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培训员工管理办法(修订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2
2.范围..........................2
3.名词解释.........................2
4.职责..........................2
5.管理制度.........................2
5.1适用培训形式............................5.2外派申报.............................5.3管理规定.............................2
5.4培训跟踪、考核........................3
5.5培训协议.............................3
5.6培训费用.............................5.7公派员工出国考察和培训......................6.工作流程.........................4
7.注意事项.........................5
8.附件..........................51.目的为实现集团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员工素质与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2.1适用范围:国美控股集团总部各中心、各部门。
2.2发布范围:国美控股集团总部各中心、各部门。
3.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4.1集团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培训的管理工作。
4.2外派培训人员需履行在企业岗位职责和公司对外派培训人员的要求。
5.管理制度
5.1适用培训形式
5.1.1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5.1.2各大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5.1.3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5.1.4公司或工厂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5.1.5外派研修班、MBA(EMBA)进修培训。
5.1.6其它形式的外派培训。
5.2外派申报
5.2.1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视实际情况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5.2.2被提议或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
件8.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
5.2.3 被提议或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按工作流程和授权逐级审批。
5.2.4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归档。
5.3管理规定
5.3.1 外派受训期间,由受训人员的直接上级指派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受训人员职务。
5.3.2 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所规定的报到、上课、测试等相应培训管理事项。
5.3.3 受训人员在受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集团形象。
5.3.4 外派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私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视为公出,应办妥请假手续。
5.3.5 外派受训人员如因故不能完成该培训,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直接上级签核,并经分管副总裁核准后,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退训。未经核准而擅自 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同事 假。
5.3.6 外派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资格者,应呈报具体理由,呈直接
上级签核,并经分管副总裁核准后,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其培训费及 差旅费由个人自行负担,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为事假。
5.3.7主办机构有颁发受训证明文件,受训人员应将证明文件正本送管理中心人力资源
部存档,离职时办清手续后退还。
5.3.8培训成绩或相应评估资料由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归档。
5.3.9受训者返回后应就受训内容给根据需求对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员工传授,不得借故
推诿。
5.4培训跟踪、考核
5.4.1 外派培训人员参加培训结束后,自回到工作岗位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将填写好的《培训后期跟踪表》(见附件8.2)提交至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
5.4.2 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针对外派培训人员在《培训后期跟踪表》中所填写的培训改
进计划进行沟通,并作好相应记录。
5.4.3 如参加需要对内部员工进行内训的课程,外派培训人员培训后应及时将所学内容
对相关员工开展内训,并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
5.4.4 对于按时填写《培训后期跟踪表》并完成内训的被培训人,培训资料计入培
训档案,作为绩效考核及职位晋升的依据。
5.5培训协议
5.5.1凡外派培训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见附件8.3)。
5.5.2凡获得公司相关补助的私请培训,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5.5.3外派培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协议》(见附件8.3)。
5.6培训费用
5.6.1外派受训,培训费用原则上由公司全额负担,退学、未完成学业按规定处理;费
用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
5.6.2私请派外受训者, 培训费用原则上自行负担,公司视其情况可以适当补助,费用
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
5.6.3上班时间外被指派参加训练者,原则上不得申报加班。
5.6.4外派受训,当日可往返者以公出办理;因路途遥远或依受训单位规定,需于当地
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其膳宿交通费的,根据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处理。
5.7公派员工出国考察和培训
5.7.1为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到国外进行考察、进修、培训。
5.7.2凡由公司外派出国(含港澳地区)的员工,其档案、工资关系均由本公司保留,其
原任职务自离职之日起由公司另行安排,员工回国后由公司统一再分配。
5.7.3公派员工在国外期间,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的,当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照发,时间
超过半个月,享受本岗位低一级工资,不发当月绩效。
5.7.4出国期间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疾病、意外伤害等费用均由企业负担。
5.7.5出国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其它单位的聘用。
5.7.6员工回国后,返回公司继续工作。外派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的,须在原劳动合同
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一年合同期;外派时间一个月以上,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二年合同期。
5.7.7公派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要求调离本公司的,必须负责赔偿企业公派出国期间的相关费用。
5.7.8 公派员工必须与集团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6.工作流程
无
7.注意事项
7.1 外派培训人员外出培训期间应保持手机开机以随时处理突发工作。
7.2 拟外派培训人员拒不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的将取消本次外派培训,且不再安排其日
后的外派培训。
8.附件
8.1《外派培训申请表》
8.2《培训后期跟踪表》
8.3《培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