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车队3.5事故处理决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事故处理决定”。
成都公交集团新城市巴士有限公司 关于504车队387路、392路“3.5”行车事
故的处理决定
新城市公司所属各车队:
2013年3月5日7点20分左右,我司387路驾驶员倪娜驾驶川A74241(自编号59912)、392路刘兵驾驶川A74427(自编号59354)运载乘客由西向东先后从富士康西南厂区开往德源住保中心,7:24分,当两车行至科新南路时,前车驾驶员倪娜从左后视镜观察到最后一排左边靠窗的乘客将手伸出窗外,遂提醒乘客注意安全,不要将手伸出窗外,同时减速停车。因事发突然,后车驾驶员刘兵准备不足,操作失当,造成追尾事故。此次事故造成后车3名乘客受伤,现在郫县中医院住院观察治疗。
经初步分析,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后车驾驶员刘兵观察不仔细,处置措施不当。
经3月5日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对此次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如下:
1、对“3.5”行车事故的直接管理单位504车队,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504车队长冯建、公司安保部经理宋洪伟、504车队安全副队长李志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按公司相关
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3、事故直接岗位责任人504车队司机刘兵调离驾驶岗位,停驾学习培训3个月,待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后,按公司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4、鉴于504车队在春运期间连续发生“1.25” “3.5”车辆追尾事故,给公司带来较坏的社会影响,公司纪委将对504车队,特别是车队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状态进行深入调查。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