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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升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的分析与对策
2010年11月,省局下发了《关于基层工商所配备纪检监察员的意见》,XX工商局严格按照《意见》要求,选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充实到基层工商所担任纪检监察员。一年来,这支队伍在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做出了大量颇有成效的工作,在推动全区系统健康发展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笔者结合实际,对当前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原因及提升对策进行分析。
一、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员的基本情况
XX工商局下设10个工商所,共配备8名纪检监察员。8人均为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的有3人,40岁—45岁的有2人,48岁以上的有3人,年纪最轻的36岁,最年长的51岁。本科以上学历有2人,专科学历5人,高中学历1人。8人中有1名同志在基层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了8年,有5名同志是今年新到位的纪检检察员。从一年的工作开展情况看,这8名同志素质硬、党性强、作风实、立场坚,保持着较好的工作状态。但是,从年龄结构和业务素质分析看,虽然45岁以下的基层纪检员有5人,占到了总数的60%以上,队伍结构正直壮年,但他们中除1人外,其余都是纪检监察岗位上的“新兵”,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还有待检验和提升。此外,这8名纪检监察员都是各单位的业务骨干,肩负着比一般干部更繁重的工作任务,时间、精力、人员、制度、体制等方面难以充分保障。这些情况的出现致使基层纪检队伍履职能力不够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很难落到实处。
二、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认识误区。近年来,基层工商所内部监督机制相对疲软,多数工商所虽然配有干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但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干部认知程度等方面的原因,干部职工错误地认为纪检监察员只是个虚职,纪检监察工作基本是有名无实,作用不大。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导致工作中的不配合,纪检监察员缺乏权威性,正常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队伍不专。8名纪检监察员虽然是专职,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承担了多重工作。他们都是从业务岗位中成长起来的,在各自的业务岗位上都是行家里手。担任纪检监察员后,同时还承担了食品安全、案件查办、市场巡查监管等业务工作。由此,导致精力分散,投入到纪检监察的工作时间、精力较少,日常监管一手硬,纪检监察一手软,不能完全发挥组织、监督、协调职能,甚至出现工作敷衍、应付了事等不良状况,起不到实质性的纪检监察作用。同时,身兼多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以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的职责。
三是业务素质不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独立性很强的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所涵盖的知识面非常广,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等方方面面,在实际操作中不仅讲究知识的运用,还要配合语言及行为艺术,必须有较高的素质,才能掌握到纪检工作的精髓。就目前来看,一方面,全区工商系统还没有建立起完整、规范、科学的培训制度,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至今还没有参加过系统的法律、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培训学习,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是依靠老同志的传、帮、带,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另一方面,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少学习的主动性和钻研性,导致综合知识匮乏,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影响了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存在畏难情绪。部分纪检干部在执纪过程中,存在老好人的思想,工作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纪不严,处理问题失之于宽,监督工作过之于软。工作中底气不足,认为干纪检工作就是在与领导、同事“作对”。在监督检查时,一怕大家不支持,二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三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最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
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敢查。
三、提升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的对策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所纪监干部队伍建设是当前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需要。一要侧重培养高素质的年轻干部,及时补充新鲜血液,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二要保持基层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即使因为轮岗需要而到其他单位,也要尽量采用各所之间纪检监察干部对调的方式进行轮岗,工作中尽量让纪检干部专下了,减少其他业务工作量。
二是健全培训机制,多层式开展培训。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科学规范、切实有效的基层所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进行岗前培训,系统学习掌握胜任本职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切实解决好“入门”的问题。同时,经常性地举办各类培训讲座、座谈交流等,探讨工作、交流心得,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传授什么。此外,根据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更新观念。通过全方位、多途径的教育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认知问题的能力、依法执纪和依法办案的能力、善做思想工作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协助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得到提高。
三是强化自身修养,增强责任感。从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要强化自身修养,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勤奋敬业。工作中,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为人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自身良好的形象,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四是注意工作方式,增强认同感。工作中,要破除简单灌输、空洞说教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在内容上,要结合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在干部中的亲和力,赢得干部职工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