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代扣代缴软件升级操作说明(企业年金)_公司个税代扣代缴证明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5:31:1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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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代扣代缴软件升级操作说明(企业年金)

注:最新版本的安装程序及升级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①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 ②登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一、在线升级

个税代扣代缴软件安装在本地电脑上面,只要网络运行正常,登陆时会提示在线升级获取升级包,并进行安装。如图

1、图2:

图1

图2

若软件升级成功,登陆个税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双击“正常工资薪金收入表”,查看个人明细时,新增数据采集项“年金(个人部分)”及“允许扣除的税费”,如图3所示:

图3

也可查看是否已经新增报表“2014年前企业年金(企业缴纳部分)”,如图4所示:

图4

二、手工升级

如果网络异常,无法通过在线方式升级,可以登录 ①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http://www.daodoc.com/download_list.php?1 下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手工升级包进行升级。

图5

图6

双击最新的手工升级包,看到如图5显示窗口。点击“选择”按钮,按照代扣代缴软件的安装路径,依次选择盘符——文件夹jdloft——文件夹EPPortal1.2,然后点击“开始升级”按钮,提示“升级成功”(如图6所示),点击确定,即可完成升级。

若在电脑上有安装多家企业的代扣代缴系统,则重复以上步骤。(如文件夹jdloft已修改名称的,则选择修改名称后的文件夹)

三、升级后软件变动

财税〔2013〕103号文中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对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政策调整。本次升级,软件中变动内容如下:

1、正常工资薪金收入表界面的改动 ① 填写界面改动,如下图所示:

图7  新增数据采集项:“年金(个人部分)”: 该数据项在新增发布前,是包含在应发工资数额中直接计税的。新政发布后要求体现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填写。

 新增页面显示项“允许扣除的税费 ”:

本栏显示年金个人部分实际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最大金额应为“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4%”。② 导入模板改动

模板中新增“年金(个人部分)”数据采集列。

图8

2、扣缴所得税报告表界面改动

上述正常工资薪金中的“允许扣除的税费”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表的“允许扣除的税费”栏进行体现。如下图所示:

图9

3、新增报表“2014年前企业年金(企业缴纳部分)”

图10

本申报表仅适用于企业自查补报在2013年(含)前实际缴付的、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若所得起始、终止月份填写错误,系统会弹出错误提示,如图

11、图12所示。

图11

图11

如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省局咨询热线0771-2310066 或者 税友服务热线0771-2310126/12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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