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酉苗族乡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乡公益林补偿方案”。
二酉苗族乡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沅陵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二酉苗族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生态公益林为经县林业部门区划界定,报省林业厅、财政厅批复认可的公益林,公益林补偿资金为国家公益林补偿资金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第二条:补偿对象为生态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包括村、组集体和个人
一、责任山、承包山为农户的,补偿对象为农户
二、未租赁和未承包的村组集体林地,补偿对象为村委会和村民小组
三、依法签订林木林地承包和租赁合同的,有合同约定的,补偿对象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期内,补偿对象为承包者和租赁者
第三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支出(含项目资金支出和管护资金支出)。
一、项目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公益林区的森林防火、有害 生物的监测和防治、林区道路的维修和改造、林业执法和公益林管理经费
二、管护资金支出用于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和管护,根据不同权属,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村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资金,由村集体统筹安排,用于专职护林员的管护经费、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抚育改造、以及村集体公益事业开支,村不得用于发放福利、列支招待费、村办公经费等,也可将集体公益林资金分解到村各农户
2:组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资金,由组集体统筹安排,用于组集体公益林的管护和组集体公益事业开支,也可将组集体公益林资金分解到组农户
3:个人的生态公益林由政府林业部门聘请专职护林员统一管护,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到农户
4:依法签订林木林地承包和租赁合同的,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期内,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给承包者和租赁者
第四条:财政所应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的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和林业厅批准的标准进行,根据二酉苗族乡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村组集体的公益林补偿资金必须建立专账,资金打到村支书“一卡通”账户上,由村支书写出委托书,委托信用社统一代扣,直接进入村组集体公益林资金账户,如需开支,必须写出报告,报经镇政府领导批准方可
2:个人的公益林补偿资金,根据财政所和林业站审核的补偿资金花名册直接拨付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
第五条:乡政府应加强对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林业站应和生态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对不履行管护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可暂缓支付或扣减资金,情况严重的终止合同,取消补偿资金资格
第七条:林业站应将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权属明晰,四至清楚,数据准确;建立公益林资源档案,落实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以村为单位,确定专职管护人员,搞好宣传,建立标牌,公益林不得随意调整,严禁在公益林内开垦、采石、采砂、取土、开矿、工程建设和林木采伐等行为,对造成公益林破坏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由二酉苗族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酉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