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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赤 峰 市 委 组 织 部
文件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人社发【2014】3 号
关于做好全市2013年度公务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委、办、局,市检察院、法院、各群众团体: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3年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仍按内人社办发[2010]382号、内人社发[2011]10号、赤人社办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评优比例,旗县区和市直各部、委、办、局,一律按应参加考核人数的17%掌握。要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评优标准、保证评优质量,具体要求按照赤人社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力度,要按照赤人社发[2013]22号、赤人社办发[2013]298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1月起,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填写《工作记实手册》,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经常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工作记实手册》填写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在适当的时候随时进行抽查。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严格按照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
[2007]2号)的方法和程序,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切实做好201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防止走过场。3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励与培训监督科,汇总后报上级有关部门。
联系人:魏新禹联系电话:8333635
才丽华联系电话:8838385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