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扎扎实实抓好驻地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驻地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按照驻地办《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逐项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在驻地办廉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对所属责任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本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可与干部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特殊情况将组织专门考核。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驻地办与专监及其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小组每月将对照《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政建设考核表》的要求,逐项打分,量化考核。
2、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填写《廉政建设考核表》,考核意见报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审定。
3、考核采取量化计分制,考核内容列14项工作指标,累计分值100分,并划为优秀(95—100分),良好(80—94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具体评分标准按《廉政建设考核表》评分标准执行。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关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凡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合格”的个人,取消所有年终奖励,并由不合格人员向驻地办廉政领导小组写出书面说明,认真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3、对责任人员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处分或司法追究的,根据情节扣减或取消处理者年度目标责任奖。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