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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校区关于成立学生党员督察队的通知
各学院:
为不断加强南昌校区学风建设, 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同时也为强化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南昌校区成立学生党员督察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生党员督察队由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骨干组成,下设队长、副队长、及相应职能部门。学生党员督察队在校学工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学生党员督察队在校园内开展创优良学风专项督察活动。督察内容主要针对学生的课余学习与生活中的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包括:
1、对学生早操、晚自习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好“三率”的数据统计工作,检查结果与各学院创优良学风班的相关评优评先活动挂钩。
2、加强对校内公共场所的不文明、不健康学习生活习惯及违纪行为进行督导和劝诫,引导广大同学争创学习型班级、学习型寝室。重点督察内容:损坏公物、乱张贴、宿舍内违章用电、赌博行为、喝酒、乱扔垃圾、商品推销、起哄、吵闹等不文明行为。
3、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对涉及到校园安全稳定的因素应重点关注,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作深入调研,搜集有关材料并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为学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等。
三、队员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素养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模范履行各项职责,在同学中起良好的表率作用;
3、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律能力;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曾担任过校、院各级学生干部者优先。
四、选聘对象:南昌校区大
二、大三全日制本科生。
五、选聘原则: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院系推荐、择优录取。
六、选聘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2011年10月26日
2、报名方式:在校学工网(东华理工大学首页—信息服务—学工网—学工快讯—通知公告)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交到学工处教育管理科(南昌)。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其他:学工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面试、考核后将最终录用名单在网上公示。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党员督察队的组建工作,望广大荐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报名。
学工处
2011年10月21日
学生党员督察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