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干部职工评价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交通局三评活动方案”。
西和县交通局干部职工
综合评价方案
为全面提升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规范化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法》、《西和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考核范围
1、基本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奖惩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既考个人潜质,又考日常表现,对考核对象实行综合评定。
2、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局领导班子成员由上级组织部门组织测评,不在本办法考核范围之内。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依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规定,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及德、能、勤、廉等方面。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三、考核指标和评价要点
1、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包括实绩考核、行为管理、民主测评和加分项目。
2、实绩考核是对干部职工完成本人岗位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3、日常表现是对干部职工出勤、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考核。
4、民主测评是对干部职工德、能、勤、绩情况进行综合测评。
5、加分项目是指对干部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获得表彰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考核预告;
(2)进行干部实绩、日常表现考核,民主测评;
(3)形成年度综合考核初步意见;
(4)审定考核意见;
(5)公布考核结果。
2、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分组计算公式
第一类(股队站长),考核得分=绩效目标×50%+日常表现×20%+民主测评×30%+加分项目
第三类(干部职工),考核得分=绩效目标×40%+日常表现×30%+民主测评×30%+加分项目
3、日常表现满分为100分,由遵纪守法、出勤情况、理论学习得分组成,分别占30%、40%、30%,实行扣分制,分项扣完为止。
(1)遵纪守法得分(30分)。受到刑事处分或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的,扣10-20分,并取消个人评优资格。被县委政府暗访督查有违纪违规的一次扣5分;被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2)日常管理得分(40分)。旷工每天扣3分,迟到早退、卫生被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聊天的,一次扣1分。
(3)理论学习得分(30分)。参加全年学习次数的80%为满分,每差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学习心得体会或者交流材料每少1篇扣1分。
4、民主测评包括领导测评、机关全体职工测评两项,满分为100分。
股队站长民主测评得分=局领导测评得分×60%+机关全体干部测评得分×40%;
干部职工民主测评得分=局领导测评得分×40%+机关全体干部测评得分×60%;
测评内容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评价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40分。其民主测评得分为各项测评得分乘以相应权重比例的总和,弃权的不计入实际得票数。
5、加分项目(同一事项以最高标准计算,不叠加)
(1)本人在工作领域获得重大突破、做出重大贡献的,研究成果、经验材料获得权威部门表彰或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的,给予加分。其中:国家级奖项按名次加5分、省级奖项按名次加4分、市县级奖项按名次加3分。
(2)在参加各种活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给予加分。其中:国家级奖项按名次加5分、省级奖项按名次加4分、市级奖项按名次加3分。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事迹被媒体报道的视情况给予加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作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年度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依据)。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称职,考核得分为60-70分的确定为基本称职,考核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
优秀等次在县考核办公室分配的控制名额范围内,原则上按年度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当优秀名额在控制名额范围内其得分出现并列时,由按实绩得分、行为管理得分、民
4主测评顺序得分的高低确定。有下列情形的,除按本办法扣分外,按以下办法执行:
(1)凡连续旷工5日或累计旷工15日的,年度考核时不得确定为优秀;连续旷工5日以上15日以下或累计旷工15日以上30日以下(不含30日)的,年度考核时不能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2)考核年度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年度考核时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年度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0次的,年度考核时不得确定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3)病假、事假或因工致伤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2、作为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之一。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等次的,应当对其进行组织调整。
3、其它奖惩。对每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或先进工作者的人员,由局组织统一进行表彰。对考核得分连续2年在机关列倒数第1名的,实行末位淘汰,调离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