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材料1—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政策宣传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三供一业政策宣传”。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中心支局宣传材料之一
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政策宣传材料
(一)一、居民个人外汇收入主要包括那些?
答: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系指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拥有完全所有权、可以自由支配的外汇收入。(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专利、版权、稿费、咨询费、保险金、利润、红利、利息、年金、退休金、雇员报酬、遗产继承、赡家款、捐赠款、其它经常项目外汇收入。(2)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居民个人从境外调回的、经国内境外投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投资的本金。
二、居民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如何办理?
答:(1)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2)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外汇指定银行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后登记备案,予以办理;(3)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20万美元以下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三、居民个人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如何办理?
答:(1)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下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批同意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2)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同意后,凭外汇局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四、居民个人外汇支出主要包括那些?
答:(1)有实际出境行为的(含港澳游,不含边境游):居民个人因出境旅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其他出境学习、外派劳务等事由需购汇的;(2)没有实际出境行为的:居民个人并末出境,但因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境外邮购等事由需购汇的;(3)居民个人经常项目的其他外汇支出。
五、居民个人因私出国(境)购买外汇的数额有限制吗?
答:有指导性限额。有实际出境行为且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下的,出境前购汇的指导性限额5000美元(港澳地区1000美元);有实际出境行为且出境时间在半年(含)以上的,出境前购汇的指导性限额8000美元。无实际出境行为但有实际对外支付需要的,购汇指导性限额5000美元。
六、居民个人出境旅游如何购买外汇?
答:到银行办理购汇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居民个人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持团体签证者,可持经旅行社盖章确认的团体签证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
七、自费出境学习人员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任何购汇?
答: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即每人每年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经外汇局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八、自费留学人员预交签证保证金有何规定?
答:对于自费留学人员只有在汇出或在境内银行预交签证保证金后才能取得有效入境签证的特殊情况,自费留学人员在银行交纳2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后,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办理购汇手续。
九、居民个人出境前购汇到哪里去审核办理?
答:购汇金额在规定的指导性限额以下的,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审核并售汇;超过规定的指导性限额购汇的,居民应经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审核真实性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
十、在境外的消费或支出超出限额,还能补购外汇吗?
答:在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前提下,允许其返回境内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补购外汇手续:(1)凡持有境内银行发行的外币信用卡的居民个人,其在境外透支形成的外汇垫款,允许其以自有外汇偿还或持发卡银行出具的信用卡交易账单、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发卡银行购买外汇偿还;(2)对无法提供外汇保证金申领外币信用卡的居民个人,允许其在出境前以自有人民币存款作为保证金开立外币信用卡;(3)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境外持卡消费或支出的居民个人,其发生的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如缴纳自费出境学习学费、境外就医医疗费等,可持境外消费或支出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持外汇局核准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补购外汇手续。
十一、出境人员可以用哪些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答: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照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十二、在什么情况下出境人员需要申领《携带证》?
答: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3)政府领导人出访;(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的国家;(5)其他特殊情况。
十三、移民转移申请及购汇和资金汇出如何办理?
答:申请人办理移民转移需向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财产对外转移总金额在等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批,经批准后,所在地外汇局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复函和核准件,申请人持核准件到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超过50万元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所在地外汇局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复函和核准件,申请人持核准件到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移民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分步汇出。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全部申请转移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一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两年后,可汇出全部剩余财产。全部申请转移财产在等值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
十四、申请人申请办理移民转移需向外汇局提供哪些材料?
答:(1)申请移民转移的原因、财产收入来源和财产变现的详细说明等;(2)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的《移民财产对外转移申请人情况表》;(3)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移居外国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内地户籍注销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回乡证或者特区护照。(5)申请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如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及其他证明文件。(6)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7)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申请人办理第二次(包括第二次)以后资金汇出的,需提交所在地外汇局向申请人出具的批准复函、申请人前一次办理汇出时所在地外汇局核发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向原批准地外汇局申请购汇、汇出核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协议、相关财产权利证明,未经公证的,应当进行公证。
十五、继承转移申请及购汇和资金汇出如何办理?
答:申请人办理继承转移需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可一次或分次汇出。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购汇按移民转移规定办理。
十六、申请人申请办理继承转移需向外汇局提供哪些材料?
答:(1)申请继承转移的原因、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被继承人财产来源和变现的详细书面说明等;(2)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外国公民的,应当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申请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回乡证或护照。(4)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和被继承人财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协议、继承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未经公证的,应当进行公证。
十七、什么是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
答: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除外),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十八、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需要到外汇局办理什么手续?
答: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到外汇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相关业务时,应当向外汇局提供:(1)申请书;(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3)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副本)及复印件;(4)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以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7)中国电子口岸IC卡;(8)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相应手续。
十九、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和现汇账户资金能互为划转吗?
答:同一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和个人外币储蓄现汇账户可以相互划转外汇资金,但个人储蓄现汇账户向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划款仅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用于结汇。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可以向个人外币储蓄现钞账户划转资金,但个人外币储蓄现钞账户不得向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内划转资金。
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是现汇账户,不得存入和提取外币现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