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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QG/PG0263—2015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
201503 发布 201519 实施
神州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QG/PG0263—2015
目 次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2 第四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工作与立项………………………………………………………………4 第五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6 第六章 节能效益分享………………………………………………………………………………………7 第七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权移交………………………………………………………………………8 第八章 附则…………………………………………………………………………………………………8
附录 A: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流程图………………………………………………………………………10 附录 B:神州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验收报告……………………………………………………11
ⅠQG/PG0263—2015
神州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和技术,加快推动神州集团有
限公司节能项目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 号)《大神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州集团有限公司内采用合同能源
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第三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应遵循市场化和公平、公
正、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 节能服务公司以大神州集团内部子企业为主。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需由大神州集团以外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应招标选择 节能服务公司。
第二章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第五条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一)集团公司:神州集团有限公司。QG/PG0263—2015
(二)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 化公司。
(三)用能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指向的用能设施所在子 分公司(单位)。
(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 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 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 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 项目。
(六)能耗基准: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 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或二次能源回收装置的能源回收量。
(七)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 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 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或二次能源回收增加量。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是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
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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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法律法 规和《大神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集团 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指导、检查及考核;
(三)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方案(可研报告)审查及合 同审查。
第七条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方案(可研报告)审查;
(二)参与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审查。第八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合同能源管
理项目合同审查及相关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的管理。
第九条 集团公司其他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与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相关事项的管理。
第十条 用能单位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其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 有关制度,建立完善本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申报、实施组织及运 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签订,并履行合 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本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方案QG/PG0263—2015
(可研报告)、合同的审查,督促节能服务公司修改完善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方案(可研报告)、合同。
第四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工作与立项
第十一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工作
(一)用能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调研、对标、能源 审计等方式筛选出有节能潜力的项目,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库。
(二)用能单位根据筛选出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于每年 12 月底前,向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提报下年度拟推动实施的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
(三)用能单位组织节能服务公司对拟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方案(可研报告)项目方案,(可 研报告)中应对能耗基准量、节能量、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及分 享期限等指标和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四)用能单位组织对编制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方案(可研报告)进行内部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工艺 及现场实施条件的可行性)、经济性及节能效益分享方案的合理 性等内容,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立项条件
(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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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对工艺、设备、产品等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后不得降低用能单位相关设备 的使用效果,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效果可计量并能实现单独核 算。
(四)节能服务公司的利润分成比例不高于 70%,分享期不 超过 6 年。
第十三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立项程序
(一)用能单位向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 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立项申请文件、项目方案(可研报告)和内部审查意见、与节能服务公司初步达成的合同草案。
(二)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对项目立项申请材料进行 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以及是否满足第十二条规 定的立项条件等。
(三)分公司、直属单位所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大 于等于 500 万元的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过形式审查的,集 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转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管理 部门分别开展方案(可研报告)和合同审查。投资额小于 500 万 元的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则上集团公司不再组织项目方 案(可研报告)和合同的审查。
(四)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根据投资管理部门和法律事务 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以及子分公司(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提出QG/PG0263—2015
立项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五)通过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项目,集团公司节能管 理部门按照大神州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申请立项。
(六)通过大神州集团公司立项审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节能 管理部门向用能单位下达立项批复文件并抄送投资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组织的方案(可研报告)审查按集团公
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组织的合同 审查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管理,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中 单列。
第五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第十六条 用能单位根据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下达的立
项批复文件,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 格式及内容参照国家《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中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第十七条 用能单位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 1 个
月内,将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报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除投资控制由节
能服务公司负责外(用能单位可提出建议),其余事项均按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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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对 节能服务公司的相关要求由用能单位负责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中约定。
第十九条 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要求,用能单位应根
据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生产组织管理需要,与节能 服务公司签订生产调度指挥、安全管理等协议。
第二十条 用能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技术附件要求,全力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行的外部条件,确保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的节能效益最大化。
第六章 节能效益分享
第二十一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运后,用能单位应依据节
能服务公司申请和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 收,通过验收的方能进行节能效益分享;未通过验收的,用能单 位应督促节能服务公司整改完善,重新组织验收。
第二十二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竣工验收依据合同及技
术附件有关内容进行,通过验收的项目应填报《神州集团有限公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验收报告》(见附录 B),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 个月内报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条款相关
要求,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费用,相关费用列入本单位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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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第七章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权移交
第二十四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享期结束后,用能单位应
按照合同条款,逐项检查落实,达到移交条件的,用能单位应及 时办理产权移交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达不到移交条件的由用能 单位督促节能服务公司整改,项目合同中应对整改费用、整改期 内运行费用的承担以及延期移交的责任追究进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权移交按照国家及集团
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对本办法的执行
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对重点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对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动中做出
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九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违反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的按规章制度考核,应追究纪律责任
QG/PG0263—2015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所获得的不正当经济利益,要责令清退;给企业造成经 济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首次发布。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节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QG/PG0263—2015
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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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州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验收报告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填 报 日 期:
附录 B11QG/PG0263—2015 表一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立项放行审批部门 及批准文号、时间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及批准文号、时间 投资总概算 实际总投资 项目设计单位 项目施工单位 项目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开工日期 项目投产日期
项目主要措施内容:
万元 万元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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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
节能效益:QG/PG0263—2015 表三
主要指标情况
主要指标 项目实施前指标
设计指标
项目实施后指标
指标数据来源
QG/PG0263—2015
表四 存在问题:
验收结论和建议:
项目单位(产权、生产或使用)意见:
单位名称(公章): 子分公司(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公章): 子分公司(单位)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