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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团总支考核办法
(试行)
为规范团总支工作的考评,促进团总支工作水平的提高,加强学院团的基层建设,依据上级团组织对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根据我院共青团工作要求,立足我院学生培养方向,围绕学生素质发展这一中心,将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团总支组织建设等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
二、考核标准
(一)思想政治教育(30分)
1、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系实际,有计划、有具体的活动内容。(7分)
2、组织多种形式的党团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宣传和实践,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活动活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活动.(7分)
3、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活动,重视对青年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经常召开团干部会,团员座谈会,调查研究青年团员思想状况及热点问题。做好重点学生的教育转化和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10分)
4、积极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6分)
(二)校园文化活动(25分)
1、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承办或协办院级校园文化活动。(10分)
2、扎实抓好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本系青年学生创造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实效突出。(10分)
3、建立完善系级社团组织,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社团管理,指导社团广泛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化科技活动。(5分)
(三)社会实践活动(20分)
1、组织一支以上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定期招募注册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7分)
2、“春晖行动”组织健全,系团总支有春晖社,班级有春晖行动小组,春晖行动开展扎实有效。(7分)
3、积极参加院团委组织的署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6分)
(四)团组织建设(25分)
1、重视团的组织建设,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团总支学生会干部配备齐全,例会正常,记录齐全,及时上报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年度团员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定期上交团费。(5分)
3、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活动,重视团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完成系党支部和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及时上报各种情况和材料。(5分)
4、重视加强团的宣传工作,及时向团委报送信息,重视本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向院内外宣传媒体报送信息。(3分)
5、推优入党工作程序规范、渠道畅通,制度健全,效果较好。(5分)
6、重视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班级团支部开展工作。(2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根据自评、互评和上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积分制的考核办法。
(一)团总支自评
学年末各团总支对照本办法,写出自评报告,量化出自评分数报院团委。
(二)团总支互评
对照考核办法,组织各系团总支书记对本学年的工作进行交叉互评。
(三)上级考评
由院团委对照考核办法对团总支的工作进行测评。
(四)奖惩分
1、创新工作加分。各团总支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有工作计划、方案、活动情况、效果总结等材料,每一项加2分。每个团总支最多可上报3项,由团委认定。
2、获奖加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科技、文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的,每获国家级一等奖,个人奖计5分、集体奖计10分;国家级二等奖,个人奖计4分、集体奖计8分;国家级三等奖,个人奖计3分、集体奖计6分;每获省级一等奖个人奖计3分、集体奖计6分;省级二等奖个人奖计2分、集体奖计4分;省级三等奖个人奖计1分、集体奖计2分;获地级奖励个人奖计1分、集体奖计2分。可以累积,但不重复计算(即以最高级别奖计算)。
3、宣传工作加分。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以及团的宣传媒体上每宣传一次,加10分;在省级大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及团的宣传媒体上每宣传一次,加5分;在地区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上每宣传一次,加2分;在院报及团的宣传媒体(团讯、团内网站)上每宣传一次,加1分。在电视宣传须为主题报道,在广播电台须为专题通讯,在报纸上须为专题报道,成绩可以累计,非主题报道酌情加分。同一则报道按最高级别新闻媒体加分。
4、扣分。团委召开的会议或组织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五)积分核算及使用
团委依据考核内容与标准分别组织各层面对团总支工作进行考核,按照团总支考核总分—(自评×20%+互评×30%+团委×50%)+奖惩分的办法计算团总支考核分数,进行排名。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进行表彰。
(六)补充说明
考核时,被列入考核的项目,必须有文字资料、图片、影像资料等加以说明。以上考核办法自2008年10月起实行。
团委考核制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1-13 13:22:18
一、总则
院团委骨干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骨干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团骨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团学骨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干事的考核与监督,提高我院团委骨干队伍的整体素质,院团委特制定院团委考核奖惩制度。
院团委学生骨干应政治方向坚定,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关系,责任心强,处处以身作则。
院团委要为全院学生创造良好的政治思想生活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骨干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学院风气。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骨干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学年末综合办公室和组织部负责对团委学生骨干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1、对被考核人作实事求是的评价;
2、对每位被考核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状况作全面的、适当的评价,避免片面性;
(二)民主公开原则。
1、考核的对象、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等都要被全体团委成员认识;
2、在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结果公开化,以方便被考核者得知具体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综合办公室申请复核。
三、考核项目
1、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2、积极贯彻执行院团委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院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3、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工作激情高、热情认真、态度谦和,确实做到为学生服务,使团学真正成为沟通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4、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反对本位主义,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工作时,能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礼貌对待他人;
6、团结同学,在普通同学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学生
骨干良好形象;
7、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
8、个人修养及言行举止良好;
9、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勤俭节约,乐于助人。
四、考核具体内容
1、考核主要分为部门考核和成员考核两个部分;
2、“部门考核”:
1)根据其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要求,对其进行分项考核,考核内容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分别是平时值班、例会考勤30分、工作表现,计七个考核项目(详见考核细则),共70分。
2)综合办公室根据值班和例会的考勤情况,在学期末对其进行总结。由此得出的数据将作为“平时考勤”项目的依据;
3)工作表现考核方法是由参与部门工作的部门成员与书记团和其它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估(考核人员见下表),考核人与其评分所占比例分别为:
考核人
书记团
部门内成员
其它部门
所占比例 30% 30% 40%
3、“成员考核”:
1)在“院团委成员考核”中,考核对象根据各个职位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的不同,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副书记、部长和副部长、部委;
2)考核内容主要由二大部分组成,分别是平时考勤(40%)和工作表现(60%);
3)综合办公室根据例会、值班和活动的考勤情况,在学期末对其(各个成员)进行总结。由此得出的数据将作为“平时考勤”项目的依据;
4)在“工作表现”这一考核部分,由与被考核人有直接工作关系的其他工作成员对其进行考核,而每个考核人对其的评分分值所占比例由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被考核人 考核人
副书记 书记(40%)、部长和副部长(40%)、部委(20%)部长和副部书记(30%)、副书记(40%)、本部门部委(30%)长
部委 副书记(20%)、部长和副部长(50%)、内部成员互评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