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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司法行政简报
第1期
滨州市司法局研究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按:1月5日,全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一周年座谈会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纪念《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回顾总结调解法实施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在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玉会主持座谈会。市司法局局长王建泉、副局长梁金生,市人大内司委主任蒋爱学,市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孟宪平,市综治办副主任崔鹏,各县区综治办主任、司法局局长,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有关负责人,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将胡炳山同志的讲话印发给大家,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
障机制尚未建立,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尚未落实,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围绕群众的要求调,群众要求我们调什么,我们就调什么。做好群众工作,是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基本功,也是我们的生命线。群众的呼声就是第一信号,群众的要求就是第一选择。群众要求我们调什么,我们就调什么。当前,要特别注重调解那些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传统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抚养纠纷、宅基地纠纷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矛盾、小纠纷,却是最贴近群众实际的矛盾纠纷,对一个家庭来说意义非同寻常。广大群众乐于通过调解的方式来消除矛盾。特别是在农村,“远亲不如近邻”,如果邻里纠纷得到较好解决,乡邻和睦,团结互助,社会的基层“细胞”就会健康;如果邻里之间小纠纷引发大矛盾,甚至走上诉讼道路,那么这两家就成了“世仇”,就很难再调和。前不久,博兴县城东办事处成功调解了一起11年未解决的邻里宅基地纠纷,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纵观各种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小矛盾容易引起大纠纷,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有其发生、发展、激化的过程,都是由小矛盾引起的,如果在初始阶段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就不会发生大的事件。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不仅要走近群众,更要真正走进群众,与他们心灵相通,零距离接触,要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调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
(二)围绕“黄蓝”两区开发建设调,开发建设中存在什么矛
盾,我们就调什么矛盾。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涌现。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凡是发现矛盾纠纷,我们就要毫不犹豫、不遗余力的加以化解处理。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心理,指望矛盾本身自生自灭。当前客观存在的矛盾类型繁多,我们也已经建立了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级人民调解员不仅是盾纠纷调解员,也是重大维稳信息情报员,普法宣传员,群众利益诉求表达邮递员,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的参谋员。“黄蓝”两区开发建设中,有很多较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工程,每一项都可能存在经济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甚至工伤事故纠纷。各级人民调解员要当啄木鸟和医生,对在“黄、蓝”两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做好风险评估和“会诊”,确保可控、可调,形成立体式调解格局,力争在调解环节多解决一些矛盾纠纷。大家一定要认识到,调解也是生产力。
(三)围绕矛盾变化发展的规律调,出现了什么新矛盾,我们就调什么。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存在四个方面变化。一是矛盾纠纷种类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由过去一对一矛盾结构向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矛盾结构方式转变。过去占主导地位的多是发生在公民个人之间因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关系等问题引发的纠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经营性矛盾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二是矛盾纠纷的规模日益扩大。主要表现在由过去零星分散式矛盾向多点连片式矛盾纠纷蔓延。过去纠纷往往是个人对个人,起因简单,当事人少,涉及面小。而当前出现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纠纷、干群矛盾等方面的纠纷,涉及人数多,往往是一个群体,当事人之间聚集成利益共同体,相互影响,容易形成6
得自己心里过不去。这是真正从当事人的立场出发考虑问题的,这说明我们的人民调解员已经把感情倾注在人民调解事业上了,只要为群众做了工作,他们是不会忘记的。
全市21000多名人民调解员如果都能够做到讲法、讲理、讲情这“三讲”,就没有我们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当然,这是怎么调的最根本的原则问题,也是调解的技巧问题。针对具体的调解案例,针对不同的环境,还有不同的调解方式和方法,大家一定要注意总结推广。
同志们,“疾小不加诊,浸淫将遍身”。遇见矛盾纠纷不能怵而远避、畏葸不前,要积极应对,主动排查,全力化解。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基础性工程,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对待矛盾纠纷,要少用截堵的思维,多置减压阀,少用灭火器,才能避免堰塞湖的形成。广大人民调解员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调音师,要再接再厉,攻坚克难,沉下身、沉下心、沉下力,为平安滨州建设调出最美妙的乐章,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报:省厅办公室,市委副书记王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冠文,副市长张兆宏,市政协副主席王秀夫
送: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司工委,市政府调研室,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宣传部宣传科,政法委调研室、宣教室,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山东省国家安全厅驻滨州工作站、市电台、市电视台、《滨州日报》社
发: 市司法局各局长,各县区司法局,开发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社发局、高新区综治办,本局各科、室、处、中心,存档 编校:窦彭波
吴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