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考核细则(.4)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辅导员考核办法细则”。
护理系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护理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以此细则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评优和考核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客观评定辅导员及所带班级工作情况,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班级考核(70分)
系学工办全面负责本系辅导员及班级量化考核工作,系学生会配合学工办及值班辅导员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生处、教务处、系学工办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中。
1、班级纪律(25分)
(1)早操、早读、升旗考勤(5分)
系学工办具体负责,值班辅导员及学生会干部配合实施考勤,严格记录出操率及晨读到课率,学生处值班组、系学工办随机抽查,无故缺席每人/次扣除0.1分,扣完为止。
(2)课堂、会议、活动考勤(5分)
课堂以任课教师考勤为主,教务处、系学工办抽查,每人每节课扣除0.1分;系部召开会议及举办活动,学生干部、参会学生无故缺勤每人/次扣除0.1分,扣完为止。
(3)课间自习考勤(5分)
课间自习由值班辅导员及系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考勤并记录,学生处、系学工办、学院学生会不定期抽查。无故缺席按每人每次0.1分
扣除,扣完为止。
(4)晚自习纪律(5分)
晚自习缺席人数每人每次扣0.2分;晚自习纪律差,教室吵闹、喧哗、每次扣0.5分。
(5)公寓纪律(5分)
学生在公寓期间,出现酗酒、赌博、打架、破坏公物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视情节每次扣2-3分;夜不归宿者每人/次扣0.2分,晚归者(晚11点后),每人/次扣0.1分;从宿舍阳台泼水、扔垃圾者每次扣0.2分,阳台排水管流水的宿舍每次扣0.1分。
注:班级每天请假人数超过总人数10%(含10%,按超人数),每人/次扣0.1分。
2、班级卫生(10分)
教室卫生(2分):教室卫生差(学生处抽查、系学生会每周二及考场布置检查)每次扣0.2分。未打扫卫生、锁门教室扣0.5分。清洁区卫生(4分):学院、系学生会检查卫生,打扫不彻底或正在打扫的班级每次扣0.1分.未打扫的班级每次扣0.2分。
宿舍卫生(4分): ①学生会定期检查卫生,每个等级为“差”的宿舍扣0.1分,每个等级为“特差”(未打扫的宿舍按“特差”等级核定)或锁门的宿舍扣0.5分;②值班辅导员检查宿舍,每个“差”等级宿舍扣0.2分,每个“优”等级宿舍加0.2分(此项评优不计入系月文明宿舍评定,每个班抽查两个宿舍);③学生处、系学工办每次抽查宿舍卫生,卫生状况差的宿舍扣0.5分,打不开门 或未打扫的宿舍扣1分。
3、班级学生安全状况(20分)
(1)班级设治保委员,对学生安全状态记录、分析,实行周报告制;班主任每月向学生进行人身安全专题教育一次并有记录,学生出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少于4次。以上各项按时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项(次)扣3分。
(2)班级学生中出现:①学生间发生打架、勾结社会人员殴打师生、敲诈学生钱财、聚众闹事及其它违纪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人/次扣5分;②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对人身有安全威胁的物件)每件扣0.5分,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每件扣0.2分;③参与传销、非法宗教活动、非法集会及其他治安案件被公安机关传讯影响学院声誉的,每人/次扣5分。未发生以上各项事件得10分。
4、班级学生综合素质状态(15分)
(1)班级学生好学上进,积极参加各类社会认可的资质考证,并获取证书。证书数占班级学生总数的50%一下得5分,51%—60%得7分,61%—69%得9分,70%以上得10分。
(2)班级学生必须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参加测试,合格率达60%者,得5分,否则不得分。合格率在60%一下者每降10%扣1分。
二、辅导员考核(30分)
1、辅导员对班级学生情况明、底子清,工作过程记录清楚(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认真),每周找学生3人次以上谈话咨询并
详细记录,由系学工办检查,学生处抽查。不缺项得5分,缺一项扣0.5分。
2、辅导员每周晚自习至少深入班级3次、深入学生公寓并入住3次(除值周外),检查学生纪律及归宿情况,并将自习学生人数及夜不归宿学生名单报本系学工办级值班组,按时参加辅导员班主任例会,以本人到系办级公寓签到为准,得5分。缺席一次扣1分。
3、辅导员每周按时召开一次班会和班委会,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并提前准备教案,教案填写认真规范并及时上交系学工办,学生处抽查,得5分,缺一次扣1分。
4、辅导员能及时完成系部安排的各项日常工作及临时性工作,得5分,未按时完成每次扣2分。
5、因辅导员疏忽或责任心不强造成学生中出现群体性事件、较大范围传染病流行,或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其他事件,扣10分。未发生上述情况得10分。
(二)荣誉加分;
1、班级加分:
(1)班级获得省、市级表彰者依次加10、8分。
(2)班级在参加全院性或系部组织的文体活动中,依据比赛获得的名次加分。
全院性活动中获得不同层次(高职、中职)总分前三名的,当月考核按6、4、2加分;获得道德风尚奖或组织奖加1分。
系部活动汇总不分层次只奖前三名(大系每名可并列两个),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2、1加分。
(3)班级在全院“创卫”活动中,依据考评名次加分: 班级当月被评为文明教室、文明宿舍者每次各加1分。
(4)系学生会检查宿舍卫生每周评为优等宿舍每个加0.2分。每班最多加0.4分,系文明宿舍(每月累计3次被评优宿舍)每个宿舍加1分,最多加2分。被学生处评为文明宿舍,每个宿舍加1分。
三、辅导员获奖加分:
(1)辅导员在学院网站、院报投稿并刊登的系部及学生相关会议、活动报道每篇加0.2分(学院网站与院报同一篇报道只加一项分值,每学期最高加至1分); 系部网站每人每学期至少发三篇稿件(每增发一篇稿件加0.1分,每学期最高加至0.5分)。
(2)辅导员在省市级报刊上发表学生活动报道,每篇加0.5分。
(3)辅导员获得省、市、院级表彰奖励者依次加10、8、6分。
四、辅导员津贴发放办法及奖励按照商职院发【2013】3号文件执行。
五、本细则从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原《护理系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同时废止。此细则由护理系学工办负责解释。
护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