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十三部委_学习贯彻省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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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场、企业公司:

自治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自1998年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经过12年的不懈努力,我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已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最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十三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人口发【2010】66号,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新人口发【2011】1号),地委宣传部等14个部门也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塔地人口计生字【2011】1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上三个《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倡导,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目标

新阶段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目标是:面向基层、面向 大众、面向家庭,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倡导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念的传播为重点,努力建设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活动项目覆盖乡村,产生一大批进入家庭、群众喜爱的文化产品,为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成员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基本原则

(一)立足基层,面向家庭。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村民 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独特优势,关注家庭需求,着眼家庭发展,服务家庭成员。

(二)统筹协调,群众参与。发挥有关机构的指导协调 作用,注重对活动的统筹设计,科学安排。动员和实现人民群众和广大家庭的广泛参与,积极发挥其主体作用。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家庭的各自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重点加大对乡村的工作力度,注重从实际出发,强调实际效果。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倡导。加大统 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想文化倡导和传播力度,增强人们的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和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的思想共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和文化传播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文化建设,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主流意识。

(二)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宣 传新型婚育观念,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深入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引导家庭成员的婚育行为,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积极预防性病、艾滋病的传播,提高广大群众和家庭的自我保健能力。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整合 社会资源,协调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和推动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加强新闻舆论和媒体传播的正面引导,有效运用新闻媒体和现代远程教育传播等手段,与相关部门开展的社会活动相结合,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作用,提高社会关注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确立一批示范单位,发挥其典型示范、规模辐射和引领发展的作用。示范单位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示范水平,不断创新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建设家庭人口文化的形式与内涵、方法与途径。

五、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统战部门:要将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利用宗教活动日,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目的及意义、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倡导移风易俗、婚丧事新办简办。通过座谈、讨论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好处。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总体规划,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检查指导;列入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创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人口计生部门:协助宣传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落实活动项目,组织示范单位开展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宣传部门共同牵头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各项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基层和群众需求调查。

民族宗教部门:将学习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部门工作规划,组织宗教人士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教育部门:把人口国情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内容,开展早教暨独生子女的教育培养工作。在学校利用相关课程或教育活动开展人口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青春期健康咨询;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并优先安排补助生活费;组织关爱女孩行动演讲、征文和书画比赛活动。

民政部门:在民生工程和社区建设中,积极开展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做好婚前教育工作,宣传动员新婚夫妻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扶贫济困、社会保障和村(社区)服务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落实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应优先纳入低保对象。文化部门:把计划生育、婚育新风题材纳入文艺创作的选题计划,纳入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创作、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婚育新风文艺节目,结合文化下乡,深入乡村开展演出活动;把婚育新风宣传融入文化站(室)和文艺团体、文化大户建设中,扶持、组建一批乡(镇)、村(居)婚育新风文艺宣传队和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基地。在实施文化资源共享活动中,为城乡家庭提供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图书在内的农家书屋的普及和推广力度。卫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妇幼保健和性别平等的宣传教育、咨询与技术服务,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的宣传和干预,提高生殖保健服务能力;举办优生优育、准妈妈育儿以及村级卫生人员相关知识培训班。在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时向计生户倾斜。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与管理,建立并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包括B超机和染色体检测)、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并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提供假节育证明、施行假节育手术等违法行为。

广电部门: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组织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点宣传。在开展经常性人口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的同时,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播放以婚育新风为题材的专题片、科普片等文化产品和宣传品,做好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工会: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工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工会宣传教育、职工之家、文化阵地作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倡导婚育新风,采取各种形式向工会会员宣传普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提高职工的生殖健康和生命质量,创建文明幸福家庭,动员工会会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在安排再就业和开展“送温暖”活动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共青团: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共青团组织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团组织中组建一批“婚育新风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晚婚晚育勤劳致富好青年”,建立一批婚育新风青年示范典型。

妇联: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组织妇女活动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工作相结合,与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少生快富女能人”、“春蕾计划”活动相结合;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动员广大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树立少生快富、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婚育新风尚。

计生协: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关怀行动”;发挥协会在“关爱女孩”活动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中参与、监督作用;动员会员积极参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学习宣传,掌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和预防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等基础知识,让群众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加强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发展规划,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持续地开展。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农村文化建设之中,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要制定 “十二五”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要保证活动经费,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立足基层基础,面向群众家庭。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社区)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优势,关注家庭需求,着眼家庭发展,服务家庭成员。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不同家庭的各自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重点加大对农村的工作力度,动员人民群众和广大家庭广泛参与,积极发挥其主体作用。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十四部委《意见》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每年定期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积极动员企业、社会团体、群众共同参与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四)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宣传实效。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媒广泛传播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等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成果。要进一步抓好各种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和志愿者广泛参与,创作更多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婚育文明文化、文艺的精品,提高群众对宣传品的接受率、满意率和参与率。在交通要道和人口集中地设立一批内容新颖、语言温馨的高品味、高质量人口文化公益宣传广告牌、标语及宣传长廊。

(五)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活动开展。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好的工作经验和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要及时进行宣传;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县级各部门将加强对基层开展活动情况的指导与检查力度,对活动开展不到位、配合协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工作。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报人口计生部门,确保活动健康、深入、持久地向前发展,取得实效。

(六)创新工作思路,做好总结推广。在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领导重视、部门协调、内容拓展、载体新颖、社会参与、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新机制,确保2011-2015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顺利开展,为实现“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作出贡献。

关于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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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从1998年开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取得了显著效果,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按照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的《青海省关于2006年—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并依托地方文化优势,积极创建我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品牌,成为我省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亮点,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发展。为了贯彻好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3部委《关于“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深入做好我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倡导,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康福家行动”,探索人口计生事业稳定、均衡、创新、绿色、和谐五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目标

新阶段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目标是:面向基层、面向大众、面向家庭,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倡导和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念的传播为重点,努力建设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和“康福家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产生一大批进入家庭、群众喜爱的文化产品,为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成员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基本原则

(一)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坚持新、快、全、多、大的人口计生宣传五字诀,不断创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形式和载体,从区域特征出发,发挥地方民族文化优势,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宣传倡导,弘扬人口文化,传播婚育新风。

(二)立足基层,面向家庭。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村民委员会、牧区牧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独特优势,关注家庭需求,着眼家庭发展,服务家庭成员。

(三)统筹协调,群众参与。发挥有关机构的指导协调作用,精心策划,科学安排好各项活动。动员群众和广大家庭的广泛参与,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城市、农村、牧区的不同人群、不同家庭的各自特点和实际需求,从实际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重点加大对农村牧区的工作力度。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倡导。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想文化倡导和传播力度,增强全民的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和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的共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和文化传播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文化建设,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主流意识。

(二)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宣传新型婚育观念,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深入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大力宣传“康福家行动”,引导家庭树立新型婚育观念,提高家庭健康幸福水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积极预防性病、艾滋病的传播,提高广大群众和家庭的自我保健能力。以人口文化艺术节、新闻采风、人口文化沙龙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结合我省实施的“康福家行动”工作,协调社会有关方面力量,全面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引导、传播和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为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不断创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家庭人口文化的形式、内涵、方法、途径。

(四)积极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社会宣传活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女孩成长,促进女孩家庭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平稳发展。

(五)继续营造宣传环境,做好宣传品开发制作。在大型标志性建筑物、国道、省道、城乡主要街道设立国策门、国策墙、公益性广告、永久性宣传标语,同时做好生育文化橱窗、宣传专栏、婚育新风宣传长廊、文化广场建设。结合各地实际,面向家庭,制作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群众喜欢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精品,发放到群众中,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同时注重制作发放少数民族语言和实物宣传品,提供生殖健康宣传服务,促进少数民族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六)充分发挥示范市的示范带动作用。西宁市、海东地区作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地区,要发挥其典型示范和引领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地域文化优势,根据一县一品牌的原则,抓特色、创品牌,为全省活动深入推进创造丰富的经验。要坚持改革创新,在建设家庭人口文化的形式与内涵、方法与途径方面有所创新,并及时总结,全面带动此项工作深入发展。其他地区也要全面安排“十二五”期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建设人口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投入保障,努力形成政府支持、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长效机制。

五、总体安排

为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扩大社会宣传效果,“十二五”期间,将分年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确保年年有重点、有突破。各年度主题宣传内容如下:

(一)2011 年活动主题是:家庭文化与“康福家行动”

将“康福家行动”作为我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品牌,围绕生育文明、幸福和谐、新风良俗、诚信守法、家庭发展、健康吉祥六大模块,以建立“健康幸福家庭”为载体,围绕家庭开展“六进家”服务,即:婚育道德进家、健康生活方式进家、政策法规进家、生殖健康进家、优生优育进家、奖励优惠进家。通过上门服务、有效服务、个性化服务,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促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丰富家庭人口文化,为提高家庭人口文化素质、生活质量、健康水平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2012年活动主题是:关爱女孩与倡导社会性别平等

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女孩成长、促进女孩家庭发展的浓厚氛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形成有利于社会性别平等的舆论环境。

(三)2013 年活动主题是:生殖健康与婚育知识

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促进生殖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等宣传活动。学校要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健康的性价值观,培养和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县、乡、村要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作用,定期举办生殖健康讲座。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要开展经常性的咨询服务、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大众传媒要开设生殖健康专栏,积极传播相关的科学知识。有关部门要利用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开展全民性的生殖健康和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2014年活动主题是:婚育道德与家庭幸福

广泛宣传在婚、育、性方面的道德规范,宣传家庭道德在家庭幸福中的作用,通过倡导良好的婚育道德,促进家庭美德,提高家庭幸福指数,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五)2015 年活动主题是:婚育文明与和谐社会

将生育文明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的重要内容,规范婚育行为,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继续宣传倡导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构建人口均衡性社会的思想认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加强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发展规划,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持续地开展。要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活动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互相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制定具体措施。

(三)加强载体建设,营造宣传氛围。要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项目建设,指导好示范市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媒广泛传播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发展和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抓好城乡各种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发挥人口学校、文化大院、新家庭文化屋、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在宣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督导检查,做好总结评估。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和人口计生委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担负着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要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对活动的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指导,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十二五”期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行评估,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展示重要成果,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省级人口计生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部署工作任务,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向新的阶段。

附件:部门职责



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文明委办公室

青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民政厅

青海省卫生厅

青海省总工会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青海广播电视局

共青团青海省委

青海省计划生育协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部 门 职 责

党委宣传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和评比内容。

人口计生部门: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落实活动项目,组织示范单位开展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基层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教育部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课程和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了解我国的人口国情,正确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自我保健能力,增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民政部门:在民生工程和社区建设中,开展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发展社会福利,提供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做好老年人服务和养老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把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列入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组织相关的文化指导、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组织创作、编排、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组织文艺团体、文化馆(站)送戏下乡。在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为城乡家庭提供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

卫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和性别平等的宣传教育、咨询与技术服务,做好预防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的宣传和干预,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广电部门:组织制作以婚育新风和家庭发展为题材的电影、电视剧、专题片、科普片等文化产品和宣传品,办好广播电视中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并组织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点宣传。

新闻出版部门:组织出版以婚育新风为题材的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加大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图书在内的农家书屋的普及和推广力度。

工会: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工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报刊、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倡导婚育新风,在职工中普及家庭人口文化。

共青团: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共青团组织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普及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妇联: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妇联组织的宣传工作,结合基层妇女工作,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将其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计生协: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作用,动员协会会员和群众广泛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生育关怀行动”相结合,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上杭县“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

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意见

自1998年启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个活动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日益增强,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知识进一步普及,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十三部委、团体《关于“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精神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实施意见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为实现生态型工贸强县和人口计生工作“十二五”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现提出我县“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基层、面向大众、面向家庭,广泛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倡导,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为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扩大社会宣传效果,必须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家庭,统筹协调、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任务完成。

(一)广泛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倡导。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想文化倡导和传播力度,增强人们的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和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的思想共识。加强基层宣传教育,做好针对家庭的宣传倡导,把促进家庭发展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的拓展。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和文化传播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文化建设,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主流意识。

(二)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宣传新型婚育观念,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深入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引导家庭成员的婚育行为,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人口文化建设、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健康促进工程,全面提高全县的婚育文明程度,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积极预防性病、艾滋病的传播,提高广大群众和家庭的自我保健能力。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着力开展“婚育新风、优质服务、奖励优惠、关爱行动、民主管理”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协调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和推动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发挥群众在婚育文明建设的主体作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开展“新型人口文化进家庭”五进活动(既新型人口文化进农家、新型人口文化进社区、新型人口文化进企业、新型人口文化进单位、新型人口文化进校园),为广大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加强新闻舆论和媒体传播的正面引导,有效运用新闻媒体和现代远程教育传播等手段,抓好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宣传日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作用,深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各项优惠奖励政策,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少生快富,提高社会关注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力争到2015年末,新型家庭人口文化核心理念得到广泛传播;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得到全面建立。推广计生“三结合”照料储蓄社经验和做法,要求古田、才溪、蛟洋、白砂、中都、临城等乡镇率先开展,先行先试,示范带动,务求实效。

(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维护女孩的合法权益,形成关爱女孩、尊重女性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机制,把“关爱女孩行动”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进行督查,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打击“两非”专案工作机制,加大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件的力度以及严厉打击溺弃女婴、非法买卖及抱、送养婴儿等违法行为。建立关爱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继续实施“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项工程,全面落实“法定奖励、奖励扶助、贡献奖励、特别扶助、中考加分、低保倾斜、小额信贷、入赘奖励、幸福工程、造福工程、免费婚检、免费优生检测、免费新农合、新农保补助、社会救助、部门挂钩”等十六项优惠倾斜制度,让女孩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女孩成长、促进女孩家庭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五)发挥示范带动,提升特色品牌。着力打造“红色人口文化和客家人口文化”品牌,在宣传志愿者队伍、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上有新发展,在开展新型人口文化进农家、人口文化园等载体建设上有新创新,不断提升“客家人口文化和红色人口文化”两大品牌水平,为建设全国示范市作贡献。加强宣传载体和阵地建设,进一步抓好城乡各种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努力打造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宣传精品。以“红色婚育文化示范、民俗婚育文化示范、新农村新家庭示范、环境宣传示范、社区婚育文化示范、宣传志愿者示范”等六个示范为载体和“千里人口文化宣传长廊”建设。做到乡乡有人口文化示范载体,村村有婚育文明示范户,每年要建设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新载体、新品牌和示范村(居)、单位,发挥其典型示范、规模辐射和引领发展的作用。开展新型人口文化示范乡、村活动,示范乡、村要不断创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建设家庭人口文化的形式与内涵、方法与途径。

三、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 宣传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活动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协调报刊、广播、电视、教育、文体出版等部门,大力开展人口计生的公益性宣传;坚持每年与人口计生部门联合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负责“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检查指导;列入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创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人口计生部门: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制定2011-2015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共同牵头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各项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基层和群众需求调查。

教育部门:把人口国情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内容,开展早教暨独生子女的教育培养工作。在学校利用相关课程或教育活动开展人口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青春期健康咨询;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活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全县二女扎户家庭女儿免费提供教科书,并优先安排补助生活费;组织关爱女孩行动演讲、征文和书画比赛活动;组织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人口主题国际宣传画比赛。

民政部门:在民生工程和社区建设中,积极开展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做好婚前教育工作,宣传动员新婚夫妻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把婚育新风融入村(社区)建设,指导村(社区)制定并推行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文明公约,协助做好文明婚育村(社区)创建工作;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在村级换届选举中把好计划生育关。在扶贫济困、社会保障和村(社区)服务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困难家庭应优先纳入低保对象。

文化部门:把计划生育、婚育新风题材纳入文艺创作的选题计划,纳入农村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创作、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婚育新风文艺节目,结合文化下乡,深入乡村开展演出活动;把婚育新风宣传融入文化馆(站、室)和文艺团体、文化大户建设中,扶持、组建一批乡(镇)、村(居)婚育新风文艺宣传队和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基地。在实施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中,为农村从事个体文化经营项目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提供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落实优惠优先政策。卫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妇幼保健和性别平等的宣传、咨询工作,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的宣传和干预,提高生殖保健服务能力;举办优生优育、准妈妈育儿培训班以及村级卫生人员相关知识更新培训,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在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时向计生户倾斜。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与管理,建立并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包括B超机和染色体检测)、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并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提供假节育证明、施行假节育手术等违法行为。

广播电视部门: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在开展经常性人口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的同时,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制作以婚育新风为题材的电影、电视剧、专题片、科普片等文化产品和宣传品,做好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工会:发挥工会宣传教育、职工之家、文化阵地作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倡导婚育新风,采取各种形式向工会会员宣传普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提高职工的生殖健康和生命质量,创建文明幸福家庭,动员工会会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在安排再就业和开展“送温暖”活动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弱势家庭。共青团:把婚育新风纳入共青团组织宣传教育内容,教育广大青年树立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开展“青春红丝带”行动——青年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参与“福建是我家”流动人口先进青年评选活动。在各级团组织中组建一批“婚育新风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晚婚晚育勤劳致富好青年”、“文明婚育树新风”评选活动,建立一批婚育新风青年示范典型。

妇联: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纳入妇联宣传工作计划,把组织妇女活动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工作相结合,与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少生快富女能人”、“春蕾计划”活动相结合;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动员广大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树立少生快富、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婚育新风尚。

计生协: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协会宣传教育工作重要内容,发动基层协会积极参与生育关怀行动和移风易俗、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活动;发挥协会在关爱女孩“五项工程”、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中参与、监督作用;动员会员积极参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学习宣传,掌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预防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的基础知识,让群众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农村文化建设之中,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要制定好扎实、有效的“十二五”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要加大政府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经费投入,按照宣传教育经费占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不低于20%的比例,将活动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立足基层基础,面向群众家庭。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社区)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独特优势,关注家庭需求,着眼家庭发展,服务家庭成员。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不同家庭的各自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重点加大对农村的工作力度,注重从实际出发,动员和实现人民群众和广大家庭的广泛参与,积极发挥其主体作用。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十三部委、团体《意见》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每年定期召开一次12部门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积极动员企业、社会团体、群众共同参与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四)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宣传实效。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媒广泛传播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发展和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成果。要进一步抓好城乡各种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和志愿者广泛参与,创作更多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婚育文明的新闻、文化、文艺精品,提高群众对宣传品接受率和满意率、参与率,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在国道、省道设立一批内容新颖、语言温馨的高品味、高质量人口文化公益宣传广告牌、标语及宣传长廊。

(五)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活动开展。各乡(镇)党委、政府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好的工作经验和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要及时进行宣传;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加强对开展活动的指导与检查的力度,对活动开展不到位、配合协作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工作。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按照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示范市的要求,对开展活动的时序进度和成效进行检查,确保活动健康、深入、持久地向前发展,取得实效。

(六)创新工作思路,做好总结推广。在总结推广过去行之有效活动形式的基础上,继续探索领导重视、部门协调、内容拓展、载体新颖、社会参与、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新机制,确保2011-2015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顺利开展,为实现“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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