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合唱队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合唱队章程”。
......院团委合唱队章程
院合唱队是充分展现大学生青春活力的一个团队,为了更好的协助学院顺利开展各项文艺工作,合唱队在秉承了院团委“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的宗旨同时,根据合唱队的内部情况,特制订规章制度如下:
一、合唱队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合唱队成员享有权利如下:
(1)积极参加合唱队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
(2)享有合唱队的获得的各项荣誉;
(3)对合唱队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及声乐训练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
(4)对合唱队相关负责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合唱队成员需履行义务如下:
(1)遵守合唱队各项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合唱队荣誉;
(2)积极参加合唱队的各项活动;
(3)积极配合团队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4)认真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音乐素养。
二、合唱队的制度
1、合唱队全体队员不得无故退队(必须向院团委递交退队申请书,经批准同意办理退队手续,方可正式退出院团委合唱队)一旦退出,即失去合唱队队员的资格,不再享有院团委合唱队队员的权利,并且取消一切评优与奖助贷等资格。
2、合唱队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在训练期间对表现优异,有突出
贡献的队员予以奖励和表彰(评定标准以平时出勤与平时的训练表现为主)
3、在训练期间如需请假须递交正式请假条,请假条需写明请假原
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准假。二次无故旷假者则取消其参加合唱演出与比赛的资格,并且通报到系上予以相关处分,三次无故旷假者开除院合唱队,并且取消评优与奖助贷等资格。
4、自觉爱护教室内的公物,教室内的一切教学设备,不得擅自使
用或带走,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立即实行,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合唱队所有。
院团委合唱队制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