税务登记并按时纳税、配合征管的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许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把纳税当作生产经营所必须列支的刚性支出,而是把纳税当作弹性支出对待。因此大部分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虽
然能按照要求主动纳税,但如实申报纳税的却很少。往往认为只要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交纳就万事大吉了,不会因自己经营规模扩大、营业额大幅上升而来补缴申报税款,或者虽知道要按营业额交税,但是装糊涂不肯多交。
另外由于个体税收直接关系到个人利益,部分小作坊业主认为自己只要能缴一点税就行了,没有照章纳税的意识,没有树立起依法纳税光荣,偷逃税可耻的观念。也因此造成他们主观了解税收政策的愿望不强,对税收知识知之甚少。再加上纳税户之间相互比较,不管自己交多少,反正别人交多少我也交多少,不肯主动申报纳税。
(三)小作坊经济进销项难以监控,税源流失严重
从销项看,由于小作坊业主经营活动变化频繁,内部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开具、取得、保管发票现象较为普遍,而消费者缺乏主动索取发票的习惯,经营者以种种理由拒开发票,导致大量票外收入无从查实,失去监控。有些从事生产经营者的业主认为,开得越多,缴税就越多,不开发票则不用缴税,因此尽量不使用发票。
从进项看,由于小作坊多为个体户,进项不能抵扣。因此小作坊在购买原料时也很少主动索取发票,再加上小作坊大多没有建立健全的账务,因此既不能从原材料核实小作坊业主的实际经营水平,也使得上游原材料的偷漏税现象严重。
(四)税务机关征管力量不足。
由于小作坊点多面广,缴纳税款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小,税务机关一般很少将个体税收征管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在纳税人意识较其他纳
税人薄弱的情况下,对个体税收征管的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征收、检查的手段都不够充分,与纳税人缺乏交流,对纳税人经营状况的变动所知甚少,甚至在实际工作中,明明纳税人仍在正常经营,而我们却无法及时联系、落实工作的情况不为少见。
(五)对违法行为处理力度不足。
对小作坊业主税收的稽查,往往只局限于群众检举的业主,很少从堵塞税收漏洞,整顿税收秩序,公平税收负担的角度去主动查处小作坊业主偷逃税行为。同时对有违法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处理力度不足,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处罚之后没有有效的管理,处罚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小作坊经济税收管理的建议
要把小作坊的税收征管放到依法治税的大局上来看,而不能仅仅为完成税收任务而抓税收管理。一方面要积极研究小作坊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努力增强改革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在人力、物力配备上要重视小作坊税收征管。
(一)加强税源登记工作。
要组织力量对小作坊业主税务登记情况进行地毯式的检查,该办证的一户不漏。应建立并完善《税务登记证》亮证经营制度,以便于对经营者进行检查监督,提高管理效率。一是税务机关应尽可能多地收集纳税人的资料,及时了解纳税人的状况,应特别注重加强同经营业主的沟通、联系。由于小作坊经济的灵活性,这一点在加强征管方面显得尤其重要。二是积极借助社会力量,营造依法治税的外部环境。税
务机关要构建覆盖面广的协税护税网络,取得工商、公安、个体劳动者协会、街道社区等各管理部门的支持协助。同时,针对个体税收直接涉及个体利益、矛盾突出、难度较大的问题,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司法保障体系。三是建立对纳税人涉税行为的监督机制。推行纳税人歇业、停业、注销公告制度,对经批准歇业、停业、注销的纳税人,按月在纳税服务大厅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以减少假歇业、假停业、假注销。还应完善歇业、停业、注销抽查监督制度,可每月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各歇业、停业户和注销户进行实地抽查。对发现问题者,即时补缴税款并加以相应的处罚。
(二)改进税法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税法宣传要坚持长期性、多样性、实效性。既要讲求时间持久化,形式多样化,又要注重实效。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广大纳税人身上,以不断的教育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得到加强,将极大地减轻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同时,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全方位立体化协税护税网络。通过协税护税网络,解决税收征管人员相对较少,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三)科学、规范地核定税收定额,引入民主评议程序。
首先应对纳税人按行业分类,根据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确定其经营费用的主要构成。采取典型调查法,通过蹲点调查、突击抽点现金、突击抽查业户日销售帐以及利用协税护税网络侧面了解等方式测算出房租、水电费、人员工资、各种收费等可查实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之后可根据每户的可查实费用(应要求纳税人提供原始凭证)
加以计算,对纳税人的营业收入进行核定。核定时还应考虑地理位置、经营面积、从业人数等诸多相关因素的影响,确定影响定额的主要因索和次要因素及相对比重。另外,要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税务机关要在典型调查、划分等级的基础上,召开由纳税人代表、个体劳协代表、协税护税组织成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分行业民主评议会议,确定纳税等级和定额标准,以提高办税透明度,逐步形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纳税人与纳税人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通过定期调整纳税额,使税负不断趋于公平、合理。纳税定额确定后,要予以张榜公布,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评议。
(四)加强发票管理,促进以票管税。
管好了发票就等于管住了税源,加强发票管理的目的就是提高征管水平。因此要花大力气抓好小作坊业主在发票使用上的规范管理,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纳税人按规定使用发票,达到以票管税的目的。另外一是要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二是要加强发票管理的日常辅导工作;三是要将发票管理与规范行政处罚相结合,加大对不按规定使用发票行为的处罚。从而真正发挥以票控税、加强征管的作用。
(五)建立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
面对小作坊税收环境日趋复杂,税源状况隐蔽多变的状况,必须建立国税、工商、公安、社保、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机制,通过信息共
享,形成控管合力。一是提高定额核定工作的严肃性;二是提高征管效率,减少漏征漏管户,堵塞税收漏洞;三是建立协税护税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对违反税收法律的业户,协助税务机关进行查处,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小作坊业主的意见及时反馈,对税务人员的行政执法加以监督,从而促进小作坊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