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服务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行政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如东县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的规范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委、县政府《2011年度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意见》(东发[20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县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范围和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指各单位、各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服务窗口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直属分部。考核对象包括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县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窗口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直属分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考核形式
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每季考评一次,评出红旗窗口及服务明星;年度考核每年考评一次,评出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按县政府要求提供窗口单位年度考核加减分情况。
第三条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是根据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打分,采取由申请人服务测评、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评价以及窗口人员互评三结合的方式,权重分别为0.6、0.3、0.1。根据窗口的不同
性质,考核内容及考核分值如下:
1、进驻中心的部门
考核内容为窗口建设和窗口服务两项内容。
窗口建设,分值为40分。其中:事项授权和上报件办理分别为10分,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事项进驻以及人员配备分别为5分。
窗口服务,分值为60分。考核评分办法与本条第4款相同,得分为汇总分值乘以0.6的系数。
2、集中代办的部门
基准分值为100分,其中:办事效率30分、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分别为15分、事项进驻20分、领导重视和业务告知分别为10分。
3、直属分部
基准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评议30分、服务质量25分、窗口形象25分,业务告知和服务收费分别为10分。
4、行政服务窗口
基准分值为100分,其中:办事效率35分、办事质量和窗口形象分别为20分、窗口标准化建设和综合测评分别为10分、信息化工作5分。
5、星级服务人员评选
对中心窗口全体工作从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形象进行独立考核,满分者授予服务明星
(不受名额限制),对积分排名在前20名的(含中介窗口2名)授予“先进工作人员”。
日常考核中实行加减分制度。对季度先进、上报件审批工作突出以及在“三联”(联审、联办、联验)工作和现场办公中服务表现突出,给予适当加分。
审批服务中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适当扣分。
第四条年终考核
考核由日常考核和年终测评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0.8和0.2。
年终测评由各镇(区)负责人、服务对象以及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打分。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考核不得分:
1、受到县有关职能部门批评或处分的;
2、行政审批过程中有“两张皮”现象;
3、窗口人员严重违法乱纪的;
4、缺席中心联审、联办、联验和现场办公会3次以上的。
第六条 本办法的年终考核结果与县委县政府对该窗口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整建制进驻中心的部门,在县级机关整体考核中加减分均不超过1分,非整建制加减分均不超过0.7分,集中代办窗口加减分不超过0.3分。
第七条对窗口服务人员在季度考核结果较差的,中心进行告诫谈话,一年内出现三次较差的,中心建议其所在单位予以人员调整。
第八条 成立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负责对窗口和服务人员的考核评比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公室,负责考评日常工作。考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
第九条 县行政服务中心可根据本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细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2月起试行,具体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考评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