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财工院教字3号关于下发《教学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_系部院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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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财工院教字[2005]3号

签发人:文福华

关于下发

《教学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教学管理工作程序》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学管理工作程序

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3月10日

教学管理工作程序

为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我校的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程序》。

一、总体程序

教学管理工作总体程序为:①任务下达,院领导--教务处--系部--教研室(实验室);②信息反馈,教研室(实验室)--系部--教务处—院领导。

二、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2、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各系会同有关系(部)教研室完成,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审定,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由教务处正式印发执行。

3、教学计划由各系教务干事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教学大纲

1、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按统一的教学大纲编写体例和要求,制定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的编写必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研究,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编写后,需经系部领导审核,报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统一付印实行。

四、教学任务

1、教务处在每学期的第十周前,根据教学计划下达下学期各班教学执行计划到各系。

2、各系部在接到教务处下达的教学执行计划后,需尽快组织教研室进行落实。如需修改和调整,教研室应在教学执行计划下达后一周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由系部汇总,于第十二周前送教务处审定。

3、教务处应在课程开设的上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将配课计划汇总初审后下发,各系(部)应根据下学期的开设课程、计划授课时数(含实验、实训、实习)和师资状况,配备任课教师,于本学期放假前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汇总、调整、审定后,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排课。

五、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由各系建立学籍登记表和学生情况登记卡,其中学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生所在系,一份交教务处,并到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

2、每学期开学前,学生缴纳有关费用后,凭学生证和缴费凭据到各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以取得本学期的学习资格。

3、每学期初,各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及时提出学生退学、停学、休学的处理意见。各系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定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并行文。

六、排课、调课管理

1、教务处根据教学任务书和学校教学资源情况统一排课。

2、排课时,教师不能以非正当理由选择上课时间和地点。

3、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将正式总课表(分散实验课课表除外)下发到各系部,班级课表由学生所在系部下发,各系教师课表由教师所在系部下发,实验实训部、公共课部的教师课表由教师所在部下达。课表一旦下发,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调课。

4、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时,处理办法如下:

①因上级部门和学校原因需调课时,由教务处做出统一调整,并下发调课通知。

②因特殊情况,教师个人需调课者,由本人书面提出调课申请,经系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经同意后并办理调课手续。紧急情况时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报批,事后需补办有关手续。系(部)主任调课需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③调课通知单由系部教务干事送达教师本人和学生所在系,班级由学生所在系教务干事送达。

④因调课、停电等原因(法定假日除外)所缺课程,在学期结束前必须补上。未补者将扣除相应的课时。补课时需到有关系部填写补课申请单,主任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补课手续。

七、考试管理

1、国家级、省级考试和校内各类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2、校内考试课程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按要求整理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各系部统一组织教师进行阅卷、登分、评分工作和试卷分析表,学生成绩册经各系部主任核查签字后,学生成绩由所在系部教务干事统一在校园网上录入,录入后原始成绩册由各系

部教务干事统一交教务处。

3、成绩不合格学生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缴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重修重考。重考完成后,各系部负责本部门重修课程的阅卷、评分,并按规定时间将试卷、成绩交教务处,成绩由教务处分管人员录入电脑。

4、学生成绩由学生在校园网上查询。

八、实验管理

1、教务处会同各系部和有关部门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仪器采购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每学期期末,各系部将下学期实验耗材计划及实验设备维修计划交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实验耗材的采购按学院规定执行;

3、教务处对实验室进行宏观管理,各实验室建立本实验室的帐、物、卡,做到帐、物、卡相符;

4、各实验室必须做好每次实验时仪器使用情况及相关记录,随时掌握实验设备的状况。

九、实习管理

实习管理工作实行系部负责的管理体制,系部与基地直接联系,向基地派遣实习学生,并在生产、教学、科研方面给予指导。教务处负责制定并下达实习任务,组织基地的建设评估,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协调系部与基地的各项工作。

十、教材管理

1、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在每学期第十四周前选定下学期所开课程的教材版本、数量等,订购计划报教务处审核、调整(原则上同一层次公共专业课的教材版本应该一致)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订购。

2、教材订购要求优先选择国家统编教材、优秀教材和学校教学改革组织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鼓励本院教师主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在保证质量,价格合适的情况下,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优先订购。

4、凡需编写印刷的讲义、实验指导和教学参考资料,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系部领导签字,报教务处审核批准,统一印刷,由教材室发放。

5、自编校内用教材和讲义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暂无合适教材的课程,由教研室提出自编教材或讲义的申请,经系部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由有关教研室负责组织编写。编写完稿,经教研室主任、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教务处批准后,统一印刷,由教材室发放。

6、教材采购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教学质量监控

1、教学质量通过院、系两级教学检查组进行监控。

2、教学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教学基本文件、课堂教学、作业、实验、各类课程设计、各类实习、毕业论文、毕业答辩等。

3、教学检查的方式包括: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日常教学 检查、听课、学生问卷调查等。

4,每学期期末对教师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职称评定、示范教师评定的重要依据。

十二、教务档案

教务档案是各类评估的原始材料。教务处负责保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全校学生成绩,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全校总课表,教师工作量,教学执行计划和任务书,调、停课记录,各系部上报材料等;各系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教师的业务档案,本单位、教研室、实验室、学生进行各类教学活动的记录,教师听、评课记录,教材使用情况以及教师教学基本文件、作业、实验报告、课程设计、各类实习计划、指导书、实习,总结等。

十三、本工作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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