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届毕业生提前就业若干规定(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届毕业生就业去向”。
商学院
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若干规定
参照学院对毕业生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毕业班学生特点,经研究对第一阶段毕业班学生提前就业实习作如下规定:
1、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学习成绩良好,不及格课程(含实验实训课程)不超过一门。
2、办理提前就业实习手续时,必须获得计算机证书、英语证书、相应专业技能证书三类证书中的两类证书。
3、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须按学院规定交清各项费用,无欠费现象。
4、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无纪律处分。
5、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出具就业工作单位的就业证明,并保证于2014年4月前能顺利签订就业协议。
6、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经家长同意并签字确认。
7、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到系部办理好提前就业实习相关手续。
8、提前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按时回校参加理论课程的考试,并按规定完成学业所需的考证学习任务,并获得相关证书;实训课程成绩结合学生实训报告及实训总结并参照学生所在工作单位的评价给予综合评定(具体办法另附)。
9、提前就业实习学生原则在就业实习单位就近住宿,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做有损单位及自身安全的事,否则后果自负。同时努力工作,不做影响学校声誉的事,切实维护学校及自身形象,争做就业单位欢迎的毕业生,如期与就业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10、提前就业实习第一阶段时间为2013年9月至11月11日。
商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