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工作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两免一补工作实施方案”。
曼洛河坝小学贫困家庭学生
两免一补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
第一条 为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两免一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成立“两免一补”工作机构,安排工作。
第三条 从2005年秋季起,对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凡符合免交课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活费(以下简称“两免一补”)界定标准,均实行免费入学。凡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贫困学生,学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确保学校服务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入学。
第四条 “两免一补”救助对象为本校服务范围内在籍在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界定标准为: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2、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500元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
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8、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9、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烈士子女、孤儿及按当地政府规定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第五条 “两免一补”申报审批程序:学校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补助对象后经学校“两免一补”领导小组初审后拟定受助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公示过程中的举报投诉,学校要认真调查落实,重新审查该学生的救助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要坚决取消其被救助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县教育局审批,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 “两免一补”发放办法。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的贫困学生,将获得县教育局批准的 “两免一补”资格的。按县教育局印制下发贫困学生花名册,并注明补助情况。新学期开学学生报到时,贫困学生凭 “两免一补”,学生本人、班主任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花名册上签字。开学后一月内,各学校将花名册及执行情况上报到中心校。
第七条 切实加强助学资金的管理。我校应设立助学资金专户,将财政助学专项资金、帮困保学经费和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帮困保学的社会捐赠等资金全部列入专户账号,严禁贪污、截留、挪用和违规操作。
第八条 切实加强经常性助学活动宣传工作。学校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对利用媒体组织的助学活动减免收费。对捐资助学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要通过对助学活动的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贫困学生、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第九条 切实加强对助学工作的领导。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助学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对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贫困家庭子女同样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曼洛河坝小学 2010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