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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上半年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2011上半年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2011上半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围绕“聚焦金融外滩,推动转型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总体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大力加强人才高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区新增岗位28967个,完成目标数96.56%;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2813人(控制在14040个以内);扶持成功创业255人,占全年目标的51%;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数96531人;“零就业”家庭以及“双困”人员安置达到100%;国有区属企业减员控制在2000人以内;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达到64023人,完成目标数83.1%;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264件,结案1060件,调解结案393件。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更加平稳可控
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并举,继续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大学生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就业工作平稳有序。
1、积极开展促进就业的政策评估。根据黄浦实际和“十二五”新的形势要求,加大对地区劳动力资源的动态监控力度,对不同行业的单位和地区未就业人员进行就业需求调查研究,制定帮助就业的各项援助政策,不断完善促进就业的各项服务措施,宏观掌握地区充分就业状态;对目前我区实施的促进就业政策进行评估,并对促进就业专项经费进行清理,进一步调整完善促进就业政策,提高促进就业资金的使用效应。今年来,调整了就业困难人员新的补贴标准,完成2011年全区公益性劳动组织费用测算和调整工作;梳理了24项中央、市、区2010年度促进就业专项经费;对84家区域职业(人才)中介机构进行了年检和换证。
2、进一步完善就业基地建设。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基础资料和工作台帐等方式,对全区各街道开展2010年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考核评估工作;与街道联手,加大对“五类不同功能”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基地建设力度,新建就业安置基地3家(现有就业基地13家,近3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得到安置);拟制了就业援助队伍过渡实施方案。
3、切实加强重点人群就业。一是关注大学生就业。制定了《关于继续做好黄浦区应届高校毕业生状况调查的意见》,组织参加了2011年上海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有计划地开展地区应届大学生登记调查工作,摸排大学生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服务需求,通过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多种措施帮助困难大学生实现就业,同时继续跟踪抓好2010年毕业大学生就业工作;二是关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举办了“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助尽早实现就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社区低学历青年”专场招聘会,有460余名求职者参加应聘,已达成意向录用近179人次;继续实施“就业援助特别计划”,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新认定了569名就业困难人员,援助7家“零就业家庭”成员和81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三是关注退伍士兵和军嫂安置就业。采取职业指导、政府补贴培训、自谋职业招聘会、双向选择会政策,抓好退伍士兵和军嫂安置工作,结合我区实情,继续完善和落实军嫂市场化就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上海市双拥考评工作。
4、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通过政策补贴的办法,加大对辖区内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的力度,对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41家诚信等级评估和检查,完成了14251人次(社会化培训高级工以上812人次)的专业培训,完成4195名农民工补贴培训(今年目标任务为6000名),完成目标人数的70%。
二、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按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五个机制”和《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加大“五个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开展法律政策培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结合部分行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监察,组织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区域内建筑工地、劳动力及人才市场和劳务派遣等“五个专项检查”。加大劳动纠纷预控力度,共对330户用人单位开展了劳动监察,其中主动监察206户,主动监察比率达到62.4%,为1332名劳动者追讨各类工资报酬367.41万元;按照早期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应对、妥善化解的处置原则,妥善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17起,维护区域和谐稳定。
2、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力度。坚持做到“五抓五加强”,通过开展仲裁员业务培训、制定工作制度、规范窗口流程等措施,加强仲裁院的实体化建设;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社区和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在教育、体育、文化、建交和绿化等部门筹建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拓展仲裁调解面,积极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格局。
3、加大矛盾化解力度。针对新疆支青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动态信息管理和调研,聚焦政策,突出重点,积极配合新疆兵团做好“五七工”、“家属工”纳入社会保障的申请、审核工作。
4、加大对各类企业跟踪服务力度。针对不同需求,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对百家企业,1240余人开展了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组织174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岗位培训和讲座,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沟通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开展对“四类企业”劳资矛盾预警化解工作,重点防止群体性劳资矛盾发生,做到工作关口前移,加强主动服务。
5、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2011年黄浦区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关于开展黄浦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对198户企业工资总额方案进行了结算和审批,对6个街道平等协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374家企业的人工成本等四项内容统计和调查。
三、认真落实保险政策,社会保障工作更加细化。按照全市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在全面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有效扩大基本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
1、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对全区7家医院进行了高额病史和异常病例专项检查,共审核病史35份115人次,追款9215.31元。积极做好居民医保政策调整后的宣传工作,不断优化医保报销程序,完成年度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和居保纳保工作,16848人纳入城镇居民医保,3174名帮困人员参加年度互助帮困计划。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总控管理,我区医保总控指标和药品申报较往年分别下降1.5%和3%。认真做好沪常两地医保异地结算工作,为924人报销259.7万余元。
2、工伤保险认定工作进一步深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保险条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重点对如何界定和把握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政策梳理和咨询;密切关注全区各企业工伤情况,主动抓好工伤认定疑难案件的集体讨论和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单位行政函告制度,截止6月底,共受理工伤申请341件(作出认定结论373件,认定准确率达100%),按时间节点,做好老工伤人员的待遇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工作,共受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131件,批准纳保129件。
3、城镇保险征缴和管理工作有序展开。加强对外来从业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认真做好农民工综合保障转城镇保险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做好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用工备案登记,截止6月底,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保险数为23059人。
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更加规范。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对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对事业单位人事干部进行了专门培训。在此基础上,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截止6月底,共完成上报方案审批212家,核定岗位总量14333个,涉及在编人员12422名,完成160家事业单位人员首聘方案的审核工作。
五、加强制度建设,公务员管理更加有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培训工作。一是做好公务员的招录工作。在2011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中,有249名考生获得我区67个职位的面试资格,84人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二是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组织全区27个部门810人参加了2011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双休日专题讲座,对全区60名人事干部开展了业务培训;三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完成2010年度61个部门、1738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考核工作(其中优秀235名);按照干部提任程序和要求,完成24个单位56名科级干部提任预审工作;四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四个结构”的优化。定向安排上海交通大学和财经大学8名应届毕业生到我区相关单位进行为期2个月的实习,并进行定向跟踪和效果反馈,积极探索更为完善的考试录用机制;五强化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老干部学习、考察、走访慰问、补贴发放等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为本区397名退休干部办理了医疗互保参保手续。
六、完善人才工作措施,人才服务环境更加优化。
1、人才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配合区委组织部完成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慰问、目标签约和我区千人计划(上海市)的推荐工作,启动了人才服务“三百”系列活动;完成了申请人才公寓年度政府补贴预算和人才发展资金资助项目进展和使用核查工作;完成在浦东地区设立人才公寓分部的调研和试点工作,截止6月底,高端人才公寓安排入住11人次;汇晶人才公寓安排入住59人次。
2、人才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推进引进和留住紧缺人才政策,截止6月底,为区属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从外省市引进各类紧缺急需人才17名;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2场,面试人数450人次,有意向录用的95人;积极开展各项人事代理服务,人事代理委托单位509户,代理人数18235人。受理上海市居住证3588份,居住证转常住户口63份。
七、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更加全面。
1、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新成果。贯彻市、区创先争优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结合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学党史、看红片、局领导上党课等系列活动。落实区“两优一先”评比推荐,就促中心党总支书记袁仁芳同志被评为区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唐建华、蔡同强同志获得区级优秀共产党员表扬。
2、班子和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加强以党委中心组、青年理论小组和业务知识学习为重点,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明确会前酝酿、群众推荐、班子讨论、考察、公示等程序,加强青年干部轮岗交流,上半年共选拔使用科级干部14人;顺利通过区委督查组的“党内督查回头看”工作,整改情况得到区委督查组充分肯定。
3、廉政和作风建设开创新局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廉政承诺签约,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廉政专题教育;突出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巡检、监督、投诉等工作机制和措施,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完成2009-2010文明单位评比的参评工作,就促中心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医保中心和监察大队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局机关被评为区级文明机关。
2011上半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基本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积极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摸清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情况,加强就业援助,确保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二是加大新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社区组织《社会保险法》宣讲、交流、培训等活动;通过报刊、网络、宣传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险法》宣传。三是做好综合保险转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接续工作协调制度、疑难问题处理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全力以赴,保障此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