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验收请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文明村创建申报申请”。
徐家湾乡人民政府文件
徐政〔201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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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对卢氏县徐家湾乡徐庄村 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进行验收的请示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
卢氏县徐家湾乡徐庄村位于卢氏县西部,距县城52公里。辖6个村民组、174户、601人,其中劳动力327人,耕地面积405亩,该村党支部、村委会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村”、“平安家园”创建步伐,逐步提高了全村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了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态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了全村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健康、稳步、长足发展。
长期以来该村以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抓住我县被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有利时机,紧扣生态文明村创建,夯实基础,超常发挥,取得了丰硕成果。曾先后被授予“和谐村”、“新农村建设先进村”、“沼气建设先进村”等光荣称号。现在,该村以创建生态环境优美、新农村特色鲜明、基础功能完善、适宜村民居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基础,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徐庄村坚持以“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为目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中心,动员和组织全村力量,对全村进行统一规划,科学指导,分布推进,严格监管,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该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定。
按照三门峡市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考核标准,我们组织实施了模拟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认为卢氏县徐家湾乡徐庄村已经达到了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验收指标要求,特报请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对卢氏县徐家湾乡徐庄村“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工作”进行验收。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示。
徐家湾乡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0日