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007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管理作业指导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规定”。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3007—2006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财产损失在缴纳所得税前的审批和扣除管理,维护税基的完整性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规范化。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财产损失要求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3.0职责
各级地税机关应及时受理纳税人发生的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的申请,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3.1主管地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或属地分局、所)负责受理纳税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资料传递;并将有关申请事项做好台帐登记纳入征管软件系统。
3.2纳税人属地地税分局(所)管理岗按规定时限审核、上报;3.3市(含省直属分局)、县地方税务机关税政管理科(股)按规定的审核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批复手续,作好台帐登记、统计工作,并将有关审批台帐登记内容及时反馈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地税机关对有关数据进行维护或调整。4.0工作程序
4.1申请
纳税人发生的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在损失发生后可即时向主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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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JXDS/WD—A13007—2006
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企业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定意见书。
对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审批机关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或已提供的有关证明、证据资料确定是否需要出具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4.1.3.3.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本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申明,主要包括:
a)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b)资产盘点表;
c)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d)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500万元以上,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聘请行业内专家参加鉴定和论证);
e)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f)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g)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证明。
对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可以上述特定事项的内部证据作为资产损失的认定证据。
4.1.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4.2受理
主管地税机关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后,应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4.2.1纳税人申请的财产损失,依法不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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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后,报局长办公会审批。属于县(市、区)级地税机关审批权限的,必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超过审批权限的,将有关资料移交或报上一级地税机关审批。
4.4.2设区市局税政科收到下级地税机关移交或报来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或请示后,税政管理岗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科长复审,科长复审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报局长办公会审批。由设区市地税局负责审批的,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4.4.3对因情况复杂,需要核实了解的,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天,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4.5批复
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根据集体研究决定拟办有关批复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将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批复文件送达给纳税人。
4.6管理和责任
4.6.1各级税政管理部门要做好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统计工作,建立统一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登记台账,详细登记本辖区内纳税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准时间、文号、年限、金额、用途等,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汇总填报《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统计表》,并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
4.6.2税务机关可对经批准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真实性进行检查,以及对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6.3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审批采取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并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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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申请或上级机关接受下级税务机关关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关资料或请示,应本着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及时受理或审批纳税人申报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
5.2 严格审批程序,一律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对需要进行审批的财产损失项目,税政管理部门视上报材料是否存在问题和财产损失金额较大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实地调查。6.0相关文件
6.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赣地税发[2004]80号)
6.3《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十三号)7.0表证单书
7.1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JXDS/QR—A13015—2006 7.2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分户台帐JXDS/QR—A13016—2006 7.3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统计表JXDS/QR—A13017—2006
编写人: 吴洁辉 初审:尹小明 审核:刘远来 批准: 发布日期:2006年1月4日 修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